因公受伤公司怎么处理_因公受伤怎么处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5 07:49:49 人阅读
导读:你应该尽快安排受伤人员入院治疗,之后到律师事务所,向律师说明受伤者的详细情况如劳动合同等,根据律师提示向老板提出索赔,必要时可以起诉。员工因公受伤后,由公司行政...

你应该尽快安排受伤人员入院治疗,之后到律师事务所,向律师说明受伤者的详细情况如劳动合同等,根据律师提示向老板提出索赔,必要时可以起诉。

员工因公受伤后,由公司行政人事立马在48小时内致电社保局工伤保险科进行申报,领取资料填写,进行工伤等级认定,后续提交资料,等待工伤认定及工伤各项补偿。

工伤赔偿标准 (一)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待遇 (1)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工伤伤残待遇 (1)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难以安排工作的,才发放此伤残津贴)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单位没有依法交纳工伤保险的,员工发生工伤由单位赔偿,简要说一下工伤的步骤:

一、员工要工伤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过期限后一般情况是无法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单位应该在工伤发生后30天申请工伤认定,但是实际情况中特别是单位在没有交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很有主动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所以需要员工自己或家属在工伤发生之日起一年申请工伤认定,越早申请工认定越好,其中最重要是要证明员工与企业之间有劳动关系。

二、员工认定为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员工认定为工伤后,可以拿着病历与工伤认定书等相关材料到当地的市级人社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会员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三、根据伤残等级,员工工资,当地平均工资和其他损失确定赔偿数额主张权利。

计算出赔偿数额后,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单位拒不赔偿的,员工应该向当地人社局的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裁决单位赔偿员工工伤损失。

企业在从事生产过程中,由于产品加工生产的工序和使用的机器设备等,难免会发生工伤事故,且事故多集中发生在劳动强度密集度较大的生产企业。企业能否有效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关系到企业能否减少经济损失,同时也避免员工受到伤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对轻伤,可以到本单位的内部医疗机构进行简单处理;但对伤情严重的,应当将伤者尽快送到附近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

企业在抢救过程中一定要抢时间,以满足紧急救治工伤职工的需要;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在运送伤员时,一定要讲究方式方法,运用科学的卫生防护手段和技术,使伤情得以控制,以免加重病情。

企业应及时向社保部门书面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依规定申请医疗补助。

企业主动参加工伤保险,减少工伤事故带来的损失。尽管企业采取了预防工伤事故的措施,但仍可能会发生工伤事故,为了减少工伤事故对员工个人带来的生理和心理伤害,降低企业因工伤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企业应参加企业工伤保险统筹。

针对一些特殊岗位可适当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商业险,分担企业和员工的经济负担。企业对一些特殊工种发生意外伤害概率较高的岗位员工,再额外办理商业保险。万一发生安全事故,也可以有效分担企业和员工经济负担。

针对题主提出的这个问题,应该综合分析一下,仅凭工作期间受伤,这还无法准确的判断谁来负这个责任。毕竟认定工伤必须具备几个条件,否则工伤是无法成立的。

一、《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工伤认定的条件。

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所以,你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岗位上,没有违规操作,简而言之,你的受伤完全是因为工作,意外受到伤害,这才能证明是公司的责任。那不管公司交没交工伤保险,公司都应该承担一切责任。

如果你是在工作期间,私自外出或者是因为自己违规操作,导致自己受伤,这是无法认定为工伤的,这个责任只能是你自己来承担。

这个责任与交没交工伤保险,没有多大的关系!关键是看你的受伤究竟是怎么造成的,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基本条件!只要符合,那这个责任公司应该是责无旁贷的该承担,不然只能是自己个人承担。

至于公司没有为员工交纳工伤保险,那是公司的违法行为,只要员工被认定为工伤,公司毫无疑问就该担责了。

二、工伤认定申请的基本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只有经过工伤认定之后,才能按照其结果进行相关的赔付,否则,只能通过与公司协商解决处理。

三、工伤认定后的赔付标准与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所以,题主的问题,如果只要是工伤能被确定,无论公司交没交工伤保险,如果受伤严重,经工伤专家委员会认定后,都可以要求公司按《工伤保险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来索赔。如果是轻伤则可与公司协商解决处理,没必要去走这个复杂的程序。

四、工伤索赔途径有哪些

(一)、双方协商。劳动者因工负伤、致残、致死后,单位或者劳动者应当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在确定属于工伤后,单位和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协商赔偿数额和范围。单位履行了赔偿义务,受害人无须再经过其它程序。

(二)、申请劳动仲裁。双方协商不了,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不再向法院起诉的裁决结果应当服从。

(三)、民事诉讼程序。受害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特别提醒注意:工伤的报告时间,通常是在发生之后15日内,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30日,一旦错过了时间,将不会给予认定。

当然,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建立在工伤的前提之上,否则就只有自己承担一切责任与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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