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能拿回钱吗_申请强制执行成功率有多高?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3 16:56:03 人阅读
导读:如果是省会或者北上广,差不多要2-3个月的诉讼时间,也就是法院的审理判决的时间。判决后还要15天等待判决结果生效。判决结果生效后如果对方不安判决给予赔偿,可以申...

如果是省会或者北上广,差不多要2-3个月的诉讼时间,也就是法院的审理 判决的时间。判决后还要15天等待判决结果生效。判决结果生效后如果对方不安判决给予赔偿,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需要1-2个月法院能要回执行款。如果是基层法院,法官不够专业,看官司复杂不愿意认真审理。那就悬了。法院可以以各种借口裁定驳回起诉,然后从中和稀泥、劝你撤诉等等。这种情况两三年也正常。千万不要高估法院的节操。也就是说最快的话。起诉-审理-判决-赔钱。也要3个月左右。慢的话就不好说了。我这个继承官司都打了将近2年了,一点结果也没有。最大的阻力不是被告。是法院设置的种种障碍。希望能帮到你。

首先,肯定还是要起诉的,法院判决后,判决文书生效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那么你的权利就得到保障了。如果你迟迟不起诉,可能会过了诉讼时效,到时你就丧失了胜诉权。、

其次,被告是单位还是个人。如果是单位,强制执行时可以查封其银行账户,到时该账户“只进不出”,说不定会有意外的收获;如果是个人,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一旦有该被告的任何线索,都可以要求法院恢复执行。

最后,努力去做还有希望,不去尝试一点希望也没有!加油!

2016年最高院院长周强在做人大报告时提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其实,执行工作一直是法院的重点和难点。一方面,执行是保障判决真正发挥作用的有力工具,也是维护法院判决、实现胜诉人权益的真正抓手。但现实中法院执行工作也面临了案多人少、执行力度不大、执行抓手不强、执行信息化不足等矛盾。

正是因为这些矛盾和问题,导致了我们对执行工作的不理解或不好的看法。也正是因为看到这些矛盾和问题,最高院也专门在人大报告中提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说法。

自2016年提出2到3年基本解决执行难以来,我作为法律工作者来讲,也确实感受到了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的大踏步进步。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法院执行工作观念的转变。要想做好一项工作,首先便是从思想转变开始。以前法院执行基本就是走程序,执行法官不想执不愿执的思想比较突出。现在则上升到了有财产必须执行,强制措施必须实施的高度。变化是非常可喜的!

二是法院执行人员配备的加强。我所接触的一个基层法院的执行局包括执行员额法官、书记员、法警,加起来已经到了接近50号人。那和之前确实有天壤之别,为什么?就是体现了对执行工作的重视,人员到位后,执行工作才能做细做扎实!

三是执行力度的不断强化。举个简单例子,以前你想向法院申请拘留被执行人很难,为什么?很多时候你想要拘留抓人,法院上班被执行人也上班,被执行人下班回家好蹲人的时候法院也下班了。现在工作方法已经有转变了,只要你向法院提出被执行人的位置,多晚法院执行法官也会出警抓人。一叶知秋,除了拘留,罚款、查冻、扣押、清房等等,相关执行力度在不断的强化中。

四是执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现在是信息化社会,被执行人的财产也以多种存在形式分布在不同地方。现在法院执行也在上新不同的信息系统,多方位精准查找被执行人财产信息。比如银行查控系统,告别了之前执行法官一家一家银行上门查账冻结的方式,只要通过查控系统。便能精准查找被执行人名下所有银行账户余额情况。还有与不动产联网查询不动产信息、证券联网查询、微信及支付宝账户冻结查询等等。

五是执行联动机制的不断延伸。执行工作仅依靠法院也是杯水车薪,还需要全社会的配合。像江西经验的“法媒银”平台,便对被执行人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还有就是限高后不能做高铁和飞机、子女不能上“贵族学校”、银行贷款被拒等等,都体现了执行是全社会共同推进的综合性工程。

尽管目前执行工作离我们的愿望还有差距,但我们也要看到执行工作的长足进步,我们也对执行工作充满信心。

毕竟,诚信行天下还是我们社会的主旋律!



法院己强制执行了欠款人,欠款人还是不还钱,只有再向欠款人勾通,让他尽快的还款,也可以向法院给欠款人加入黑名单。谢谢邀请。

如果可以我也想,两年前的亲身经历,之前有个朋友介绍了一个客户给我,让我帮他做抵押贷款,那个客户因为负债太高,我就让他减少一笔信用贷款,结果他说他手头上没有钱。我想着朋友的朋友应该可以信得过,就帮他填了进去,等帮他做完抵押贷款还给我。结果填完没多久,客户就玩失踪了,电话打了一个多月,只通不接。然后查了一下他的信息,发现他已经被银行和其他人列入被告。我也就匆忙上法庭告他。从诉讼到结案,几个月。然后申请强制执行又等了几个月。其中所有费用都自己掏。好了终于强制执行,以为最多等几个月有结果。结果直到现在一年多,啥结果都没有。欠款拿不回来,还又掏腰包给费用。法院可不管你,它不可能帮你垫钱的,别想太多,它都不一定能追回钱,还帮你垫。如果可以帮垫就是无底洞,国家都有可能撑不住。

有一友,不久前被醉驾撞死,按规赔赏近二十万元,但责任人,车未保险,家无房,无父无母无妻小,光棍一条,要钱没有,要命一条,随你便。

遇到这种情况,咋办?判决有效吗?到那儿去执行?无能为力,无可奈何!

判决容易,条条杠杠皆有,公正审理,按规判决,正大光明。但,执行难,其一,无物无钱可执行。其二,遇到癫子,转移财产,一跑了之,拖你半死。

遇到这两种人,怎么为?执行有用吗?算你倒霉,前世少他债。唯有吸取教训,自认倒霉,开心过好每一天。

  如果有可被执行的财产,钱能执行回来。因为人民法院除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外,也采取了一系列的强制措施,其中包括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这些都会迫使被执行人想办法偿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说一件真实事件:某人因经商,找人借款,少的五六万,多的十来万,总共大概借了近五十万元。后来因种种原因经商失败了。

而这些债权人,看到他经商失败后,也没逼他催他还钱。而他也在积极的挣钱还帐。大概过了一年多吧,就有债权人担心他还不了钱,就把他告到法院去了。这人在法院时说了一句话: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也没说不还钱,只是现在没钱,而我也在努力的挣钱来还帐了……。

用他的话说就是:你不催,我还的还快一点。你越是催,我就越还的慢,甚至放到最后还。

说这件事并不是说你要帐不对,而是要看对方的实际行动。现在既然你申请了强制执行,而对方却赶在你前面还了信用卡。这里不说还谁不还谁带来的后果更严重,可能是你把他逼急了而故意不还你的钱的。

至于是不是算转移财产?这个当然不算了,因为他的这个行为也是还欠款的行为,并不是把钱转到与他有利益关系的人的名下,或者是说他把钱转到与他没有债务关系的人的名下。作为一个债务人,他有权先还谁的后还谁的。而你虽然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没有申请冻结他的财产或者是财产保全,这是你的失误而让对方钻了一个空子。你现在要做的就是看看对方是否还有财产可以进行赔偿,如有,你可以到法院去申请财产保全或冻结财产。但这前提是不能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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