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您好,对于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主要包括:
1、填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
3、提供建设单位合法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单位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红章)
4、新建、扩建工程许可证明文件,包括:立项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总平面布置图(须加盖规划局的建筑设计方案审定章)。
5、装修工程提供房产证明或租房协议。
6、提供设计单位的合法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红章)。
7、消防设计文件(应当包括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表,重点反映依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设计的内容)。
8、图纸,包括: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给排水、电气、暖通、防排烟等;而装修工程则提供原工程平面图,消防设计图和装饰设计图。
9、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如有疑问,欢迎询问
根据《消防法》第十条、第十三条和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只有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才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消防验收备案。
对于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按照住建部令第18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二款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筑)工程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在西安可以咨询西安都安电子针对消防设计,审核,申报,备案,安装,装修,设计,改造,检测,验收手续,开业许可,安全检查,维保等消防改造施工工程是一条龙服务的。关于消防设计审核有两种,一种是消防备案设计审核,一种是消防设计审核2、简而言之:(1)对小项目实行备案,先取得施工许可证再消防设计备案;对大项目及较大的娱乐场所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先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施工许可证;(2)备案不属于行政许可,审核属于行政许可;(3)备案可能被抽中,审核必须向消防机构申报;(4)备案可以在互联网申报,审核必须到消防机构申报;(5)备案合格及不合格的在互联网上公告结果,审核合格的或不合格的,公安消防机构均应出具加盖印章的法律文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6)办理时限,备案10个工作日内出结果公告,审核10个工作日内出法律文书意见,每个地区不同,以当地规定办结时间为主;(7)备案手续不办的最多罚款5000元,审核手续不办擅自施工的,最低罚款3万元最多30万元,还必须责令停止施工。3、新消防法由原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所有建设工程实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改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制度,对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和消防验收实行备案抽查制度。来源:厦门装修消防设计审核办事指南-厦门消防工程网
正规的,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包括设计院、消防施工与设计一体化企业。
相关资质是要附在设计文件后的,属于必备材料。如果这里所指的是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那一般是发生在施工许可证获取之前的备案(也有些城市是在工程规划许可证获取之前备案)。
建设工程验收消防备案,是要待整个施工项目竣工做消防验收的时候才发生。
发生备案时间有差异,工程设计备案在前,工程验收消防备案在后。
这个问题问的不具体,无法有针对性的进行回答,因为不同的场所、不同的使用功能它的适用消防程序是不一样的,面积不是决定建设工程是消防备案还是消防验收,它与建筑的规模、高度、面积、使用功能等方面密切不可分,下面我就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还是竣工消防验收作一笼统的回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对于一些小的工程项目,像建设工程的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或建设工程的投资额小于30万的工程,在政府提出的放管服前提下,消防局规定不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备案和竣工消防验收备案,即不需要办理消防的手续就可开工建设,建成后可自行投入使用(公众聚集场所除外,应为要求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
除第3条规定建筑以外的建设工程,应在取得施工许可七日内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日内,通过工程所在的省级公安消防机构网站自行或到消防窗口进行消防设计备案、竣工消防验收备案
①、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下列场所应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消防验收:商场、饭店、宾馆、市场;
②、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下列场所应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消防验收:客运车站的候车室、民用机场的 航站楼、客运码头的候船厅;
③、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下列场所应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消防验收:公共展览馆、会堂,体育场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④、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下列场所应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消防验收:寺庙、教堂、食堂、图书馆、影剧院、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公共图书馆阅览室,大学教学楼、医院门诊楼,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等的;
⑤、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的下列场所应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消防验收:老年人找了设施、医院病房楼、福利院,幼儿园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中、小学校的集体宿舍、食堂,图书馆、教学楼,人员密集的企业员工集体宿舍;
⑥、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下列场所应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消防验收: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及酒吧等具有娱乐功能的咖啡厅、茶馆、餐馆等。
① 、设有上面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
② 、电信楼、邮政楼、国家机关办公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电力调度楼、档案楼;
③、上面非特殊工程的规定外,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或建筑的单体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
④、建筑高度超过54米的一类高层住宅;
⑤、大型发电厂、城市内的公共轨道交通、超市内的隧道工程,地区变以上的变配电工程;
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供应站、充装站、调压站、专用车站、码头等。
消防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审核与备案主要是使用性质和规模的区别,火灾危险性很低的,面积小的等简化手续而采用备案制。具体参数要求在公安部令第119号《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内。
企业一切经济业务的发生都会_无论企业的经济业务引起资产和权益发生怎样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