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公式_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08:45:03 人阅读
导读:1、两处以上不同等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计算,以级别重的伤残为基础,级别轻的伤残增加一定的赔偿指数,综合计算。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对多等级伤残的赔偿...

1、两处以上不同等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计算,以级别重的伤残为基础,级别轻的伤残增加一定的赔偿指数,综合计算。 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对多等级伤残的赔偿规定了综合计算方法,但该规定有些抽象。具体以一实例说明如下:比如有两处伤残,一处为八级一处为十级,则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为:当地人均年收入标准×20年×(30+1)%,其中,"30"是8级伤残的赔偿指数,1至10级的赔偿指数分别是100%、90%...10%,"1"是10级伤残应增加的赔偿指数,1至10级伤残应增加的赔偿指数分别是10%、9%...1%,增加的赔偿指数最高不超过10%。据此,如果有三个伤残,分别是6级、7级、10级,那么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当地人均年收入标准×20年×(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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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第1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上述规定,要计算残疾赔偿金需要确定赔偿等级和赔偿年限。解释中没有明确表明如何根据伤残等级来区分赔偿水平,但不同伤残等级的赔偿水平应该是不同的。其中居民人均收人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而有所不同,但都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其计算公式为: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注:伤残系数是指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是伤残的等级。  例如:钱某为某保险公司职员,某日驾驶摩托车前往某地处理保险理赔事宜。行至某地段驶,前方有两辆运送灰土的卡车会车,由于两辆车车速较快,卡车司机未在会车时刹车,也未尽早发现在路的一侧骑摩托车行驶的钱某,会车过后,卡车司机发现钱某时紧急刹车,但为时已晚,沉重的卡车凭借惯性向前冲去,钱某躲避不及,被撞飞至路边的水沟中,经及时抢救,钱某脱离生命危险,但钱某头部和腿部严重受伤,经有关部门认定,钱某被评定为二级伤残。事故发生时钱某35岁,其所在的地区为我国北部某省会城市,按照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数据表明,当地上一年度人均收人为10000元,钱某可获得的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为10000元/年× 20年×二级伤残系数=200000元×二级伤残系数(二级伤残系数一般为90%,即评定为伤残一级,按全额赔偿;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作为赔偿系数,交通事故处理可予参照)。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的概念 1,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赔偿依据是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伤残等级。 2,关于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一般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计算。 3,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按照法定年限给付后,如果受害人的存活超过确定的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继续给付参加赔偿金。赔偿权利人确实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例赔偿一屋人继续给付该费用5-10年。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证据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数,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重新评定书和伤残评定费收据。 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受诉法院所在地,或者受害人住所的或京杭居住地的统计局关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居纯收入的统计数据。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支付 一般是一次性赔付,如果赔偿者确实支付能力有问题,可以分期付款,不过这样对受害者及其家属来说,存在一定的风险。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手速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x伤残赔偿指数x赔偿年限 (1)60岁以下的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x伤残赔偿指数x20年 (2)60-75周岁人员之间的伤残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x伤残赔偿指数x[20-﹙实际年龄-60﹚] (3)75岁以上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后入)标准x伤残赔偿指数x5年

公式:

根据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有下式:

C=Ct×C1×(Ih+∑Ia,i)(∑Ia,i≤10%,i=1,2,3……n,多处伤残)

式中:C为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

Ct为伤残赔偿总额;

C1为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0≤C1≤1;

Ih为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通俗的算法: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  

注: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残疾赔偿金计算方法

1、第25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第30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拓展资料: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公式(1) 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2)被扶养人在18-60岁之间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3)被扶养人在60-74岁之间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参考资料:

伤残赔偿的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10%--100%)(下同)农村居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10%--100%)(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受害人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

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如下:①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 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 20年;②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一增加岁数);③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5年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扩展资料: 残疾赔偿金赔偿还应考虑伤病(残)比关系伤病(残)比是指人体损伤及其自身疾病或残疾与所致后果之间比例关系。伤病(残)比从0%~100%,划分为五个等级:①既有损伤,又有疾病(残疾),若所致后果完全由后者造成,其伤病(残)比为0%;②既有损伤,又有疾病(残疾),若前者为诱发因素,即损伤一般比较轻微,对人体重要器官没有直接危害,但损伤诱发疾病(残疾)恶化、加重,其伤病(残)比为25%;③有损伤,又有疾病(残疾),二者单独存在都不可能造成目前残疾的后果,二者互为条件,互相影响,难分主次,其伤病(残)比为50%;④有损伤,又有疾病(残疾),前者为主要原因,后者为辅助原因,其伤病(残)比为75%;⑤有损伤,又有疾病(残疾),若所致后果完全由前者造成,与疾病(残疾)无关,伤病(残)比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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