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离婚时算共同财产吗_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07:18:13 人阅读
导读:住房公积金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住房公积金,指的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

住房公积金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住房公积金,指的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一般为职工工资的5%到12%。按照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住房公积金应当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部分,而不是住房公积金的全部数额。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离婚后才发现有住房公积金等夫妻共同财产尚未分割的,是完全可以再次起诉的。需要提醒的是,由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取得的住房公积金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哈哈,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住房公积金实际也是个人劳动成果的一部分,一般是由用人单位个人按照对等的缴费比例承担,缴费比例从5%到12%,由各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具体的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按照职工的工资总额来缴纳,个人按照本人实际工资来缴纳,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比如单位每月缴费1000元,个人也需要每月缴费1000元,这样每月就有2000元记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所以住房公积金,既可以解决买房、租房的问题,同时也是一笔巨大的存款,这笔存款对于夫妻双方来说都是一笔比较重要的收入来源。

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做具体的分析。如果在婚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该属于个人所有,结婚后这笔费用也应当属于个人所有,但是可以由夫妻双方来支配使用,但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结婚以后,夫妻一方单位缴纳额住房公积金以后,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收入的一部分,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完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以后夫妻双方进行分割时,应该包括住房公积金在内。比如在婚前住房公积金账户上有没有使用和取现的住房公积金10万元,那么这10万元就应该属于婚前财产,结婚后继续缴纳了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为20万元,那么如果离婚分割时,婚前所取得10万元住房公积金应属于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一方所有,另外的10万元属于婚内财产,应该由夫妻双方进行分割。

在实际生活中,平时我们对夫妻的共同财产其实除了固定资产以外,当然还要包括流动资产,流动资产除了现金存款、有价证券等以外,其实还有我们所说的住房公积金、社保卡中的个人账户资金等,对于固定资产或是流动资产的分割,界定的主要依据还是要看是否属于婚内财产,只要是婚内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样包括住房公积金在内。

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是否属于婚内财产的认定。如果属于婚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当属于婚内财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你好,在双方未做约定时,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夫妻双方是否约定财产归属


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是可以采取约定财产制的,也就是两个人协议商量财产如何分配,通常所说的就是签订婚前协议,事先商量好了哪些财产属于个人哪些属于双方。当然这种婚前协议在普通婚姻关系中还是比较少见的。

除了婚前协议外,婚姻存续期间可不可以约定财产归属呢?答案是肯定的。只要你们双方自愿,也没有损害别人的利益,是可以约定的。但需要注意的是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否则有可能就无法适用约定了。

约定的形式: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简单来说,如果双方约定公积金属于个人财产就不得分割。

第二,若没有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可以分割的前提是确定时间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也就是登记结婚之后。如果存在结婚前已经积攒的公积金是不可以分割的。

第三,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补偿规则。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所以分割也不是一概而论的,一般也只有在离婚时才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平时,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是有平等权利的,建议还是多沟通多商量,避免产生矛盾。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欢迎点赞、评论。

这个要具体区分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就是指婚后(办理结婚证后)产生的共同财产。

首先我们来看下公积金的说明。

国务院2002年3月公布实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所有权属于限制性所有权,职工对公积金的使用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它作为一种个人积蓄、单位资助、专项使用的住房长期储金,实际上就是平时收入的储备,一部分从个人每月工资中扣缴,另一部分由单位为个人缴存,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

然后再看关于公积金的分割

同时,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公积金时,首先应严格区分婚前和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因当事人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法定事由,故应在计算出总额后,经过折抵,由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举例说明:

A一直在工作每月住房公积金有2000多元。B是自由职业者,没有住房公积金。他们婚后一直住在父母提供的房子里,没有买房。结婚4年来,A积累了10万多元住房公积金,再加上婚前的2万部分,其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12万多元。

后来A和B离婚,他们公积金,婚前的2万元就属于A自己所有,但是婚后的10万元,就归夫妻共同所有。

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区分婚前和婚后,婚前夫妻一方的住房公积金应当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所有权属于限制性所有权,职工对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受到一定的限制,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个人积蓄、单位资助、专项使用的住房长期储金,一部分从职工人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一部分由单位为个人缴存,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的规定,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则属于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你好,我是【黑手十四号】,很高兴为你解答。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平等分割。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因此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夫妻双方进行分割,分割的基本原则是均分。更多专业的科普知识,欢迎关注我。如果喜欢我的回答,也请给我赞或转发,你们的鼓励,是支持我写下去的动力,谢谢大家。

女人没有社保,没有养老,离婚可要求分男方的住房公积金吗?如果男方的住房公积金是在结婚以后取得的,女方没有社保、没有养老的,对于婚后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该适当进行分割,女方是可以要求分割部分住房公积金的。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为了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和职工个人按同等比例进行缴存的,缴存比例从5%到12%,缴存基数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工资进行缴存,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实际工资进行缴存。单位缴费部分和个人缴存部分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自职工进入用人单位工作的三十天内,用人单位就应当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手续。

如果职工在没有结婚之前取得的住房公积金收入属于婚前财产,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职工结婚以后,从结婚当月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属于婚内财产,包括所取得的工资收入,住房公积金收入,或者利用住房公积金购买的房产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婚姻法或是现在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离婚以后,应该按照婚内财产进行分割。当然在具体分割时,要将婚前取得的住房公积金部分排除在共同财产之外,婚后取得住房公积金收入,女方可以主张分割。至于如何分割,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进行协商,或是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婚内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已经购买了住房的,实际上在主张分割时,已经包含了住房公积金在内,此时,住房公积金已经由货币形式变成了实物形式,如果住房中包含了全部住房公积金,还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分割住房时,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偿还也是夫妻双方共同的义务,具体如何分割,如何偿还债务等,都需要当事双方进行协商。如果住房公积金没有购买住房,一直作为住房公积金存款存在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可以现金方式进行分割,由男方按照在婚内取得的住房公积金收入分割给女方。

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虽然是男方在单位工作时享受的福利待遇,但其中也包含了工资性的收入在里面,如果属于在婚内取得的住房公积金收入,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女方在离婚时,可主张分割男方的住房公积金存款,或是用住房公积金购买的房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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