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其实说实话,就算给我100000一天我也觉得一点都不高,甚至不愿意接受。
难道你们想因为无辜冤情导致被关进监狱,然后在牢里住一个十年八年,然后出来就和社会脱节,还背上一个坐过牢的名声。
中国现在很多冤假错案被翻案,确实很多人拿到了赔偿,甚至高达几百万。可是你们想过他们失去了什么没有。
(1)他们的青春全部献给了牢房,出来已经人到中年;
(2)他们的身体在牢房导致疾病很多,出来都少年白发;
(3)他们甚至错过自己父母去世,不能参加葬礼,出来再也没有父母;
(4)他们错判之后,妻离子散,再也回不到从前,出来之后孤身一人;
(5)他们告别社会,重新踏入可是社会已经告别了他们,出来之后手机都不会用;
(6)……
多少冤假错案出来的人,拿到了我们看似很多的钱财。可是最后闹得兄弟反目,甚至被亲戚朋友以及新找的女朋友骗的一分钱不剩,以至于过得比以前更惨。
所以国家赔偿多少其实不是最重要的,我们希望的是减少冤家错案的产生。法律应当在初次判案时就尽可能的公证,给每一个嫌疑人确凿的证据,而不是仅仅为了结案。
无意之中看到这个题目,我也只是看到这个题目简单唠叨两句。
如果和我意见差不多的,可以点赞支持一下。
刑附民赔偿都要求是直接损失,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
现实困惑杨某和朋友在某烧烤店吃夜宵的时候,和一批社会青年发生了矛盾,两伙人打斗起来。警察在接到报警后及时赶到,杨某见警察来了,拔腿便跑,警察拔出枪来连开4枪,击中杨某致其死亡。事件发生后,杨某家属认为警察并未鸣枪警告,而是直接开枪射击,将开枪警察所在公安分局告上法庭,要求国家赔偿。在诉讼中,杨某的父母诉说,杨某的死亡给他们造成了很大的精神损害,公安机关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赔偿。请问,国家赔偿是否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律师点评在现实生活中,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行为,不但使公民遭受了物质上的损害,还使得公民的精神状况受到了重大伤害。那么,在我国当前的国家赔偿体系中,国家是否对公民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呢?在我国以前的国家赔偿体系中,并没有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因此公民依据《国家赔偿法》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时候,法院一般会予以驳回。但是,2010年修订的《国家赔偿法》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作出了规定: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所以,公民在因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害时,可以向国家申请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第三十五条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特别提醒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不仅给公民带来物质上的损害,也会给他们的精神带来严重的伤害。因此,《国家赔偿法》修订以后,精神损害赔偿被纳入国家赔偿的范围之内,这种改变标志着我国的法治水平又有了进步。
从远山遥水的年代而来,从你向我而来 但没有窗子可找── 它可怕的皮肤 它在把我们观看,通过一面镜子。
婴儿的微笑和婴儿的狡计 隔是既然的笼罩处哈哈谢邀。
张玉环案简要回顾。
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男童张磊和张翔被人杀害,三天后,张玉环被警方定为嫌犯带走,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20年8月4日下午4点,江西省高院最终以“原审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张玉环无罪。张玉环被羁押9778天,是截止目前公开报道中被羁押时间最长的申冤者。
张玉环为何不能申请国家赔偿!
最高院下发通知,公布了自2020年5月18日起,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346.75元。
张玉环被羁押9778天,9778天x346.75元=3,390,521.5元,其中包括精神赔偿。给被羁押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主要涉及财产的返还、修复和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的计算规则一直以来都是非刑事司法赔偿审判的热点和难点;特别是在财产不能恢复原状或者灭失的情形下,如何确定损失,在实践中有较大争议。对此,《解释》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一)财产损害赔偿
1、赔偿的一般原则和特殊规则。
《解释》规定凡涉及财产损害赔偿的,仍应以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为一般原则,即能返还的返还、能恢复的恢复,不能返还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赔偿。财产不能恢复原状或者灭失的,计算直接损失的标准是市场价格,计算时点是侵权行为发生时。市场价格无法确定或者该市场价格不足以弥补受害人所受损失的,可以采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损失。
2、拍卖、变卖财产的赔偿。《解释》在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细化和明确。应当返还的财产已经依照法定程序拍卖或者变卖的,视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的价值为财产直接损失的体现,按照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款。如果人民法院违法拍卖或者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3、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的赔偿。《解释》具体列举了五项,包括留守职工工资、必须缴纳的税费、水电费、应当缴纳的房屋场地租金、设备租金和设备折旧费等。
4、利息赔偿。《解释》明确以一年期人民币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固定计算基准,并对应当返还的财产属于金融机构合法存款、国家批准的金融机构贷款、现金的,规定应当支付利息。
(二)人身损害赔偿
侵犯公民人身权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赔偿金。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精神损害赔偿
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实施违法拘留,殴打、虐待等行为,侵犯公民人身权,造成的损害后果有可能不亚于行政赔偿、刑事赔偿中的损害后果。如将非刑事司法赔偿排除在精神损害赔偿条款的适用范围之外,就会悖离国家赔偿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立法初衷,故《解释》将精神损害赔偿首次引入非刑事司法赔偿领域,完善了国家赔偿法精神损害的适用范围。根据《解释》的规定,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中,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人身权造成精神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抚慰金原则上不超过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所确定的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最低不少于一千元。
无论赔偿多少,只是一串数字,27年的青春荒废了,家也破败了,妻子改嫁了,子女和其他亲属都受到严重的伤害,这是多少钱也难以挽回的。
他申请700万,是他自己的要求,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国家赔偿不会有这么多,估计也就是400-500万左右。
a、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
346.75元/日x9778天(羁押天数)=339万
b、精神损害抚慰金
这一项根据具体案情和赔偿机关的态度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上述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的35%。
假定按35%计算,则339万x35%=119万元(这个数字是可以协商确定的,35%的比例仅供参考)
上述两项相加,那么总赔偿数额:339万+119=458万元
当然了,具体赔偿多少,还要看双方协商的情况,以前已经兑现的赔偿案件,标准并不完全统一,有的是按标准付给,有的是在赔偿款之外,再用类似生活补助等方式补偿一块,多数都是比标准高一些。
例如,两个月前,吴春红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请求河南高院支付人身自由赔偿金972余万元、精神损失赔偿500万元、误工费和补偿费200万元、相关医疗费用200万元,以及伤残赔偿金。上述几项共计1872万余元。最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羁押15年共5600多天后无罪释放的“河南民权投毒案”当事人吴春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总金额262.5961万元,其中精神损害赔偿68万元;向吴春红赔礼道歉;驳回吴春红的其他赔偿请求。
按相关法律规定,国家赔偿法中有精神损失赔偿和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所以受害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五条 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无成人陪伴儿童”指年龄在5周岁到12周岁的无成人陪伴,单独乘机的儿童。无成人陪伴儿...
2022-06-08 04:06:42 9人阅读
2022-08-01
202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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