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男女同居合法么_男女未婚同居违法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3:38:05 人阅读
导读:非法同居不算犯法。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法律上并没有非法同居的解释,非法同居是一种误读...

非法同居不算犯法。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法律上并没有非法同居的解释,非法同居是一种误读。因为婚前同居不受法律保护,所以被人们成为非法同居。同居在我国分为三种一般同居、非法同居、重婚同居。 如果双方均未婚,同居就不会触犯法律。但是如果是已婚者与他人同居,就会涉嫌构成重婚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法律无明文禁止性规定的行为,即为合法行为。故所谓非法,应当是指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行为,而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无婚姻关系者同居的规定。我国目前在民法领域已经否认了“事实婚姻”。但是,刑法依然承认“事实婚姻”,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男女朋友同居,甚至有妇之夫、有夫之妇与未婚男女同居,都是你情我愿,民不告官不究,都不违法。未婚同居现象越来越多,而且理直气壮,主要有三个原因:其一是结婚趋晚,寻求性释放;其二是,被西方世界垃圾“自由”洗脑,“什么年代了,同居算什么?”其三,给同居赋予新的理由,主要是婚前试婚,检验对方性功能是否齐全。


少男少女

否定性需求有违人性,乱性则有违道德。其实,又何止这些?同居对少男少女造成的身体伤害和情感伤害远大于同居本身:


激情燃烧

第一,婚姻法规定,女不能低于20岁,男不能低于22岁才能结婚。这是既考虑了人身体成熟因素,又考虑了民俗习惯。按生理学研究,结婚年龄的最佳期是,女23--30岁,男30--35岁之间。过早同居,对女孩子卵泡发育,男孩子精子发育都是伤害;


老夫少女

其二,感情伤害,而且这种伤害双方全然不知。简单说就是“性就是那么回事”,不再神秘、不再珍惜,对未来的婚姻弥合将产生永久的影响。不可能出现守望相助、白头偕老的场景。这就是著名心理学家阿尔弗雷德·阿德勒所说“在结婚之前避免发生性关系,是爱情和婚姻中亲密奉献的最佳保证”的道理;

第三,对孩子的伤害。对一般老百姓来说,培养一个成功的孩子,是人生最有意义、最伟大的事情。父母都乱性,孩子会怎么样?有的甚至连孩子是谁的种都搞不清楚,怎么能把精力放在孩子培养上呢?


人生都有经历

所以,性是人的本性、本能,谁都不能否定,但是性开放绝不是新潮,坚守性原则也并非守旧。这是对自己负责。

图片来自网络。

男女未婚同居并不犯法,前提是在两个人自愿的情况下,并没有产生性交易,排除卖淫嫖娼的情况,但是男女同居受到道德的谴责,也会给个人以后的生活带来影响。

上大学的时候,李强被班里一个女孩的美丽所倾倒,开始展开疯狂的追求,于是两个人很快就坠入了爱河,大四的时候,两个人同居住在了一起,过起了甜蜜的生活。

可是最终因为两个人因为工作的分歧还是分手了,女孩想李强跟自己回家,可是李强想留在这个城市,分手的时候,两个人觉得昏天暗地,但是还是这样离开了。

一年之后,李强又有了新的女朋友,又开启了甜蜜,可是就在有一天,那个同居的女孩又回来找到了李强,新女友当然不会放手,但是李强犹豫了,因为女孩说,“她们已经如同夫妻过了一年多的生活,现在人人都知道她和李强在一起同居”。就这样,三个人都陷入了深深地苦难。

如果题中的“男女自愿同居”是指未婚成年男女自愿同居的话,以现行的法律、法规来说,是不违法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改变,目前在我国未婚同居的情况越来越普遍,似乎未婚同居基本上被社会所接受。虽然法律没有明令禁止,但我认为未婚同居,有悖于社会伦理,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我们这些60后,在学校时就很少跟女同学讲活,当时但凡有一点“想”的念头,都会把自己骂一顿。过去很少有未婚同居的现象(因为家里管得严,社会也不允许),既使有很少的一些人,也是偷偷摸摸地不敢明着来。因为那时是“非法同居”,要被抓,被罚款的。特别是谁家的女孩干这种事,连父母在整个街坊都抬不起头,被人从头骂到脚,臭名远扬。

“非法同居”最早出现在1989年最高法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未办理结婚登记,却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然而到了2001年的《婚姻法》和2003年的《婚姻登记条例》,删除了“非法”二字,也就是说司法审判取消了“非法同居”,取而代之的是“同居关系”。从那时起,“同居”可以说是不违法的了,最多也只是道德意义上的褒贬。也就是说,只要没有危害社会、集体和他人利益,未婚男女自愿同居,法律不会干涉。

纵观现代社会,未婚同居的现状已经普遍到极点。18到25岁那些青年男女,很多都是先同居再说(结不结婚还是个未知数)。年轻人的事,只要是两情相悦,一拍即合,什么都不是事。并且这种同居,绝大多数是以满足性需要为基础的。趁年轻及时行乐,不管男女都是这种想法(不是我说得难听,事实就是这样)。

未婚同居成为时下年轻人的恋爱进程,虽不违法,却有着见不得人的一面。不少同居者认为,同居可以培养和加深感情,可以发现对方更多的优缺点,更是检验性生活是否合谐之道。事实上,许多人打着以上的幌子为理由,玩弄感情罢了。玩够了、腻了、新鲜感过去了,就说你这不好,那不行。要分手的理由充足,由不得你。把给对方的许诺抛得一干二净,只留下一个曾经的美好幻想。事实上,未婚同居能发展到走向婚姻殿堂的少之又少。

2019年10月18日,全国人大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在回应有关未婚同居立法时表示:未婚同居在整个社会上还未达成共识,如果法律对未婚同居制度予以认可,将会对现行的婚姻登记制度形成冲击。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确立夫妻关系”。而这种未婚同居,你情我愿地在一起生活的行为,法律虽然没有禁止,一旦出现问题,也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国家更不提倡这种行为。

未婚同居的现状和原因都比较复杂,用法律的形式很难做出统一的规定。但这种道德问题也反映了一定的社会问题。比如男方玩弄女性,女孩失身、怀孕、人流等等情形,最好都能得到法律上的声援或者帮助,至少也能让女生提高自重,自爱的道德规范和社会责任感。让更多的人知道,未婚同居虽不违法,但也不会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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