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开发商的义务_商品房买卖纠纷的责任应如何来确定?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0 15:23:06 人阅读
导读:有房屋质量保证金,请参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7〕138号)以及地方政策性文件。要明白一点常识,对你有好处,从开发商向国家政府交钱买地...

有房屋质量保证金,请参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7〕138号)以及地方政策性文件。

要明白一点常识,对你有好处,从开发商向国家政府交钱买地开始,开发商是这块地的开发权和使用权的拥有者,跟你没啥关系,

开发商委托建设单位建房开始预售,你作为买家,跟开发商签了合同,交了房款,如果是全款,你跟开发商之间有了合同关系,但是房子仍然跟你没关系,如果你是贷款,实际上相当于银行出钱帮你出了房款,你跟房子更没啥关系,如果你逾期不还钱了,银行随时能合法卖掉你的房子抵款。

直到房子建成,完成国家的各项备案、验收、交付完成,这个时候开发商是整个小区所有建筑物的唯一业主,这点你得懂,

一旦你跟开发商之间的合同约定的交房日到了,一般开发商会组织集中交房,交房这个事儿,就是房子所有权的一个关系转移,从开发商转移到个人身上,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状况以交房日为准。

至于你说的物业,严格来讲交房前跟开发商和业主都没关系,交房后整个小区作为合法“物业”的形式存在于这个社会当中,这个“物业”的是来自于最早传入香港区域指国家认可的固定资产的意思,同等于物品产业,现行中国社会,除极少数特殊情况外,绝大部分小区都会有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注意:是对物业进行服务的企业,简称物管公司),说物业什么什么的,那叫文盲,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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