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夫妻共有_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22:17:41 人阅读
导读:谢谢邀请,楼主提的问题是,婚后下的房本,房子是不是共同财产,这就要看该房产是婚前单方出资买的,还是双方共同出资买的,依法才能给你答复的。如果婚前买的房产,是单方...

谢谢邀请,楼主提的问题是,婚后下的房本,房子是不是共同财产,这就要看该房产是婚前单方出资买的,还是双方共同出资买的,依法才能给你答复的。

如果婚前买的房产,是单方全款出资买的,它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并不因为婚后才下的房本而改变房产归属权性质。有很多人在婚前婚后的时间上,混淆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区别,认为在婚姻期间内才发放的房产证,可以看成是了夫妻在婚姻期间内的共同财产。但它不是用夫妻共同的财产买的,也不会因为婚姻而改变婚前个人财产的归属性质。

如果说买的房产是单方婚前出的首付,婚姻后才下的房产证,以后的还贷还是用单方个人的婚前财产还贷的,该房产就属于个人房产,与对方无关。除非单方愿意在产权证上加上对方的名字,又没有约定,一个愿送一个愿收,才能把它看成是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

如果说买的房产是单方在婚前出的首付,婚后不论是靠任意一方的收入来还贷的,也不论房产证是在婚后下的,还是在婚前下的,婚前部分是属于单方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由此类推,要是婚前是双方共同出资买的房,或者是共同出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铁定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夫妻在结婚前,所有的个人的财产都是私有财产,而夫妻结婚之后,包括双方的工资收入在内所有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的!

你问到的彩礼钱,那是男方给女房家里的钱,也叫聘礼,那钱给了女方的家里,就是女方家里的私有财产了,也就是与男方没有一分钱的关系了,至于女方的家长把不把这彩礼钱给他们女儿,那是他们家里内部的事,如果女方的父母把彩礼钱给了他们的女儿,那彩礼钱也是他们女儿的私有财产,女方也就有权力去支配使用这个彩礼钱,这个彩礼钱也与男方没有一分钱的关系!

但是,如果女方把彩礼钱以嫁妆的形式带回了男方,那么这个带回来的嫁妆就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了!

婚礼上收到的份子钱,都是谁的同学谁的朋友就给谁的,也就是男方的同学朋友会把这份子钱给男方的,女方的同学朋友会把这份子钱给女方的,按道理说,给谁的,谁收到的都应当是谁的私有财产的!

但是,两个人结了婚,就是一家人了,如果结婚后再这么斤斤计较的话,再都把这份子钱都当成了个人的私有财产的话,那这个新婚的家庭可能就有点问题了,或者说是不太和谐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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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子,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买房的注意事项:

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另外,办理过户手续时,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2、证件准备是关键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双方提供当地连续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具体年限以当地政策为准),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

3、主贷、次贷有讲究夫妻共同还款时,在确定主贷款人、次贷款人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一般情况下,在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为“贷款人”(常说的主贷款人)而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写了双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为“共同贷款人”。在确定主贷款人时,应当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较稳定者,同时注意年龄的限制,否则会影响到贷款期限。

4、所占份额提前定依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购房过程中,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出现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响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您好!婚后买的房子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不仅要看房产证登记情况,还要看出资的情况。但通常来说,婚姻存续期间买房,若双方没有特殊约定,即使只有一个人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也有以下几种特殊情况:

第一,如果房子是产权登记方用自己的个人婚前财产全款购买的,那房产仍然属于其个人财产。但如果这套房子是用于出租的,那么租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如何判定是用个人婚前财产?通常要求是资金流向清晰,建议做到专款专户。如果做不到,比如说房子是由产权人用工资卡支付的,里面既有婚前财产,又有婚后财产,那么就很难界定是否是使用婚前财产买房了,通常法院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如果房子是产权登记房的父母全款购买的,那么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子女买房,且房子登记在其子女名下,那么视为对其子女个人的赠与,房子属于其个人财产。

第三,如果房子是被赠与的、或被继承的,并且在被赠与、或被继承的过程中,已经明确是给产权人个人的话,那么属于其个人财产。这里的重点是,如何借名明确指明的方式?通常如果是继承的话,比如被继承人有遗嘱,并在遗嘱中明确说出,“由xx个人继承“;如果房子是被赠与的,那么在赠与协议中,也应明确说明”是赠与xx个人的”。

其他情况,基本都可以确认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下面有几点提醒:

(1)如果上述提及的获得财产的方式都不是全款购房,而是需要婚后共同还贷的,那么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应当平分。具体计算方式为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含婚后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实际购房款(房屋购买价+离婚时已偿还的全部利息)✖️离婚时房屋价格。

(2)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力要求分割,但不一定是一人一半。通常是以协商结果优先;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话,则法院会根据买房时的出资情况、婚内房产的使用情况、对家庭的贡献程度、和未来的需求程度几个标准进行分割。

(3)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但登记在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仍然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这种情况情况下,如果需要分割的话,是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额度进行按比例分割的。

(4)基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比例并不明确,所以建议夫妻双方可以提前进行约定,那最后分割的时候就以分割的结果为准了。

希望回答能对您有帮助!

婚后买房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未加女方名也算吗?

婚后买房的,一般情况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后夫妻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产的,无论是登记在男方的名下,还是登记在女方的名下,还是双方的名下,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但是,如果一方主张是属于个人财产的,就需要有证据证明了。

婚后买房,如果属于个人财产的,那就需要有证据证明买房的钱是来源于个人财产才可以,也就是说,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才能属于个人财产的。

比如婚后买房的钱是来源于婚前存款,而这个婚前存款与婚后的存款是独立分开的,是没有任何混同的,如果有混同的,那这样买的房产还是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想要与婚后的存款不要混同的,那就要在婚前准备一张单独的银行卡,这张卡在婚后使用的,不要把婚后的存款存进去。


(-东南偏北)

给大家讲两个故事吧,看完以后估计对结婚买房这事都有自己的一个概念了。房子归房子,要是没了感情,一切都是空谈。

一、

故事主人公暂且叫他阿旺跟阿雪吧。

阿旺跟阿雪结婚后,就一直商量买房的事。阿雪觉得婚都结了,反正也嫁过来了,为了让自己心理踏实一点,就跟男方讲,婚房能不能加上她的名字。男方安慰道:“你是懂婚姻法的,只要是婚后买的,写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两个人的共同财产。”

确实,婚姻法是有这样的规定,妻子放心了。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后来两个人因为一些事情争吵不断,准备离婚。后来分割财产时,房子完全没女方什么事,因为老公在购房的时候,用的不是自己的账户,而是父亲的账户。也就是说,当他拿出父亲的银行转账凭证,法院认定:该房产由男方父亲出资,赠予男方,属于个人房产,与妻子无关。

《新婚姻法》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

故事的另一对主人公,男方,阿才。女方,阿芳。

两个人也是相亲相爱,男方结婚的时候对女方讲,自己真心爱她。

结婚后,男方就准备买房了,对女方讲,准备给她一个惊喜:“房产证就只写你的名字吧,并且我的父母愿意出绝大部分的钱,谁叫我这么爱你呢”。女的感动的泪如雨下,最后买房的时候,女方出了1W,男方以及男方家里出来490W,房子写的是女生一个人的名字。

两三年之后,两人因为林林总总的矛盾,导致关系破裂。两个人准备离婚的时候,女方自然向法院主张这套房子全部归她所有。毕竟,房产证上,只有她一个人的名字。

但是最后结果却出人意外,这房子压根没女方啥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后男方在提交相关证明以后,房子归了男方,女方获得1-2W的赔偿金....

婚后买房建议:

1、不要贪便宜,既然是真心相爱,就少一点套路,多一点真心。

2、不要从任何他人的账户中转购房款,尤其不要让双方父母掺和进来。

3、共同出资

最后说一句,几乎所有的被骗,都源于两点:愚蠢,贪婪。

您好,我是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律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名下同拥有的一处房产属夫妻共有,而且夫妻间财产共有,不属于按份共有,而属于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情况下,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对财产的处分作出决定才是有效的,因此,任何一方都不能单独对财产进行处理,需要共同处分。

所以,夫妻双方名下同拥有一处房产,夫妻任意一方都不拥有完全财产。

以上是我对您的提问的建议,仅供参考,祝您一切顺利。

谢谢邀请;有很多人会误认为,只要是在婚姻期间内添置的动产和不动产,就属于婚后的共同财产,实际上这是一个误区。就如楼主所说,婚后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就要看婚后的财产是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还是用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购买的,才能给你明确答复的。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领结婚证,成为了合法的夫妻,在婚姻期间内,任意一方的收入是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用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添置的动产和不动产,就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

同时法律还认可,家庭财产是由婚前的个人财产和婚后的共同财产组成,并不因为婚姻而改变个人婚前财产的确权归属,把妻在经济上看成是一个共同体,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双方的经济利益就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如果在婚姻期间内用双方的收入,或者是单方的收入添置的财产,依据法律,无庸置疑它就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双方各有一半的拥有权。

如果在婚姻期间内,用的是单方婚前个人财产购置的动产和不动产,只要有充分的证据链,能够证明它是用婚前的个人财产购买的。虽然是在婚姻期间内添置,但不改变它是婚前财产的性质,就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依法婚前的个人财产,永远属于个人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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