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最新规定_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范围是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04:14:12 人阅读
导读:我来回的你的问题替别人代缴本应该由他自己承担的个人所得税是否违法?我不知道你说的替代是什么意思。我举个例子回答你的问题。比如,某工程师应聘某网络公司,谈好了薪酬...

我来回的你的问题

替别人代缴本应该由他自己承担的个人所得税是否违法?我不知道你说的替代是什么意思。我举个例子回答你的问题。

比如,某工程师应聘某网络公司,谈好了薪酬是月薪1万元。但是工程师要求是税后1万元。涉及的个税等,需要公司去缴纳。不知道你说的是不是这种情况。

如果是这种情况,是合理合法的,没有什么问题。包括有些公司和员工还有承担部分个税的协议。

这种情况,不是说个人应该承担的税款由公司去缴纳,是个人和公司有协议,他取得的只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的工薪所得,也就是税后。这就表明他拿到了更多的工资,只不过公司代扣代缴后他到手1万元。这么说,你能明白吗?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帮助,大家点赞是我的动力,谢谢

我是行金运水,税务师,欢迎关注,一起探讨财税小知识!

根据国税发〔1995〕6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十七条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但由税务机关查出,扣缴义务人补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

根据《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三)劳务报酬所得;(四)稿酬所得;(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第五条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时,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均应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前款所说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帐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

财务人员个人领取不交个人所得税,企业要按营业外收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当年有利润就要交所得税中税。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65号)规定: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单位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

因为个税是由单位在网上申报时,代个人预缴。到发工资时,在工资里扣除之前单位为个人缴纳的部分。所以一般个税都是单位代个人先代扣代缴。 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规定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在单位做完收入并计提相关税费后,可以发放给个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第五款规定,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免税范围界定为:发放给具体办税人员的手续费奖励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扩大范围发放的手续费奖励,仍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