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参加工作时间认定_人事档案参加工作时间怎么填?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1:10:12 人阅读
导读:正常的16周岁吧!招收童工的单位都是不太规范的企业,也是反应劳动力的严重所需求吧,而迫于生活的压力,多少未成年人也是无奈的一种生存方式吧!人事档案里参加工作时间...

正常的16周岁吧!招收童工的单位都是不太规范的企业,也是反应劳动力的严重所需求吧,而迫于生活的压力,多少未成年人也是无奈的一种生存方式吧!

人事档案里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计算时间的区别:

1、计法不同

工人的参加工作时间。《劳动部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的决定》明确:工龄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工人参加工作时间应为一般工龄的起始时间。计算工龄的方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


2、合同依据不同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施行后至2008年1月1日之前,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或企业办理录用手续之日作为认定依据进行认定。



3、参加工作时间不同

由于国家压缩城市人口、精简机构、工厂停产等组织原因下放退职,以后重新参加工作的,他们的参加工作时间为下放退职前参加工作的时间,工龄由下放退职前的工作时间与重亲参加工作后的工作时间全并计算连续工龄。

一般以审批下来的时间开始计算工龄。

审批退休时,计算工龄或视同缴费年限的起始时间以人事档案的招工表记载为准。在招工表上可能会有居委会或村委会、街道或公社、户口管理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等多个章。这些章不可能同时加盖,所以每一个盖章时间可能都不相同。这就出现了您问的问题:到底以哪个章的盖章时间为工作时间起始时间呢?

一般情况下,都是以劳动部门审批盖章时间为准。因为在用人上劳动部门是最权威的部门,并且劳动部门的审批时间一般都是日期中最靠后的。

但是,也有例外情况。

情况一:用人单位的盖章时间晚于劳动部门的审批时间。这种情况是可能存在的。

在这种情况下,审批退休时,劳动保障部门可能会认定为用人单位时间为计算工龄起始时间,因为用人单位同意后才能工作;也可能会认定劳动部门审批时间为计算工龄起始时间,因为劳动部门最有权威,劳动部门同意了就相当于上了班。个人认为这两种认定都有合理性。

情况二:招工表为补办,劳动部门盖章时间远远晚于填表时间,在劳动部门盖章处并有“补办”字样。这种情况,要根据招工表中的记载来认定计算工龄起始时间,不要纠结于盖章时间。

如果填表到审批时间跨度较大,但没有“补办”字样,还是要按劳动部门审批时间来计算工龄起始的。填表后,如果就已经工作了,工作的性质只能算作临时工,可以尝试接续工龄。

您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对照一下,看看可能会怎样认定。

我是人力资源管理师苏苏鱼,希望对您有帮助

报到证盖章之日起就是人事关系起始时间,档案应该是和报到证一致的。所以你说的人事关系是实际参加工作的时间吗?不是人事关系时间吧。

档案记录你参加工作时间,90年社保刚起步,全国几个省市做试点,当年社保还是劳动局设的一个科室,真正设劳动合同制应95年,从那开始全国纳入社保养老,同时签订劳动合同,你91年参加工作视为缴费年限,其实不影响计算你连续工龄,你的计算工龄是:一是视同缴费年限,二是缴费年限,二者合并计算工龄。


职工工作时间,和年龄出生日期认定,在申请办理退休时,人社局社保中心会调阅档案;以个人档案袋中,第一份原劳动局招工批准“文件号”,有日期说明,下乡知青的批准日期,入伍征兵办(人武部)批准日期,包括“知青待业”劳动局批文函),必须是劳动部门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批文(函);年龄认定为个人身份证,如果档案年龄和出生日期,与身份证有差错,必须先证明更正,正常情况下,以第二代身份证(参加社保时的出生日期),由于以前个人档案是手写,字迹不规范,甚至出现出生年月日,有多个不相符;依第一张表格日期为准。眀显比身份证有很大差错的,需要个人向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查找底册,并复印件证明盖章。如查不到的,依后出生日期,推迟办理退休手续。



近几年办理退休手续的人,遇见这些事太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差错多。

①:个人档案姓名,与身份证姓名有笔划,简繁体字错误,同音字笔误等,这些情况需向派出所户籍科申请更正。

②:个人档案出生年、月、日,与第二身份证年、月、日,有差错。一般年份出入大,要求证明更正,月份误差不大,就推迟几个月办理退休手续。

③:初始参加工作的年龄,明显不符,有的未满16周岁,就已工作几年了。但是有文,人社局是不认可的。去年我地一男同志,60岁退休,按档案累计工作年限有46年,也就是14岁在父母单位待业,人社局不认可,以16岁知青下放批文为依据,工龄认定为43.8年。

④:甚至有档案姓名与第二代身份证参保的账户姓名,不是一个人。这主要是以前参加工作时(当兵)用原姓原名(曾用名),参加工作多年后,在办理二代身份证时,经公安局派出所更改姓名,将更改后姓名参加社保缴费,可退休时遇到这种情况,比较麻烦,要向户籍所在地公安局申请,经核实后,有局长批准方可,递交社保中心办理退休手续。

等等

以上供参考,如果你有这类情况,请在未退休前,及时申请纠正。

人事档案里面的参加工作时间认定应该是你上大学开始的时间。毕业后你的人事档案应该在专门管理档案的机构存放,14年以前需要管理费,那个是可以连上你的工龄的!

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依据是当事人招工表、招干表中劳动人事部门审核批准的日期、应征入伍登记表人武部批准入伍日期、大中专毕业生批准报到证日期等等。其它资料上记载的参加工作时间与上述资料的批准日期相比,一文不值。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因此我们不能混淆了参加工作时间与出生年月日时间认定的概念,不可能以最早出现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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