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抚恤金发放标准_事业单位因公牺牲抚恤标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23:35:00 人阅读
导读:我们这里规定不火化什么待遇没有。咨询单位2020年,事业单位抚恤金发放标准是:按死者生前基本养老金的20倍发给。丧葬费各省市标准都不一样,一次性抚恤金,目前事业...

我们这里规定不火化什么待遇没有。

咨询单位

2020年,事业单位抚恤金发放标准是:按死者生前基本养老金的20倍发给。

丧葬费各省市标准都不一样,一次性抚恤金,目前事业单位执行的是人社部发42号文件。军工单位也是属于事业单位的一类,以下可参考: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民政局、财务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经研究,现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一次性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标准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二、关于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调整为: (一)工作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二)离退休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退休费,即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三)退职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四)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原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计发基数为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 本《通知》下发后,《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工资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问题的通知》(人薪发〔1994〕48号)即行废止。 本《通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1、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

(1)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40倍;

(2)病故的,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40倍。

2、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

(1)因公牺牲的,为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40倍;

(2)病故的,为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20倍。

对因公牺牲的人员家属的抚恤,按照2004年10月1日实施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执行;而因公殉职的抚恤,则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员工伤死亡政策执行。其中关于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规定如下: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因公死亡的,为本人生前20个月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死亡,遗属补助费如何发放?

当事业单位退休职工非因公或因病去世后,其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可以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领取到丧葬费、怃恤补助金等费用。

由于这一块目前没有国家统一的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来确定。在这里我介绍一下江西的发放情况。

当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因病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应在3个月内及时带着死者的死亡证明书、火化证、户口注销证明、社保卡、身份证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户口本等证件到当地社保局报告。

社保局接到报告后,会及时办理死者的养老金待遇终止手续,并进行审核。如果一切顺利,社保部门可在15至20个工作日内办理好拨付手续,然后通知死者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前来领取以下几笔补助:

一是5000元的丧葬费;

二是死者生前所领取最后一个月养老金额20个月的怃恤金;

三是死者养老金个人账户内剩余的全部余额。

如果死者生前抚养人没有稳定生活来源的,经社保部门审核并办理手续后,每个月可在社保基金中领取一笔不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生活补助费。

全额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病逝,抚恤金、丧葬费、养老保险个人帳户余额,在具备一定条件下发放

一、一次性抚恤金

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参照机关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标准执行,按照民政部、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实施。

抚恤金是发给死者家属的费用,也是国家对特殊人员抚慰的经济补偿,病逝者为生前2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金。

申领抚恤金需要具备一定条件和顺序:

①有父母无配偶的,发给父母。②有配偶无父母的,发给配偶。③即有父母又有配偶的各发一半。

④无父母、无配偶的发给子女。

⑤无父母、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弟妹。

⑥无上述亲属的不发。

二、丧葬费

丧葬费发放标准由各省确定,一般在3000一30000元之间。

三、养老保险个人帳户余额

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且病逝的,养老保险个人帳户余额部分,可做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在办理丧葬费的同时一并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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