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掏钱买房女方装修离婚_男方婚前购房,婚后女方出钱装修,离婚时如何处理?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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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买房,离婚时房子是男方的婚前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归男方。

婚后女方出钱装修,是婚姻存续期间出钱装修的,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离婚时,装修已经在房屋上,不可能直接拆除,只能折算价款。

如果夫妻二人协议离婚,按照之间签订的协议来;如果没有协议,夫妻有共同财产的话,女方可以适当多分一些;如果无共同财产,那么女方可以适当少分些债务。

1、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产权归属以登记公示为原则。房产证登记在夫妻名下,则按照物权登记制度,房屋产权归夫妻共有。

2、男方全款支付购房款,但实际上女方也支付了部分款项,男方又将该款偿还女方,仅是双方对购房款如何支付的约定,不改变房屋登记的权属,仍应为夫妻共有。

3、女方对房屋进行了装修,也仅是男女双方在房款支付与装修方面约定的不同分工,不应因此改变已登记的房屋权属关系。

4、房屋权属应以物权登记为主,没有相反证据,不能随意改变登记的权属关系。

因此,夫妻双方没有在婚前或婚后对该房屋的权属进行明确的确定,应当以共有财产对待,离婚则应以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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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结婚女方买房,装修费用也是女方,这种事件并不多见,但是在有一种情况下就是非常合理的,那就是男方入赘到女方家,也就是大家所说的倒插门,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结婚时,购买新房和装修新房的所有费用,甚至到双方结婚费用都是由女方来负责,男方就出一个人,其它的男方概不负责。相信大家也见过这样的情况吧,这种情况下如果女方只出购买新房的费,而不出装修费用反而不合理,男方为什么能入赘到女方呢?大多数是没钱,所以女方来出钱是大家都可以接受的,也很合理!

如果说男女双方结婚,是属于很传统的方式,正常来说大部分男方来出购房费用和装修费用,也有部分是男方出购买费用,女方出装修费用的,这样的组合方式是很常见的传统费用出资方式,这也是大家都能接受的,也就是说具有合理性。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男方是外地人,女方是当地人,男女双方是属于同学或者是自由恋爱走到结婚的时间段,这时候男方也不是入赘到女方,但因为男方经济条件确实一般,不具备购买新房和出装修费用的能力,这时候大部分都是女方出钱购买新房,然后装修时会告诉男方出装修费用,但男方因为没钱,最后还是由女方来出钱装修,这种情况下没有什么合理不合理的说法,男女双方都喜欢对方,女方父母也没有办法,只能出钱买新房和装修新房子,这种情况下组合的新家庭,男人虽然说没有入赘,但基本没有什么话语权,除非以后经过打拼发展很好,否则正常来说一辈子在家人面前都低人一等的感觉,生活的很压抑。

以前,婚前买房男付房款女付装修费,为何现在有的是男方全部承担呢?因为以前没有新婚姻法,现在有新婚姻法。

一、新婚姻法,明确界定了各方财产,各方自主寻求财产保护。

婚姻法对女性婚内付出并不计价,离婚时女性得不到补偿,付出和收益不对等,自然投入越少越好。不投入是女性最佳选择,因为不仅婚姻不可靠,而且别人的财产被保护,想获得赔偿很难,想拿走自己的投入也难。

二、婚姻法只能保护财产,保护不了婚姻,不投入是女性依照婚姻法寻求自保的方式。

以前结婚,大家都忙着把家建好,出钱出力大家尽力,没有明确界定哪些是谁,离婚能酌情照顾女方利益。但有新婚姻法之后,明确了哪些是个人婚前财产,哪些是婚内共同财产,以及各种财产的继承和分割,女人当然不会为别人的财产去投资。

三、房屋是最大的增值资产,但装修不计价值,即使碰上拆迁,也不会计赔偿。

房屋是最大增值资产,有产权和所有权,利益由所有权者获得。装修不占房屋产权,拿不走、拆不掉,不变现、不增值,即使碰上拆迁和买卖交易,也不被单独计价值。女人付装修费,等于白送男人几十万,不是个人财产,还贬值,最后归零。一旦离婚,房屋归男人,女人拧包走人,装修费只是肉包子打狗,气不过只有砸碎几十万。

四、过度的算计让女人觉醒,女人寻求法外自保也是无奈之举。

以前,财产没分那么清,男人女人都相信是为自己的家在投入,大家凭良心,多少会对女人的付出赔付。现在,明知可能只是为别人投资,明知最后可能白送白眼狼负心汉,哪个女人还会傻傻承担装修费呢?不仅不承担装修费,连家私家电都不会乐意承担。

五、既然是男人的房,男人自己装修更好。

既然保护个人财产,那就各自分清最好。装修款不如留作个人财产。有人会说女人也要住,但是女人结婚当媳妇,上床要有窝,生娃要有圈。如果把装修当作女人交房租,那不如男人去女人家,她家友情价,对你不收租。或者周末住酒店,男人记得前台结帐。

婚前男方全部承担也是女人的无奈之举呀。

说合理也合理,说不合理也不合理,各人有各人的认知罢了,实在不行,拜拜不就完了吗?

房子是男方首付买的,女方装修,离婚想让女方净身出户,这男的算的太精,从大众的角度看,这个男人简直无耻到了极点。

分析一下男方:

首先,男方说房贷自己还的,这不对。

结婚后,男方工资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男方工资里的8000,有4000是属于妻子的,每月6400,那么每月还贷动用了属于妻子2400元。

其次,男方算计太精。

男方真是会强词夺理,假如不结婚,每月自己还贷款的话,工资8000,还完贷款,吃喝日常花销估计都不够,实际是,娶了个老婆,他自带钱财,生活开销不用他花,房子是他的,他的孩子老婆养,呵呵。

再者,男方婚前就开始算计。

让女方净身出户的话都说的出来,估计男方婚前买房买车都是故意为之,生怕娶的老婆得到了什么,婚前就开始算计。

再次,男方很不要脸,且逻辑站不住脚。

孩子是女方生的这样的话也说的出来,好像孩子不是他自己的一样,法律规定孩子父亲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无知者太可怕!

装修女方出的钱,女方本就应该享受,男方也享受了,难道不应该男方补偿女方吗?

从这个男人的行径里也可以大概猜出,女方性格软弱,好拿捏,否则男方不会这么肆无忌惮。

这个事件,或许可以给未婚的姑娘,或者正在婚姻中的女性们一点启发:

1.婚前识别好结婚对象。

一个人的本性是藏不住的,它往往通过一些细节表现出来,比如,平时和别人发生矛盾他是怎么处理的,平时容不容易发脾气,花钱怎么花,若准备结婚,房子是否愿意主动加名……

暴躁易怒,斤斤计较,缺乏责任心,过分自私自利……这类人,远离他们就对了。

2.婚内清楚家庭财产的分配情况,以及清楚伴侣的工资、财产情况。

了解家庭财产和伴侣财产,不是为了算计,而是做到心中有数,假如婚变,也不怕对方转移财产。

3.假如遇到婚变,不要太冲动,做出不冷静的决定,咨询律师或者专业人员,做出最有利于自己的决定。

协商离婚,婚前房子是男方的,女方负责装修,按当时女方出了多少钱,和当时房子能抵多少市场价的比例,到现在对房屋的评估来折算。一般的情况下,房子还是归男的所有,但是要补偿女方的装修款。因为,房子是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对房子的装修费用也是女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夫妻在婚姻期限内双方的总收入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安全感都是自己给的,别人给的安全感都是空中阁楼。安全感太低的人不适合婚姻。因为无法做到全心全意的付出,自然无法得到对方百分百的爱。平时的忸怩,计较,患得患失会不断破坏两人之间感情的融合度。我跟对象一起付首付买房,虽然首付出了一大半,但房产权益只写两成也无所谓。因为我相信自己的判断,相信自己的另一半。有风险才有收益,所谓舍不得鞋子套不住狼,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冒最大的风险,得最大的爱。

如果不想付出太多,也不想冒风险去先踏出这一步,迟早要玩完。两人结婚就是经济命运共同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不要寄希望一段婚姻能给自己带来太多的东西,婚姻只是一种生活方式,自己要有一个人也能活得幸福的能力。结婚之前要全方位的了解对方,像人品,家庭关系,工作,价值观这些,也要了解自己,去判断两人的契合度。一旦踏入婚姻,就要有舍我其谁一条道走到黑的魄力和勇气。如果总是抱着那种别人可能会迫害自己,离婚后我能分到多少钱,自己又多付出了多少这种心态。建议还是不要踏入婚姻了,害人害己,婚姻生活大概率也不会太幸福,一个人过反而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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