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辞职算离职吗_口头辞职算数吗?

作者:admin
左侧宽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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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辞职不能算正规辞职因为你没有写离职报告如果昨天你在口头辞职时没有和老板闹得很难看,是没事的认真解释一下,估计就会理解你加油^0^~

根据题主陈述,先前书面申请辞职未退出岗位,仍然坚持工作,在此工作期间又口头申请不再辞职,单位也同意了,说明你之前的书面辞职申请已经被你后面的口头申请变更了。在法律上你的口头变更有效,之前的书面辞职无效了,你不算辞职。

但是,口头变更说明申请不利于证据保留,一旦单位反悔不认可,随意拿出你之前的书面辞职申请让你走人,你是不是很无奈呢!

建议题主,当你口头变更了书面申请时一定学会留存证据,比如与负责人电话录音录像,与负责人微信聊天记录等等,这种取证方式很重要,可以让你日后维权有理有据。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想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就算单位不同意也可以自动走人,而且单位不得克扣工资。你做饭了吗?加油!

劳动者口头辞职,可以算作辞职,但是如果以后发生劳动争议以后,用人单位是很被动的,用人单位最好要求劳动者写一份书面的辞职书,这样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都有一定的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了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不想干,当然就不说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中绝对不能写因为个人原因)。如果想干,就继续上班,不动声色。单位辞退你,让单位辞退去。自己别写辞职申请,也别承认自己曾经口头辞职过。单位要辞职,让单位辞去。单位对解雇,负有说明义务和举证责任。说明和举证不了,承担违法解除的法律责任,支付经济赔偿金。 至于你的工作年限,只要你能证明入职时间,这个应当不是问题。至于单位找证人,让他找去。孤立的证据,没有其他证据佐证,很难被法庭采信。 但是你现在必须要小心,不能有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不能因为自己主观过错,被单位抓住把柄,你就被动了。重点关注下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给自己一个警醒。

根据相关原则,员工离职必须有书面离职申请,口头离职的话,应该是可以不算数的,如果没有过试用期可以在三天之内也需要书面离职申请。

如果不需要工资自动离职的话,以工资为代价,这样是没有争议的,但是正式辞职必须有书面辞职申请。很多事情并不是只是说一声就能解决问题,只要是一家诚信的公司,那么员工离职就必须有离职申请。

如果员工不写辞职单主动离职,给老板打了声招呼,其实老板同意了,双方不形成合同效益。同时也违反相关原则。

所以就算公司没有这个制度,我们该写的辞职申请还是要写,当然如果你离职的时候,老板把所有的工资都结算给你,没有写离职申请,我得到了我该得到的东西的话,这个也是没有问题的,毕竟不是一家大公司。

如果是一家大公司,在没有办离职情况下,把工资全部都给你结算清楚的话,如果双方都没有意义的话,自动离职的话也是说得过去,但是违反公司原则,后面如果再想要追补偿的话,应该是不可能。

就像我们在交接班一样,凡事有头有尾,新的重要的口头交接之后还要以书面交接,就是一种方法出现问题。

1、口头辞职的,30天后不能强行离职的,按现行的规定,除了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外,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试用期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辞职。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口头不能算的,你现在从新 书面离职,如果你签订了劳动合同要提前30天书面离职,时间到就会自动离职了,而且不能扣你工资。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直接和老板约定时间,如果不给你走或者扣工资,你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 没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补偿。

口头约定只是当时有效事后难以追究责任,我觉得还是要有书面的合同这样比较真实,事后也好追究责任追究补偿,书面上的东西有的就是具备法律效应的,只是口头上面的这些东西,因为当时过去了,事后让你拿出这个扣头证明很难的除非说你有录音有录音都不一定有效,所以说这个东西涉及到法律的惩是我觉得能够放下的尽量放下,能够民事调节的尽量不拨打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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