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可以拿别人驾驶证扣分吗_东莞扣分可用别人驾驶证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06:04:10 人阅读
导读:处罚是正确的但是处理过程不符合规定第一交警不能直接收取罚款第二,在未取得当事人授权的情况下代替当事人在处罚决定上签字的应当认定为无效。不过你实际接受的处理也是正...

处罚是正确的但是处理过程不符合规定第一交警不能直接收取罚款第二,在未取得当事人授权的情况下代替当事人在处罚决定上签字的应当认定为无效。不过你实际接受的处理也是正确的,如果你对这个处理过程有异议,可以向交警大队投诉。要求换你本人签字接受处罚。

按照法律的规定,既可以,也不可以。大家是否感觉我说的话这个比较矛盾,不过现实情况就是这样,且听我来分析。

如果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来讲,应该遵循谁违章,处罚谁。因为违章的后果和责任,当然应该有违章行为的本人来承担。不过,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以后,这个规定被打破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如果是交通技术监控资料拍摄的违法行为,可以处罚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之所以这样立法,个人的看法主要是为了方便交管部门处罚,否则,要查明具体违法行为人是很困难的。

因此,在现实中就出现了,不管是谁开的车,都可以处罚车主。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某一辆车违章过多,车主的驾驶证可不够扣分啊。这个矛盾是非常突出的,那么怎么解决呢?就出现了用别人的驾驶证来代扣分的情况。

那么监管部门是否清楚,你是用别人的驾驶证来扣分的呢?我认为他是清楚的。只是由于举证责任,本来应该是交管部门举证,结果他无法举证来证明这辆车的违法行为究竟是谁?最后只有你自己提供证明了,所以你拿别人的驾驶证去处理违章,就默认是那位驾驶人违章了。

其实我个人的看法,对于交管部门无法查清驾驶人是谁的这种违法行为,本来就不应该扣分。只能按照法律的规定,处罚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用罚款来解决。这种不问三七二十一,拿驾驶证都来扣分的行为,虽然对违法行为有一定的遏制作用,但是个人认为是缺乏法律依据。因此有一段时间,拍照明明拍的是一个男同志开的车,用女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去扣分,曾经出现过问题的。

这种不分青红皂白的扣分,也带来了一些不好的社会现象和后果,出现了买分卖分的情况。然后有关部门,又来打击买分卖分的现象,这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笨办法。你还是根据你当地车管部门的现实状况去试一试吧!

借用别人的驾驶证扣分,必须是他本人到场才能办理的。具体流程如下:  

1、借别人的驾驶证去扣分,必须是他本人拿着驾驶证、身份证,拿着你的车辆行驶证,到违处大厅办理。  

2、把你的行驶证和你所借人的驾驶证、身份证一起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调出你的违法记录让你确认。  

3、当确认是你的违法信息,工作人员就会给你打印处罚决定书,然后拿着处罚决定书到指定银行交罚款,交款后,违法信息就消掉了。  

4、这个处罚决定书必须在15天内交罚款,超过15天的,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的总额不能超过罚款的总额。

出租车的违章扣分处理,可以用别人的驾照消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辆车一年内只能用三个驾驶证消除违法扣分。而且消分的时候需要本人拿着本人的驾驶证去处理。一辆车一年内只能允许三本驾驶证来抵扣分数。驾驶证的记分周期是从领取驾驶证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

可以拿亲戚的先用着嘛,因为也有可能是你亲戚朋友开你车罚的呀,一年内只能用三个人的,超过了就没办法了。

驾驶证扣分可以拿别人的代扣的。不过在新规定下,“友情消分”勉强可以,但对于涉及买分卖分的“生意”行为,交管部门将予以严罚。

对于买分卖分的现象,新规定也做出了明确说明: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被处罚后再犯的,以及组织、介绍他人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车辆违章后不可以用他人的驾照来消耗这次扣分,这样属于违法行为。

按问题字面上的理解,是没有限制,一个车可以用无数本驾照扣分----因为原则是违法时谁开的车,就扣谁的分。

比如我的车今天我开,有扣分,自然是扣我的分;明天我老婆开,有扣分,自然就是扣她的分;后天借朋友开,有扣分,自然就应该扣我朋友的分。

只要能确定驾驶员,就应该是扣驾驶员的分,并不限制几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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