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有可能不立案么_轻微醉驾公安局可以不立案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01:56:37 人阅读
导读:【每日讲法观点】醉酒驾驶,没有发生事故,符合一定的条件,检察院是可以不起诉的。醉酒驾驶构成什么犯罪?“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一观念早已深入人心,可是还是有...

【每日讲法观点】醉酒驾驶,没有发生事故,符合一定的条件,检察院是可以不起诉的。

醉酒驾驶构成什么犯罪?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一观念早已深入人心,可是还是有部分人怀揣着侥幸心理,喝多了酒还要开车,甚至达到醉酒驾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0mg/100ml起)。

2011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酒驾驶纳入刑法,规定了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规定,如果驾驶机动车的人员,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全部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

醉酒驾驶能否不起诉?

刑法中的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等。

(一)法定不起诉

  •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 犯罪已经经过了追诉时效的;
  • 特赦令免除刑事处罚的;
  • 按照法律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二)酌定不起诉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根据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第3条,就针对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对于这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要是要求综合考虑醉酒的程度、道路、车速、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表现等进行量刑。对于那些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对于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三)证据不足的不起诉

对于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后,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的,不符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退回一次补充侦查,证据不足,可以不起诉;退回两次补充侦查,证据不足,应当不起诉)

总结

醉酒驾驶,又没有事故,检察院能否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还需要看醉酒的程度、驾驶行车的速度、认罪悔罪的表现等。

如果虽然醉酒驾驶,但是既没有事故发生,醉酒的程度也比较轻,行车速度也不是太快,认罪悔罪表现比较积极,一般来说是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轻微醉驾没有犯下什么严重的后果可以不立案,但是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一、醉驾入刑法定,检察机关作出不予起诉决定本身就是一个公诉机关综合全案作出的一个刑事处分结果,该处理决定也是基于其客观上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后果不大,嫌犯认罪悔罪,主观态度较好依法作出。其罪刑责虽未经法院审理、判决,但公诉机关在职权范围之内可以依法给予其《不起诉决定》。需要明确强调的是,其醉驾被查处,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事实行为客观存在、其本人认罪伏法的主观态度是不起诉的“前提”毋容置疑也需记录在案,公诉机关对其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代表其所涉犯罪事实被抹除、其所涉刑事犯罪罪名被削除、相应刑事责任被免除。故而通俗的讲,本案在侦查、公诉机关是有“案底”的。

二、因为这个不起诉决定不代表给其销案销罪销责,所涉罪案依法结案后,案卷依法归档留存。本人有这个罪案记录在,无犯罪证明无从谈起。

三、其本人涉罪本人担责,不会对其子女或其他近亲属造成法律影响,其直系血亲、三代内近亲属如遇政审,也应据实填报审查材料。

醉驾一律送到看守所关押,检察院会很快批捕,法院判刑都是拘役6个月,进了看守所就是检察院处理,公安局无权利压下来。

不可以,首先醉驾就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没有事故只是情节轻微,并不能逃避处罚。严重的甚至涉嫌危险驾驶罪,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是刑事犯罪,而不是拘留这么简单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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