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之后认购书要收回_签完认购书后后悔了,能退款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13:41:00 人阅读
导读:一般因买方原因导致不能签订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建议您与开发商协商更名解决。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或者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

一般因买方原因导致不能签订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建议您与开发商协商更名解决。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或者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或者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你去与开发商商量,他们一般会以已经签订定金合同为由,没收你的定金,这时你该怎么办?其实要全额拿回定金非常简单。其实你仔细看一下定金合同的有关条款。

当然不能给开发商,这是你唯一的购房依据。

买房付了定金和首付后,开发商退了首付款,开发商是否有权收回《认购书》,这是个很简单的问题。答案是当然有权收回,即使不收回也有权作废,变为废纸一张。

认购书作为买房前的一种约定,表示购房者有权可以按定购书的条件向开发商购房,购房者已付了购房定金和首付款,说明购房者己按定购书完成了购房,开发商按定购书完成了卖房,定购书因双方履行完毕失效,不再具有执行意义。因此,开发商作为定购书履行的义务人可以收回,也可以不收回但己失效。

认购书是要还给他们的,你手里现在只剩下收据可以做为凭证,不过没关系,现在的合同都是网签的,一旦签订过合同,房产局的系统里就会有记录,他们没办法抵赖。

买房是一件大事,要考虑周全再做决定,千万不要被销售热情推销所迷惑,从而导致签了认购书,想退钱这种“尴尬”的局面发生。

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可以要回预付款。

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经协商无法就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购房者可要求解除认购协议,退回预付款。预付款包括诚意金、排号费、订金、定金等。

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购房者已多次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人员对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多次协商洽谈,未达成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系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故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购房者未达成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的前提下,扣留购房者的购房预付款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应予退还。

订立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准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实践中,无论是《认购书》、《定金协议》等包含上述主要条款即视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例中,双方对优惠后的购房总价、首付及支付的时间等主要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故可以要求退还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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