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算_劳动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18:37:17 人阅读
导读:根据《劳动法》第28条、劳动部《若干问题意见》及《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

根据《劳动法》第28条、劳动部《若干问题意见》及《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如下: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4、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动合同达成协议,由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6、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开除、辞退其实都是用人单位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有法定理由(《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且程序合法(通知工会),劳动者如果认为单位开除违法,可以申请仲裁,由用人单位对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合法性,就是违法解除,应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 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关于劳动仲裁,经济赔偿的标准及计算方式是什么?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该怎么解决呢?社保确实是不会直接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如果说你所他的工作单位没有给你建立相应的社保账户,也没有给你缴纳过任何社保待遇的话,我们直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解决这样的争议。

但是如果说你所到的企业单位正常的给你建立了相应的社保账户,只是没有按时完成相应的社保交费,那么这种情况下就不属于劳动仲裁处理的范围,而是属于劳动监察部门的受理范围,因为劳动监察部门是社保部门旗下的二级部门,所以说他们是有责任和义务来正常核查企业单位有没有为我们的员工来缴纳社保待遇。

所谓的经济补偿,那么一般情况下就是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以后,才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说你符合这样的条件,那么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就要依法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它的补偿标准是,你每在工作单位工作一年,那么可以享受到一个月的全额工资待遇,以此类推,工作年限越长,那么你享受到的补偿待遇相对应的也就会越高一些,同时你还可以获得失业金待遇的领取。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谢邀。
首先,你提到的几种赔偿算法如下:

  • 经济补偿——工作年限(工作一年算一个月,不满半年算半个月,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算一个月)*前12个月平均工资。
  • 赔偿金——就是经济补偿的2倍。具体而言:工作年限(工作一年算一个月,不满半年算半个月,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算一个月)*前12个月平均工资*2。
  • 代通知金——就是上一个月的工资。
具体到你的问题而言:
  • 如果确实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可以理解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如果公司没有提前说明录用条件,那么就不能说你不符合录用条件,此时解除合同的,要给赔偿金。
  • 如果你确实不能胜任工作,公司调岗或培训之后你仍不能胜任,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但公司要提前30天通知(或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并支付经济补偿。而如果公司没有证据证明你不能胜任工作,或者虽不能胜任但没有经过调岗、培训,那么解除合同就是违法的,就要给你赔偿金。
希望对你有用。

你提的问题包含有赔偿金、应发工资、实发工资等三个关键词。下面依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规定,解答如下:

一、赔偿金的支付条件、标准及计算来源。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是以违法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为基本前提;赔偿金的额度按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计算;经济补偿金的给付标准,是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因此,只有确定了月工资额度,才能计算出赔偿金。

二、月工资方式的法定选择。1、月工资支付方式包括应得工资(或应发工资)、实发工资。在扣除了个人所得税、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之后,应得工资低于应得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月工资是按照劳动者的应得工资来计算的。工资计算方式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收入。因此,说到底,赔偿金是按你说的应发工资来计算的。

2、劳动者的月应得工资,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的十二个月平均应得工资来计算。

三、非常态应得工资额度的确定。

1、劳动者的月应得工资额度最高限度。《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劳动者的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应得工资的3倍,应其月工资按职工月平均应得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

2、劳动者的月应得工资额度最长限度。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按职工月平均应得工资3倍数额支付时,最长年限不超过12年。

3、劳动者的月应得工资额度最底限度。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的12个月,劳动者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其应得工资。

综上,赔偿金的计算以劳动者月应得工资为基数去计算,应得月工资额度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的12个月平均工资来确定,而且有最高额度、最低额度和最长期限的限制。

劳动仲裁计算赔偿的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的,劳动者的平均工资越高,计算赔偿金的金额就越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自动或违法接触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劳动者相应的补偿金。具体标准,劳动者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上一年劳动者月平均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算半个月,补偿金计算期限最高不超过12年。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很难得到用人单位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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