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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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
十八岁了,已经是成年人了,他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他也就可以按照他的意愿去做任何事的,他也就有这个权力的!
十八岁之前,父母离婚,他与父亲一起生活,十八岁之后,他也是可以与他的母亲一起生活的!
父母虽然离婚了,可是父亲永远是他的父亲,母亲也永远是他的母亲,这份父母之情是无法分割的!
十八岁了,他想与母亲生活在一起,也是想得到失去的母爱,他这样做,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做为他的父亲,也该同意他的孩子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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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不管你多少岁,你都要选择一个,因为你不是单独的一个个体,你的户口始终要落到一个户主下面,因为你不是户主。而且你也分不到家产,因为你没有那个权力分家产,家产是父母的,你什么都没有。至于生活费是父母给你的,你不是一个个体,你必须选择一个,就算你结婚了,你都要选择一个,不然你的户口就没有地方安置。
孩子跟谁都痛苦。因为我就是离婚。孩子跟她。孩子花了8年时间才放下,我前妻在婚的时候。我儿子半年没叫我前妻一声妈。还是原配好。家和万事兴。
谢谢邀请;从这个提问中可以看出,你是一位善良贤惠,心存博大母爱,世界上最优秀的好母亲。遗憾的是没有维持好婚姻,不能给两个孩子完整的家庭。否则,你的两个孩子无疑是最幸福的孩子。
就你所提,当年离婚,每人各带一个孩子,如今跟随前夫生活的孩子十岁了,想跟母亲生活,依法是可以的。要满足孩子的愿望,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跟前夫平心静气的商量,要是前夫不同意,才选择走法律的渠道,依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的双方对未成年的孩子,有共同担负起抚养的义务,有保障孩子接受教育和身体健康的责任。前夫只要同意,并出孩子的抚养费,就没有什么不可行的。这事要是放在一个有父爱,有担当的男人身上,能满足孩子的愿望,对孩子的成长有利,只要经常能去看望孩子,给两个孩子父爱,就一定会同意。
如果前夫不同意,要满足孩子的愿望,只能走法律程序,让法院来解决这个问题。孩子已经十岁,已经具有了表达自己意识的能力,法院会根据孩子的愿望,再综合考虑你带两个孩子,在生活的条件和居住的环境上,能否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才能做出是否更改孩子监护权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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