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实缴_公司注册资金要实缴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12:35:42 人阅读
导读:根据上述总结: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

根据上述总结: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

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在内的27个行业,仍然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

这主要是考虑到,一些特定行业由于行业自身和政府管理的特殊性,对其实缴注册资本的要求较高,特别是从国际上看,世界各国普遍对金融机构实施审慎监管,要求金融机构具备相当数量的实缴资本,以维护金融稳定。

一、实缴资本的相关规定

1、一般类型公司

现行政策是认缴制,规定(约定)认缴时间期限,或10年或20年,认缴期到仍然未实缴的,还可以向行政管理部门延期。

2、期货、证券等金融行业的公司

在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时,需要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实缴法定注册资本并提交验资报告。

二、认缴100万,未实缴100万的风险

1、有限公司或称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换言之,认缴资本就是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上限,虽未实缴。认缴资本不是越大越好。

2、税务风险

1)、对公司来说,注册资本没有实缴的部分所对应企业等额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不能税前扣除。简单说来,就是假如公司注册资本100万,约定2027年12月31日缴纳完毕,但是公司一直没有实际缴纳,公司如果在2028年借款100万,这100万的利息不允许所得税前扣除!

2)、自然人股东在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收入和股权原值确定会有偏差,造成个人所得税存在较大风险。

本文由云南顺通财税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整理。原创不易,欢迎点赞转发,有关注不迷路。


一般不需要实缴,现在公司注册资本都是认缴制,除非是一些特殊行业

《公司法》关于注册资金有下列规定:

1.第26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第80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实缴出资,一般可采用货币出资和非货币出资两种类型,具体如下:

(一)以货币形式出资

货币资金是出资者所采用的最普遍、最直接的出资方式。以货币资金出资,无需评估作价,具有极大的财务灵活性。货币出资的股东权利自货币出资至公司账户起,股东依法享有实缴出资相关的股东权利。

(二)非货币形式出资

1、以股权出资

股权出资,是股东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用其持有的在其他公司的股权作价出资,设立新公司的行为。新公司设立后,股东将其在其他公司的股东权益转让给新公司,使其成为新设公司财产的一部分。

2、以不动产出资

使用不动产进行出资,应当是确定可以进行转让的不动产。同时,在确定出资金额方面,需要以货币评估作价,不能故意的高估或者低估不动产的价值,而应当在评估的基础上协商作价并评估,其作价额可以小于或者等于评估额,为了维持资本充实这一基本原则,不能大于评估额。

以不动产出资的,以变更产权登记并由公司实际享有权利作为出资到位。

3、以知识产权出资

以知识产权出资,以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知识产权必须符合可以用货币估价和可以依法转让的要求。

(2)涉及到以非专利技术出资的,应以法定方式向公司交付该技术以及公司在使用该技术上有无存在障碍。

(3)涉及到以专利权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出资的,应注意其剩余保护年限及是否许可第三人使用的情况、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4)如以专利、商标、设计、技术成果等出资,必须明确其权属,特别是要说明是否属于职务成果。

(5)知识产权应评估作价。

4、以其他实物资产出资

以实物资产出资,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以实物折价入股的,其出资应当是能用于该公司生产经营的物品,包括交通工具、办公用房、办公用品、生产经营设备、原材料及产品等。同时,用于出资的实物资产不得设定担保。

(2)实物资产必须进行资产评估,并作价折股。

(3)实物资产必须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4)以经营性资产出资,应同时将与该业务密切关联的商标、特许经营权一并投入公司。

(5)以海关监管货物出资,必须补税或过监管期之后。

公司注册资金是否需要实缴看情况吧。

一、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注册资金实缴

2014年新公司法颁布后,除法律法规要求注册资本实缴外,公司成立实行认缴。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实缴的行业有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基金业以及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等,具体见下图(可能不全面)。

公开发行的上市公司投资的公司,其注册资本也必须实缴,如果不能实缴则该拟IPO的公司则有很大可能上市受阻。

二、公司章程规定需要注册资金实缴

除上述法律法规要求实缴外,其他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认缴即可。但注册资本的认缴,并不是不缴,而是延缓缴。公司的章程都规定了注册资本实缴的时间,有的数年,有的到了30年,甚至更长时间。

如果到了公司章程规定实缴注册资本的实缴,各股东应当按各自认缴的比例完成实缴,如果不能实缴,则有可能被经营异常。

当然,股东可以修改公司章程,延长注册资本实缴的时间。但这种延长也有可能不被允许,比如股东成立公司时30岁,注册资本认缴期间是30年,30年后即股东到了60岁时仍没实缴,此时修改公司章程再延长20年,即股东80岁时实缴,这个延长可能不会被认可。因为股东60岁都没实缴(不想实缴或没能力实缴),估计到了80岁也不会实缴(不想实缴或没能力实缴)。

三、公司债权人的需要注册资金实缴

如果公司有债务需要清偿,但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且股东没有进行实缴。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此时股东应当按各自认缴的比例,进行注册资本的相应实缴。

比如2020年刚成立的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章程规定的实缴时间是2030年。当年股东未实缴,资产是0,但欠债100万元(借来的100万元假设都霍霍完了),债权人要求2021年还款。公司没钱还借款,股东则应当按各自的认缴比例在2021年实缴注册资本100万元。

如果欠债是300万元,也都霍霍完了,股东在要在2021年全部实缴注册资本200万元。此时,股东实缴完成,公司以其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资本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那未偿还完的100万,就不用股东还了。

以上情况,欢迎补充。

股份有限公司只能拿货币出资,是对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拿土地、设备、技术等入股。股份有限公司经过批准是可以上市交易股票的,称为上市公司。就是可以炒股的。所以炒股的股民只能拿钱去炒股,你见过在股市上有拿技术、土地去炒股的人么?哈哈其他方式出资的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的明确规定,目前仍有27类行业,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而是继续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 实行实缴出资的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村镇银行, 贷款公司,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资金互助社,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外资保险公司,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