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违约赔偿标准_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违约金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16:20:16 人阅读
导读:其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已经工作的年限,按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补偿,已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的标准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的标准进行补偿。这里...

其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已经工作的年限,按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补偿,已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的标准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的标准进行补偿。

这里的一个月工资的指的是上一年度的职工月均工资。

其二,需不需要支付违约金要看合同的约定。

如果没有约定,则不需要支付;有约定就按合同约定办理。

。到期不是解除,是终止。终止劳动合同不再续约的,企业需要按每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分协议解除、法定解除和违约解除。协议解除和满足法定条件的提前解除,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或给付一个月工资的代替通知金以及员工每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如果是违约解除,一般由劳动仲裁认定,然后需要按补偿的双倍赔偿员工。当然,如果员工自己提出的提前解除合同,企业不需要给任何补偿。

不合理

一、离职应当提前两个月通知的合法合理性

劳动权是宪法赋予劳动者基本权利,劳动者有权依法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行为,并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关系的建立应当合法,劳动合同关系的解除也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后,如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离职,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如试用期过后劳动者提出离职,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

法律规定劳动者离职应当提前三天/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立法本意在于给用人单位招聘准备时间,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但权力是可以放弃的,义务不能放弃。即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小于三天/三十天,放弃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期限保护。但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离职需提前两个月通知,则属于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加重劳动者的义务,延长法律对用人单位权力的保护周期及保护范围,不发生法律效力,劳动者只需提前三天/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综上,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离职需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不合法也不合理。

二、劳动者未提前两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即离职则需赔偿5000元的合法合理性

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随意克扣。如因劳动者过错,导致用人单位遭受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实际损失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没有损失则没有赔偿。

例如,劳动者故意摔坏办公用品,应当按照用人单位实际遭受的损失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或购买被同款被摔坏物品赔偿给用人单位。

劳动者离职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仅以劳动者离职未提前两个月通知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款5000元,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劳动者未提前两个月即离职,并未直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自然无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况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提前两个月通知离职本身就不合法。

综上,劳动合同上写着离职应当提前两个月通知,否则应支付赔偿款5000元,不合法也不合理。

参考这个观点:

 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是行使辞职权的行为,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劳动者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违反《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 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服务期有特别约定,劳动者违反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予以调整。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

  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约定违约金的基本原则:

  一是违约金的数额应考虑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的承受能力;

  二是约定违约金时双方要对等。

  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的违约金偏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劳动者的违约程度、实际收入水平、用人单位的损失等情况综合考虑。对于违约金约定偏高显失公平的,仲裁委员会可以酌情降低。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有两种情形下能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分别为: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并且在适用违约金条款时,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因此,你如果没有上述两种情形,单位约定违约金是无效的,你可以拒绝交付。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要赔偿经济损失,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如果从字面意思来看,仅仅因为违法公司制度,公司就解除劳动合同肯定是有点不合法。

最关键的是:只有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才不需要补偿。如果提到的违反公司制度属于严重违纪的行为,那就别想着有补偿了。

另外,如果员工是一般的违反公司制度,比如迟到、旷工半天等这些情况,公司只能做相应的警告、教育等处罚,不能以此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公司会被认定为违法辞退而要支付赔偿金。

更进一步,即便员工有严重违纪行为,那还要看公司符不符合这种情况,否则一样属于违法辞退。

一、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否经过民主制定程序并公示,有没有征得工会(职代会)的意见。(前提是规章制度条款要符合法律法规)

二、有没有将规章制度提前告知员工,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形成记录。

如果公司没有做到这两项,一样的属于违法辞退。

所以,以员工违反公司制度来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怎么算?

一、属于严重违纪的情况,一分钱补偿金都没有。

二、属于一般违纪的情况,公司属于违法辞退,要支付相当于2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三、经济补偿金,没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足半年的部分按0.5个月,半年到1年之间,按1个月算。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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