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更改户主_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户主变更申请?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8:54:30 人阅读
导读:需要更换承包证户主名字。家庭联产承包制是指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其基本特点是在保留集体经济必要的统一经营的...

需要更换承包证户主名字。家庭联产承包制是指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其基本特点是在保留集体经济必要的统一经营的同时、集体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承包给农户,承包户根据承包合同规定的权限,独立作出经营决策,并在完成国家和集体任务的前提下分享经营成果、一般做法是将土地等按人口或劳动力比例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分给农户经营。家庭联产承包制在签订承包合同时,需要有一个家庭代表,该代表就是土地承包的所谓户主,可以代表一个承包主体, 使承包合同的权利和承包义务,因此需要更改。

农民在领取证书之后,如果发现信息有问题的话,一定要及时向村干部反应,根据当地情况尽快解决问题,不然以后造成的损失还是农民自己承担。

1、基本信息

与二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相比,土地确权证书增加了承包户户主情况、家庭情况、地块编码、地块示意图等内容,而且全部用电脑打印登记。在拿到证书之后,农民首先要仔细看清楚上面的基本信息,确认准确无误。例如确权证书的发包方、承包方、代码、承包方式等等,避免因证书的基本信息有误而导致证书无效的后果。

2、土地面积

由于农村的土地确权工作是依据二轮土地承包经营进行确权登记的,当时的测绘条件比较落后,而且中间又经过了那么多年的使用,土地面积可能会出现一定的变化,证书上的土地面积与实际承包的土地面积可能会有误差,这个问题大家也一定要注意。如果证书上的土地面积比实际的少,农民的利益也会受到损害。

3、土地位置

土地确权证书上会详细地记录着承包地的地块编码和地块示意图,农民朋友也要确认信息准确无误,不然可能会给后期的土地使用带来麻烦。

4、家庭成员

农村土地采取的是家庭承包制,所以证书上应该记录着每一个家庭成员的信息,如果出现缺失登记,记得一定要及时补上。

答: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书,户主身份证号填错了。是关系到土地承包的责任问题,避免于别人发纠纷,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你可把土地承包经营证书,到政府主管土地承包办公室,进行确定改正。确认你户主身份证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户主变更申请可以这样写,首先对为什么申请进行一句话概述,其次,详细阐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户主变更的主要理由和主要内容,最后以恳请领导批准作为结尾

对于已经分户的,可以持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村委会证明、户主或者代表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到农业委员会申请给予变更登记。

如果是户主死亡的农户承包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农户,农户家庭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户主死亡后,只要其家庭还有1名以上成员存续,该农户仍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具体工作中,由农户家庭成员共同协商,推举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向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出变更代表人和家庭人口的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家庭成员内部对推举代表人意见不一致、存在纠纷的,待协商一致后再进行确权登记。

农村承包地确权后,土地的所有权属村集体,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权益,在土地承包期内,子女依法继承父母的合法权益。

父亲过世怎么把农村承包地使用权更改到自已名下?

首先,土地使用权能继承不代表自己就能确权。

父亲去世后,子女继承父母承包地使用权能不能过户到自己名下与子女户口居住地有关。《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只有村集体成员才有土地承包经营的权利,将去世父母的承包地过户到你户头上,你必须是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是不能享有承包地资格的。城市户口子女继承去世父母承包地使用权,仅仅继承土地承包期内的使用权,是暂时的,父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在你手中拿着是有效的,承包期间,你拿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不影响你经营土地的权利。土地承包期到期后,父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自动失效,城市户口子女不在享受土地使用权。

其次、农村户口子女继承父母承包地可以申请过户到自己名下。

1、农村户口子女具有村集体成员资格,享有集体士地承包经营的权利。

2、父母去世户口应当依法注销,子女应当变更为家庭户主,家庭土地承包的户主也应该随之变更。子女只需到村委会填写土地承包变更申请表,村委会核实签字盖章后,拿到土地管理部备案,变更资料后,重新打印一份《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即可。

再次,子女继承父母的承包地不过户也不影响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法》规定,在土地承包期内,出包方不得收回承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所以,即使父母去世了,只要在土地承包期内,土地承包经营权仍然属于承包人家庭享有,不会因人口减少而收回土地,这也是国家土地承包政策保持长期稳定不变的方针。父母去世后,在土地承包期内,不管子女户口在哪里,均可享有父母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利。

以上是阿洪对问题的知识解答,纯属个人观点,不代表政策权威性。喜欢阿洪文章的朋友,记得帮忙点赞、评论、转发,关注农人阿洪,了解更多三农趣事。

农村土地以户为单位,证书上的人仅是户内成员的代表,其它成员也可代表本户,故变更新户主是可以的。为了方便管理,及时领取国家政策性补贴,土地承包合同的户主是可以更改的。首先新户主代表全家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再到镇农村经营管理站(有的省市设在镇财政所)办理土地承包合同变更,再由镇向县人民政府申请重新给核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此项工作是合同管理机构是日常性工作,很容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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