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影响工资发放吗_劳动法离职规定多久发工资?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23:02:44 人阅读
导读: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楼主您好,解除劳动合同以后领取失业金的话,会对退休金产生影响吗?我们说这个领取失业金,他是领取失业保险当中的钱,并不是领取退休金当中的...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解除劳动合同以后领取失业金的话,会对退休金产生影响吗?我们说这个领取失业金,他是领取失业保险当中的钱,并不是领取退休金当中的钱,所以说,不会对你的退休金产生任何的影响的。

那么在领取失业金的过程中,你自己要主动的去参保这个基本养老保险,只要是在领取失业金的这两年期间,你的养老保险参保都是正常的,那么你的累计缴费年限就不会有影响,那么对于你的退休金待遇也不会产生任何的影响。如果说领取失业金的过程中你没有参保基本养老保险,那么是会对你的养老金产生影响的,因为累积缴费年限的长短是决定退休金的高低的。

所以说它跟领取失业金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当然你如果具备享受失业金的条件,我个人建议还是要领取这个失业金的待遇,因为毕竟不是每一个人都具备领取失业金的待遇的。所以说不要错过这样的一个条件,因为一旦错过,可能你终身也就无法领取失业金的一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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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终止,发放工资时间应该在合同结束时间,由单位一次性结清。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可想劳动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依法提出辞职,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时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一次性结清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否则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举报。

  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劳动者试用期辞职流程

  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互适应、考核,并选择的阶段,很多人对此阶段辞职并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我国《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辞职做出的相应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 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由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出,试用期辞职提前三天提出申请即可。由于每个公司的规章制度有所差异,所以辞职流程也有一定的差异。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最基本的试用期辞职流程:

  正规企业办理员工离职,一般先要由员工本人写好离职申请,提交到员工本人所在部门,再由所在部门提交到人力资源部门(有的企业也可能是直接把离职申请交到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情况核实后,再提交公司办公会议审定。离职前,员工需要在原单位完成好工作的交接、有关费用的结清等手续,这部分依照公司的具体制度而定。如若个人档案转到了企业,离职时需领取个人档案(一定要由公司贴封口条,盖章方可),自己暂时完好保管即可。

  三、劳动法离职工资结算

  劳动者因违法或者违约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还是要承担责任的。但要注意的是:(1)劳动者必须具有主观过错;(2)赔偿只算直接损失,不算间接损失。

  具体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但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造成的直接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上述两点的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

  通过法律快车小编带来的这篇文章,我们知道了,劳动法规定离职工资发放时间是怎样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依法提出辞职,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时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一次性结清的。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感谢你的阅读。

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扩展资料工资支付时间的要求:第一,工资支付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数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由本人签收。第二,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应该给付工资凭证,严格防止用人单位做假工资单,存折上一部分,现金一部分,以此少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少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也可以显示劳动报酬的透明度。过去习惯用工资条的形式。职工凭借工资条,可以掌握自己的收入状况,如果出现问题,也可以作为凭证,同时在诉讼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第三,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推迟30天以上就构成拖欠。

李某的主张能成立!

1、王某能认定为工伤,因为是在上下班途中受伤。

2、王某在试用期内不能享有医疗期

3、商场给予李某的工资是违反了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为李某400元/月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500元/月。

  用人单位拖延工资发放时间,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这个问题虽然普通,但确实是很多员工关心的话题。现在说说很多企业通常的做法,一般来说,不管什么时候发,怎样发,只要符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精神,怎么发都可以。

第一,在工资日发。离职员工经单位批准,按照单位的离职流程办理完相关的程序,当月的工资会按照员工考勤进行核算,到发工资日一并打入离职员工的工资卡中、

第二,离职前结算发。个别公司在员工离职前,只要办理完相应的交接和工作手续,满月的,人力资源部会根据考勤,立即进行核算,通知财务在离职时一并将工资打入个人账户或是现金结算。

第三,人性化管理。还有的公司管理比较人性化,在员工离职时,只要办理完了相关的手续、面谈后,根据离职者对公司的贡献,除了赠送礼品外,还要多给离职者发一个月工资。

第四,暂时不发的情形。如果离职者之前在单位有借款,或因个人负责的业务有未收账款等情形的,如果在离职前未还清借款,未收账款未进行交接或是交接不清就自行离开的,单位有权暂扣本应领取的工资,直到回单位办清交接手续为止。严重的单位还可追究离职者的法律责任。

第五,劳动纠纷。离职者按照单位要求,合法办理了离职手续,单位借故有意拖延甚至不发离职者工资的,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提请劳动仲裁。

总之,只要离职者按照单位的离职程序办完相关的离职手续,单位就应依法、按期发放离职者的工资和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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