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我是执业律师,处理过多起类似案件,下面从专业角度回答你。
就你所述的情况来说,一般情况下是构成工伤的,企业应当赔偿工伤保险待遇,同时交通事故的责任方应当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即死者家属可以同时获得双份赔偿。具体理由如下:
第一,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1、死者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是构成工伤的前提,即死者与企业是管理与被管理的角色,而不是临时性的雇佣或者承揽关系。如果是雇佣或者承揽关系则不构成工伤。比如:建房时将工程承包给施工人,施工人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不能构成工伤。
2、死者在交通事故中负非主要以上责任,即如果死者在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不构成工伤。
3、死者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不存在醉酒或者吸毒等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节。
第二,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构成工伤的依据
认定工伤的法律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款的规定,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第三,企业该不该赔偿
只要被认定为工伤则企业应当向死者家属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工亡待遇。
同时,因为工伤待遇赔偿属于社会保险法范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属于侵权责任法范畴,因此死者家属可以同时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及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
工伤赔偿的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
结语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大家解惑,也欢迎大家关注、留言、评论!
1.我个人感觉很难认定为工伤!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是同为工伤,但这一条毕竟是说“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估计洗澡很难认定为工作岗位吧,同时一般来说洗澡不会在工作时间内洗澡吧!个人认为单位一定不会承认这一点,所以认定为工伤的可能性不大~!
3.当然我说了不算,具体的等级要看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我只能根据工作经验大约估计一下。
4.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如果劳动者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则可认定为工亡或者视同工亡。
但如果劳动者是在下班后家中猝死,按照规定不构成工亡的,劳动者的权利如何得到法律保障,这是当下审判实践中的一个难点问题。劳动者在下班后猝死,虽因构不成工伤家属无法取得工亡保险待遇,但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侵权行为导致劳动者猝死的,家属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七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根据工伤管理条例,在疾病方面仅有“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并于48小时内死亡”才属于企业的责任。 不过员工下班后疾病公司赔不赔偿且不说,人道主义的帮助我觉得还是要有的,毕竟为了公司付出了劳动的人,重病了就讨论“责任”也太没人情味了……
实际上,工伤认定只要是相关主体都可以申请的。
职工发生工伤之后,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30日内不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劳动者及其亲属或者工会也可以单独申请工伤认定。
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条件只有7项:主体是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另外还有工作准备、工作职责、职业病、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因公外出等特殊情况。
离开工作岗位后48小时之内死亡跟上述工伤认定条件没有关系。
可是《工伤保险条例》还确定了三项可以视同工伤的情形:
第1项,就是关于48小时的规定。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因此题目所说的,回家之后自己到医院医治,医治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在认定工伤条件上会存在很大的争议。
除非有人能够证明,其疾病是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的,坚持到回家,然后自己去就医,才因此去世的。这种情况可以视同工伤。
需要的证明材料一般是证人证言,或者医院的病理性推测或者诊疗记录等。
总体而言,只要工伤认定部门对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出的证据材料没有进行全面否定,一般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的伤害,也可以视同工伤。
职工在军队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负伤致残,以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在用人单位旧伤复发,一样视同工伤。
所以,如题目所说的情形,有可能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通过假造材料、提供虚假证言等方式,骗取工伤待遇的,属于骗保行为,要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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