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转正怎么规定的_试用期转正的规定?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4:13:15 人阅读
导读:;《劳动合同法》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对本条的理解,应把握以下几点:(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二)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这个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的期限,我们国家的劳动合同法是有明确规定的。但是劳动合同无论是试用期内还是正式期内,那么都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的30日内给员工购买社保,所以说这一点是没有办法改变的,也就是说试用期内的员工是依法享受社保待遇的。那么这个劳动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就把这个劳动合同法的明文规定给大家看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里面有明文规定的: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所以说这个试用期限是根据你签订劳动合同的长短来决定的,一般情况下是不得超过6个月,所以说试用期超过6个月就属于一个违法的。当然你的这个个人社保,在试用期内的第1个月实际上就应该购买,这也是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的。你无论你的试用期有多长,那么只要签订了劳动合同,30日内就应该依法给员工购买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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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使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和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约订一次试用期。

『法律有话说』只说法理,不说情理●

依照现行有效法律,简析如下:

第一,试用期不是必备条款

法律并未规定入职必须有试用期,一入职就是正式员工,也并不违反法律。

第二,一个月试用期的规定。

劳动合同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试用期约定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三,试用期超过一个月的规定。

劳动合同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劳动合同三年以上,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可以有6个月试用期)。

第四,试用期3个月的条件

问题中说富士康试用期3个月,依照法律规定只要一次性的签订3年以上合同,3个月并不违法。但是即便一次性签订签5年或8年的合同,也不是非要6个月试用期,6个月是3年以上合同的最长试用期,所以签成1个月试用期或一入职就转正也并不违法,因为法律规定的是最长试用期,最短是0天也合法。

★综上,试用期超过一个月并不违法,六个月也没问题,只是必须签订三年以上合同,所以不看合同年限直接讨论试用期太长或太短,都不是法律人的讨论方式,结论一定没有一刀切的对或错,而是要全面综合的看待和分析,不然就会有判断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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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公司计算方法会不大相同。一般来说,转正当月,薪资会用试用期薪资和转正薪资一起计算。比如正式薪资5000,试用期薪资4500,那薪资是5000/当月法定出勤*转正出勤天数+4500/当月法定出勤*试用期出勤天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转正和没转正的工资在一个月时怎么算?根据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计算出转正后与转正前的日工资。月工资=转正后的出勤天数*转正后的日工资+转正前的出勤天数*转正前的日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法律明确规定工作八小时、,

所有的酒店、饭店、私企、劳务派遣工,有按八小时工作的吗?

工厂、企业,都是老板法了、想挣钱养家、你就别多说话、别多问事、、 ,

一切听从安排、就好了……

试用期满,用人单位继续用工的,即已经转正。如果此时用人单位拒不转正,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扩展资料: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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