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年终奖前十天提离职_你怎么评价那些拿了年终奖就跳槽的人?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07:57:01 人阅读
导读:能不能拿到年终奖金,取决于企业的管理制度,如果企业规定奖金发放前离职员工自动失去领奖资格,而你明知规定而提出离职,就不能拿到奖金。但是你的离职是前两天提出,按规...

能不能拿到年终奖金,取决于企业的管理制度,如果企业规定奖金发放前离职员工自动失去领奖资格,而你明知规定而提出离职,就不能拿到奖金。但是你的离职是前两天提出,按规定应该一个月以后办理离职手续,应该不影响拿奖金。法律只规定了最低工资,奖金的发放方法属于企业的自主权,只要有明文规定就不违法。

发年终奖前提出离职,公司还会不会发年终奖?这个还真的不好说,得凭老板的心情和在老板心目中的印象和地位。

职言心语跟私企老板共事了20年,太了解老板们的处事风格了。

有的老板很重感情,即便是离职多年的、他以为是对公司有贡献的员工,发年终奖时(春节福利)也会安排办公室人员或者司机给送一份;有的老板就很现实,是典型的人走茶凉的那种,即便是员工今天离职,明天公司发年终奖,他也不会给的。

老板给有给的理由,不给有不给的道理,真的是不能一概而论,也不能强求和渴求。

如果自己没有什么急事,对年终奖又比较看重的话,大可不必那么着急离职,完全可以等到公司发了年终奖再离职。

毕竟是,自己辛辛苦苦工作了一年,享受不到年终奖心有不甘,感到亏的慌。如果寄希望老板发善心,给离职的员工发年终奖,那也就要看老板的心情了。

既然已经在发年终奖前提出离职,还是保持平常心态为好;别被一点年终奖而影响过年的好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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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年终奖是工资之外的,根据公司经营业绩而进行的二次分配。如果公司知道你讲要离职,故意本该属于你的年终奖不给你,那你确实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既然你打算跳槽了。那你肯定会有更好的条件,不要因小失大。想开点,要懂得得失和舍得。

这种人表面上缺的是决心,实际上缺的是胆量,本质上缺的是实力。一个人想要去过什么样的生活,那么首先他就得努力成为一个这样的人。一个人想要解决目前的问题,就得首先要解决自身的问题。

另外没有人对自己的公司待遇是完全满意的,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会偶尔发出一些抱怨。

抱怨有的时候仅仅是情绪发泄的出口,并没有想要做出什么实际性的行动。你要知道生活本就不容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闹心事情,无论是同事之间的矛盾也好,上下级之间关系处理不好也好,还是平常的年终奖或者是绩效给的比较低。

生活就是这样,不可能凡事都如意,做的每件事都需要付出代价,突然间换工作的话,往往会让你花掉很多的时间成本,在找工作的过程当中也会有一段时间将会处于失业的状态,没有经济来源,这对于自己来说也是一种莫名的损失。

另外,有些人虽然说总喊着要离职,但是他知道凭着自己的实力,并不会找到更好的工作,那么与其这样,还不如在原来的公司里面呆着。

在原来的公司里面代有什么好处呢,比如说自己对公司的流程啊,制度啊都比较了解,每天在公司干活并不是特别的累,那么权衡一下之后,他们感觉如今稳定的生活并没有太多的不好,还算可以接受。

于是尽管每天都抱怨不喜欢公司,但是却没有离开公司的勇气,久而久之他怎么做,仅仅就是一种牢骚而已了,如果这样他们做出行动,他们是万万不敢的。

站好最后一班岗,让他辞退你,然后你就可以要赔偿了,这期间一定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沈理职谈】的观点:你们不要认为拿了年终奖就跳槽属于不道德行为,其实很正常的,只是每个人所站的角度不一样,看问题的思路不一样所致,分析如下:

第一、发年终奖的意义在哪里?

之所以叫年终奖,而不是年初奖,就是为了奖励员工一年以来的努力。发年年终奖的公司是全员普惠,不能因为你知道他准备跳槽而不发年终奖,那就忽略了这个员工之前的付出了,也是很不道德的。所以先不要管来年怎么样,考虑过去一年怎么样,这才是年终奖的意义。

第二、如果说明年准备跳槽了,年底不要年终奖,担心公司浪费,可能吗?

每个人都是独立的利益主体,所以不管公司也好,员工也好,都会在合理范围内争取最大利益。所以很多员工年前即使不想干了,也不辞职,就是为了多拿点钱,年终奖之类的。这一点大家作为员工都不会惊讶,因为属于正常操作。

我就不相信有一个人明年准备辞职,故意不要年终奖,给公司省一笔费用不成?肯定没有这种人的。

第三、每个人的职业发展在自己手里,不能被公司或者其他情况道德绑架了,追求更高的发展是自由权利。

这一点我是站在普通员工的立场上说的,不能因为过年发了年终奖,而不能明年跳槽的。如果你明年遇到更好的机会,肯定要跳槽的,这一点是对自己负责任。

第四、对于这种人的评价是:正常现象、不鼓励不贬低,换位思考一样。

大家都是普通人,虽然当老板的肯定不喜欢这种员工,但是当老板有时候还会把年终奖分两次来发,年后发一次,不也是为了套路员工不离职吗。大家五十步笑百步而已啦。

我就是。。受够原公司了。 世界真是小。出来面试好几个面试官都是原公司的。[捂脸] 然后拿着我的简历说。你们原公司太垃圾了。因为我也是那个公司过来的[捂脸]

单位是否合法取决于双方是否有书面约定。

1、如果单位与员工有过关于年终奖发放金额书面约定的,单位少发是不合法的。

2、如果单位与员工没有书面约定,单位只发一部分的,甚至不发的,视为单位自主权。 《民事审判若干问题的解答》 十三、用人单位就年终奖问题规定以某个时间点为分界线,如规定三月份在职的职工可以领取上一年度的年终奖,现在该时间点之前离职的劳动者主张上年度的年终奖,应否支持? 答:关于年终奖的问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年终奖的性质更属于一种激励机制,用人单位根据其经营状况决定是否发放年终奖以及如何发放年终奖,是其企业的经营自主权的合理范围,应当予以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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