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您好!
目前这是一种争议很大、或者说风险很大的遗嘱“形式”。
如果仅就形式上,可以肯定:不合法,无效。但是在实际中,有过判定其有效的判例——认为确实是订立人意愿的真实表达。
那么应该如何看待共同遗嘱?我们从两个方面说明一下:
按照《民法典》,合法遗嘱形式包括六种:自书、代书、公证、打印、录音录像、口头遗嘱(现行《继承法》中是五种,没有打印遗嘱这种形式,录音录像遗嘱叫做“录音遗嘱”)。
那么,从夫妻共同遗嘱上,到底属于哪种遗嘱形式?
夫妻共同遗嘱至少有一个共同特点:最后落款有父母双方的签名。
仅仅这一条,就可以说明遗嘱无效:
如前所述,如果继承人对于遗嘱没有争议的话,其实遗嘱合不合法就不重要了。但是,一旦产生质疑、争议的话,就会有麻烦。
关于夫妻共同遗嘱,2018年的时候,《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中专门针对这种形式做了一个说明:
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订立的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遗嘱,符合遗嘱形式要件的应为有效。当事人仅以遗嘱内容为一方书写,不符合代书遗嘱相关形式要件为由请求认定遗嘱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注意:这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词语叫做“符合遗嘱形式要件”。什么叫符合遗嘱形式要件?简单说明一下:
前五条比较好理解,重点说一下“证据”。其实,证据的作用,就是证明前面四条(尤其是前三条)。
如果当场有两个无利害关系见证人(人证)、夫妻共同订立遗嘱期间的全程录音录像(视听资料)、夫妻二人在订立期间的笔迹样本(书证)、关键节点拍照(电子证据)等,那么,通过这些证据,会让遗嘱的有效性系数更高。
这里给出的建议是:不要冒风险——既然都知道这种夫妻共同遗嘱在形式不合法,还要去“赌”它的有效性,不值得。最好的方式,还是分开、各自订立自己的,保险系数更高。
就是通过自己亲笔书写遗嘱或代遗嘱书,并处分属于自己的财产,并保留未成年继承人的份额,就有效
公正处出具书面材料合法公正,
我国《继承法》中认可的有效的遗嘱形式只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紧急情况下)五种形式,并要求附随立遗嘱人或见证人亲笔签字。
如果能证明该遗嘱是根据立遗嘱本人的意愿所写(即该遗嘱属于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且有老人本人签名(有无老人的手印不重要),一般是认为有效的。但也有特别情况,比如:
1、在立此遗嘱前,立的有公证遗嘱,且没有将公正的遗嘱进行公正撤销的,应该以公正遗嘱为合法遗嘱,该遗嘱无效。
2、其它合法继承人能够拿出其它遗嘱(即遗嘱不止一份),则后立的遗嘱有效。
3、若有证据证明两位老人在立此遗嘱时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则其所立的遗嘱无效。
4、若有证据证明两份老人在立此遗嘱时是受胁迫、欺骗所立的,则其所立的遗嘱无效。
无其它情况,一般是可以认定该份没有公正的遗嘱有效的。
随着科技的发展,又出现了录像、打印等形式的遗嘱,这根据具体情况也可以归结到前面5类里去。
立遗嘱时,为保证真实有效,务必做到规范。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这个一般没问题。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注明日期。记得签名、按手印,不然还得去字迹鉴定,很麻烦。
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都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代书遗嘱由其中一名见证人代书,注明日期,所有见证人和遗嘱人要签名。口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立的,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1. 找亲戚等熟人当见证人。
很多老百姓立遗嘱的时候,以为只要找人见证就行了,所以往往找最容易找到的,比如家属、亲戚、好友等。要知道立遗嘱的见证人必须是毫无利害关系的,而且要2个人以上,如果其中1个见证人存在利害关系,遗嘱就无效了。
利害关系的范围很广,比如和继承有关系,比如有债务债权关系,一切有可能影响到财产处置的关系都不行。
2. 先后立了几个遗嘱。
有的人先后立了几个遗嘱,都是真的,但内容却不完全一样,怎么办呢?按照规定,时间存在先后的,一般以最后立的遗嘱为准;存在几种不同形式的,比如有录音的,有代书的,有公证的,则无论时间先后,以公证遗嘱为准。
3. 遗嘱里包括了别人的财产。
有的老公立遗嘱,以为自己家的东西都是自己的,都有权处置,忽略了老婆也有份。按照规定,遗嘱只能处置自己的财产,如果里面包含了部分别人的财产,这部分无效。
夫妻一方信用卡欠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么?需要共同偿还么?不还钱会影响对方的信用记录么...
2022-06-08 20:20:36 8人阅读
第一,劳动者有续签意愿。劳动者想签,单位拒绝签订,单位应当根据劳动法承担相应的经理责任...
2022-06-08 20:20:36 4人阅读
2022-07-06
2022-07-06
律师主动电话与您联系,遇到紧急问题,直接沟通效率更高。...
严格三重认证
细分领域
城市分站
注册律师
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