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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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基本原则是:(1)罪刑法定原则;(2)刑法面前人人平等;(3)罪刑的均衡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即犯罪行为的界定、种类、构成条件和刑罚处罚的种类、幅度,均事先由法律加以规定,对于刑法分则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 :
(一)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二)平等的保护一切公民的合法权益。
罪刑均衡的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的同态复仇和奴隶社会的等量报复。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罪刑均衡思想最原始、最粗俗的表现形式。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明文规定的、在全部刑事立法和司法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准则。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有三个,即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适用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什么行为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及处何种刑罚都必须依据刑法的明文规定,如果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不认为是犯罪,也不进行处罚。
刑法适用一律平等原则。这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在刑法中的体现。刑法适用一律平等原则要求对于任何人犯罪,不论其社会地位、民族、种族等如何,在适用刑法上一律平等,任何人都不得有任何超越法律的特权。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犯罪社会危害性程度和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是决定刑罚轻重的主要依据,重罪重罚,轻罪轻罚,无罪不罚,罪刑相当,罚当其罪。
《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是:罪刑法定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参考:《刑法》第三条【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 第四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第五条【罪责刑相适应】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我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有无罪推定原则,97年开始有的,以前不明确,更早的实际操作中,是有罪推定原则,并且这种思想一直影响到现在,许多民众甚至一些法律工作者,还有这种思想的残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