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后另诉赔偿_合同解除后能否另行起诉损害赔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19:31:45 人阅读
导读:我是默简之,13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经验,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本题的焦点在于:1、怀孕是离职的前发生还是离职后发生?哪怕是离职的前就怀孕了,本人需要举证单位知晓你...

我是默简之,13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经验,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本题的焦点在于:

1、怀孕是离职的前发生还是离职后发生

哪怕是离职的前就怀孕了,本人需要举证单位知晓你怀孕并且恶意解聘,需要拿出证据。



2、如果你怀孕单子上显示检查日期是离职后,会举证困难

尽管怀孕是在在职期间,那么也很难举证单位提前就知道你怀孕和恶意解聘。

3、劳动法是规定不得无故辞退孕妇,但是前提是在职员工,你已经和单位协议离职。

所以事后发现怀孕,不存在赔偿一说,赔偿也是建立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综上:

1、如果你无法举证在职期间,单位已经知晓你怀孕并且恶意解聘

2、那么单位没有理由补偿你,因为你已经是离职员工,怀孕与否与单位无关

以上希望对你有所借鉴。

我是默简之,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职业经理人,专注职场干货分享和个人成长,如对你有帮助,欢迎转发关注点个赞吧!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你好,员工在公司上班8年多了,已经签了三次合同,目前还在合同期内被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能否得到赔偿还需要分析具体解除合同的原因。总的来说导致合同解除的原因不同,最终的赔偿就大不一样,就题主的情况来说,可能有补偿,也可能有赔偿,也可能没有任何钱。由于你没有说明解除合同的具体原因是什么,我一一假设一下,略作解说,你可以参照我讲的来判断你是否有赔偿可拿。

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跟你协商一致解除的,获得了你的认可,那么这种情况下,公司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你工作8年多,大概可以获得相当于8~10个月的工资补偿。

如果你在工作期间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解除你的劳动合同,那么是没有任何补偿的。

如果你在工作期间没有任何过错,干的好好的突然被公司解雇,那么这种情况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就是违反劳动法律规定的,是属于违法解除合同的情况,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需要按照经济补偿的二倍支付你赔偿金,大概可以获得相当于16~19个月的工资补偿。

如果有补偿或者赔偿的话,钱还是挺多的,从实际发生的这类赔偿案例来看,公司一般都是不会主动给员工这个补偿款的,想要拿到这个钱,势必要走劳动维权的法律途径才可能拿到钱。所以,这就要求你必须准备好足够的证据,其中三份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是最为重要的维权证据。鉴于公司赔偿或补偿的钱比较多,可以找个专业的律师帮你维权。

以上就是我的一些经验看法,希望对你有用。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妥当解决违约金纠纷,违约方以合同不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无效或者不构成违约进行免责抗辩而未提出违约金调整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就当事人是否需要主张违约金过高问题进行释明。人民法院要正确确定举证责任,违约方对于违约金约定过高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非违约方主张违约金约定合理的,亦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合同解除后,当事人主张违约金条款继续有效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合同法》第九十八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宋晓明也曾在文章中提出,合同的解除不影响主张违约责任。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被单为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赔偿了钱,还能要求恢复劳动合同吗?因为本人还想留在单位上班?既然劳动合同已经解除了,用人单位也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这时你与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劳动关系,我劝你还是另外去找工作吧,如果单位还需要你,就不会解除你的劳动合同了。

其实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相当于过去的除名,你想想一个已经被用人单位除名的人,即使再怎么热爱这份工作,热爱这个单位,但是单位已经是铁了心不要你了,或者说单位认为你完全不适合在单位继续工作,不能胜任这个工作岗位,所以你想恢复劳动合同,还想留在本单位工作,这种愿望是好的,本质也是很不错的,但只是一种一厢情愿的想法。当然你也可以把你这种想法通过写信的方式告诉单位领导,也许单位会被你的这种真情所打动,即使你能够回到原单位工作,那也不是恢复劳动合同,而是要重新办理招录手续,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在单位的以前工作的年限需要重新计算,虽然现在的工作年限没有什么价值,但是可以作为在用人单位享受工龄工资、年休假待遇等计算的依据和方式。

如果你给用人单位写信了,明确表达了你想回原单位工作的意愿,单位领导没有回复你任何意见,或是明确表示不愿意你回去,那我劝你还是死了这条心比较好,还是另外好好去重新找工作,只要自己有决心,有恒心,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要重新找一份工作还是能够找到的,关键是一开始要求不要太高,也不能按照原单位的标准来要求新工作。对于要求恢复和原单位的劳动合同,一般我认为希望不是很大,既然原单位要解除你的劳动合同,说明你存在一定的过错,如果没有过错,但是起码用人单位不怎么喜欢你,那么在这种情形之下,你再回去还有什么意思呢?再回去你不可能受到重用,没有了成长的空间,我倒觉得没有什么留念的价值。还是好好调整心态,准备重新出发吧。

综上所述,既然原单位已经解除了你的劳动合同,并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你经济补偿,这说明单位能做的已经做了,要求恢复劳动合同需要双方有共同的想法才行,仅靠自己的满腔热情,是无法达成你的心愿的,还是重振旗鼓,重新另外去找工作吧。当然这可能需要一个过程,但是不要着急,工作总有一天还是会找到的,加油!

在合同解除后,可以依据缔约过失责任或者侵权责任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合同解除和损害赔偿可以合并起诉。 《合同法》第九十七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公司合法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是否还会给员工补偿,这种情况得分以下几种情况来看。

员工违法或违反公司制度,公司合法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以下行为者,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发生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或是支付一个月工资做为赔偿金。

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再续签,但需要以员工工龄为基础,对员工支付赔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可通知劳动者劳动合同终止。但同时约定,依据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用人单位终止与劳动者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依照第四十七条执行,即我们通常所说的N+1(N是工作年限)。

以上三种情况,用人单位都可以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具体到有没有经济补偿,是不一样的,各位要了解清楚,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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