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转治安案件程序规定_刑事转治安法律依据?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19:48:19 人阅读
导读:可以的,如果犯罪情节轻微没有达到触犯刑律标准可以转化为治安案件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对发现或者受理的案件暂时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

可以的,如果犯罪情节轻微没有达到触犯刑律标准可以转化为治安案件的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对发现或者受理的案件暂时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办理。在办理过程中,认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 办理刑事案件 程序规定》办理。

  如果违法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是不能再转为治安处罚的。但是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可以转为治安处罚。具体情形需要根据实际案情来决定能否刑事转治安处罚,如刑事案件不构成犯罪,撤销起诉,可以直接通知行政机关。一般情况下,只有刑事自诉案件可以。

治安案件转刑事案件需几个工作日,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如果治安案件涉嫌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当由治安案件管理部门移送刑侦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即可。

刑事案件转治安处罚的法律依据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第一款: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第六款: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三、《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需要予以行政处理的,依法处理。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三款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拓展资料

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的区别: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

而民事案件一般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即当事人不主动向国家司法机关请求,国家司法机关一般不介入干预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而刑事案件一般都有国家刑事司法机关主动介入,受害人或者群众报案、举报后,公安、检察机关即会介入侦查。然后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由法院作为法律的裁判者进行公正的审判从而达到制裁犯罪人和保护人民的刑法目的。

可以。但这一切并不是人为控制的,只有符合法定情形时,案件性质才会发生变化。比如:人身伤害案件,刚开始调查时,初步判断属于轻微伤的,可以行政案件立案,但如果经司法鉴定后,伤害达到轻伤二级以上的,则案件性质转化为刑事案件。;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构成轻微伤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二、〈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1、(构成轻伤二级以上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7天之内不放人的话就判刑了。” 这有误会,37天是刑事拘留,如果发现情节严重,要立即转为逮捕追究刑事处罚;如果在37天内刑拘期间,查没有严重问题,不构成刑事处罚,那就转为治安案件进行行政处罚。

你好:根据刑诉法的规定,派出所应该告知被害人不予刑事立案的理由;如果被害人不服,可以向其主管局申请复议或者同级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如果被害人不追究,派出所没有需要被害人办理的法律手续。
追问
《不予立案通知书》可以不出吗?还是被害家属索要才给?
追答
你好: 公安机关有的时候不主动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但是索要的话会给。

治安案件已经进行治安管理处罚的,如发现应给与刑事处罚的,转刑事案件。《行政处罚法》第28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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