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东西不还是不当得利吗_捡到钱包不主动还违法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8:28:15 人阅读
导读:捡到东西找不到失主不归还不算犯法,可以先行保管。失主来要不归还,民法上构成不当得利属于违法行为,数额特别大就构成侵占罪。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

  捡到东西找不到失主不归还不算犯法,可以先行保管。  失主来要不归还,民法上构成不当得利属于违法行为,数额特别大就构成侵占罪。   不当得利  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不当得利特征:  ① 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②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   侵占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  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  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侵占罪特征: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捡到钱包不还,民事上产生不当得利之债,有归还的义务。拾得人可以要求支付必要的费用,但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如果是恶意占有人,比如有拒不交还情节,才是侵占行为,如果数额较大,还可能涉嫌刑事上的侵占罪。地上捡到东西,不会因为占有而转变所有,如果发布认领公告后六个月没有认领人,则归国家所有。如果已经转为第三人所有,基于物权的追及效力,知道或应当知道两年内可以主张原物返还,但是不能对抗善意取得情形。非常简单的知识,手打一遍。就当复习一下了。都有民法,刑法,物权法等的明文规定,不去查阅相关法规,不去询问律师,来知乎这种论坛问什么?伸手党可耻。

捡到手机向失主索要2000元报酬,见失主报警后,当即将手机摔碎。捡到手机,经常有自已使用或者卖给二手店的,当即摔手机的还不多见,但两者都属于捡到东西不归还失主,都是违法的。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手机价格不是很贵,关键是手机里存有遗失者的大量信息,一旦丢失,不是心疼那两钱,而是手机里存的东西。一般情况下,双方进行协商,遣失者付点保管费以示感谢,都属正常,百八十元的感谢费也能接受得了。可这位拾到者竟以此为敛财的契机,狮子大开口,张嘴就要2000元,放到谁身上也接受不了,报警也没毛病,毛病出到了拾到者身上。我分析如果少要点钱,二、三百块的,遗失者也能接受,采取极端手段拒不归还,可是触犯了法律。法制社会,岂容你胡作非为!

遗失手机的这位女士,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位拾遗者将承担民事责任,不仅要全额包赔手机损失,还要处以罚款。估计,没等法庭开庭,拾遗者就会与这位女士协商解决的。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之一!

有。

《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

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还有《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也

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违法,属于不当得利,应当归还,情节严重构成侵占罪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归还失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可见,返还拾得物,并非道德上的义务,也不是任意性的义务,而是法律规定的必须履行的强制性义务,捡到东西不归还的行为是违法的。

首先看捡到什么东西,如果不是什么值钱或不很重要的东西,当场又没有失主,我觉的不还是说的过去,如果捡到重要的文件或身份证或价值贵重的东西就应该,想法找到失主还给主人,失主应该很急,将心比心吧。如果不还的话。就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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