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分利滚利合法吗_2分五利息借款合法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21:40:04 人阅读
导读:现行法律并不完全禁止“民间借贷的利滚利”,但是有严格的限制条件!利滚利通常是个贬义词,专业用语也叫复利计算法,简单说就是把前面本金所产生的利息加入本金一起计算利...

现行法律并不完全禁止“民间借贷的利滚利”,但是有严格的限制条件!

利滚利通常是个贬义词,专业用语也叫复利计算法,简单说就是把前面本金所产生的利息加入本金一起计算利息,生出的利息再不断加入本金计算利息。利息也能发生新的利息,最后就成了利滚利!

这种利滚利的计算方法在旧社会搞高利贷的时候很常用,真的是一不小心就倾家荡产!按这种计算方法,如果利息本来就很高,且周期短再加上一些违约金,借5000元利滚利到达到10万元也不是稀奇的事儿!


新中国成立后对高利贷、利滚利都是持打击态度的,之前基本上执行的法律规则都是不承认复利的。当然,这一点在实践中也有争议,有些债务人因原约定利息标准比较低,长期不归还本金和利息,债权也很受伤。


对于复利的问题,在2015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有条件承认复利。


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简单解释一下:按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可以承认复利,也就是说在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法院可以承认到期的利息结算后计入本金,再计新的利息。但是有一个限制条件,计入复利后,按最初的本金来计算,利息标准不能超过最初本金的24%。


简单说就是一句话:“不管是不是复利,怎么算利率标准不得超过24%!”


所以,按现在的标准5000元本金一年最多(24%)能产生的利息是1200元,不管你怎么复利,两年最高不能超过2400元,三年不能超过3600元,以此类推。5000元没多长时间滚到10万元,那肯定是法律不支持,对于超过部分的利息是可不还的!这一点要很坚定!


本文由 北京杨文战律师 提供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杨文战律师,CCTV“热线12”栏目直播嘉宾律师,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律协合同法专委会委员,主要从事民商案件诉讼业务。

应该不违法,国家对民间借贷中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以内的利息是承认的,超过的部分才不予保护。

民间借贷是当下社会的很普遍的现象,现在的民间借贷很大程度上,不同于以往是为了孩子上学、盖房等而借钱,大多数人是为了经商而借钱,随之而来的是,债务人生意做大做强了,偿还能力自不必说,可以顺利偿还借款,一旦生意失败,丧失偿还能力,那么债权人就会急切要钱,上门逼债。每个人借高利贷,肯定有自身难处,但大多人是在饮鸩止渴,明明知道生意转机可能性不大,而怀着赌徒心理去梦想起死回生,所以对待问题的时候,一定要理智,否则会自酿苦果。

国家为了维护金融秩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更好的处理民间借贷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于第二十六条规定怎么理解,我简要说明:

1.借贷双方约定月息2分的情况下,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时,法院予以支持;

2.借贷双方约定月息在2分-3分之间的,借款人已经给付出借人的,不得通过诉讼主张要回超过2分部分的利息,通俗一点讲,就是借款人已经给的超过月息2的部分不能要回,出借人也不能通过诉讼去追要超过月息2分的部分。

3.借贷双方约定月息超过3分的,借款人已经给付出借人的,可以通过诉讼追回,没有给的,可以不给。

综上所述,民间借贷多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在处理问题上,不能过激,有句俗语叫“好借好还,再借不难”,不要把自己的路堵死。另外,确实还不起借款,先向对方说明一下,是否能将利息暂停。如果不同意,可以先置之不理,等其起诉,但是一定要清晰认识到,钱不还,利息是在涨的。



我以前是做车贷的,2分5的利明面上是合法的,法律规定不得超过3分,超过3分必须退,2分到3分之间已经付了的不用退,没有付的可以不付,2分以下是法院支持的。

不过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利息是包括所有手续费,考察费之类,不单单单纯后续每个月支付的利息,如果所有的钱加起来超过3分,你完全可以拒绝,并报警。

现在对高利贷抓了比较严格,现在的说法是非法经营罪,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他是职业放贷人,是可以起诉的,貌似利息都不用给了,还个本金就行。

这里的本金指的是所有你已经付过的钱,无论之前你们是怎么定义的,利息也罢,本金也罢,打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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