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房产证的诉讼时效_撤销房产证的诉讼时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8 03:18:00 人阅读
导读:通常民事诉讼期是两年时间。按照购房合同起诉,如果违约是可以起诉的。开发商的信息,起诉状,身份信息,购房合同,开发商违约的证据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通常民事诉讼期是两年时间。按照购房合同起诉,如果违约是可以起诉的。开发商的信息,起诉状,身份信息,购房合同,开发商违约的证据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房产买卖纠纷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延付、迟付、拒付租金诉讼时效为一年,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具体的房产纠纷诉讼时效分为三种情况:一、房产纠纷一般诉讼时效: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房产纠纷特别诉讼时效:1年特别时效适用《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的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三、房产纠纷最长诉讼时效:20年最长时效适用《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换言之,即权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也应在二十年时效之内提出,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综上所述,一般诉讼时效和特别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而最长时效则是从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依照最高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行政行为的一般时效为两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算,但从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涉及不动产的超过二十年,法院也不再受理。 本案中一般时效和最长时效均未超过,故可以以房产局为被告以甲为第三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不动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行政处理决定。本案中被告颁发《村镇房屋所有权证》的行为,虽也涉及不动产,但不属于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不动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行政处理决定,应属其他具体行政行为,《解释》第四十二条规定的5年的起诉期限。被告于2001年3月10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于2006年11月6日才向法院提起行政起诉,已超过上述规定的5年起诉期限。另一种意见认为,《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屋所有权证属不动产权属证书,是登记机关依法颁发给权利人作为其享有该房屋物权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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