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申请保全可以参与财产分割_新法规房产可以二次保全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20:46:36 人阅读
导读:要看债务人处于什么状况,如果是处于破产保护的情况下,你可以作为债权人申请非配财产。如果债务人还有其他财产,被保全的财产先满足了前一个债权人有剩余的情况下,你可以...

要看债务人处于什么状况,如果是处于破产保护的情况下,你可以作为债权人申请非配财产。如果债务人还有其他财产,被保全的财产先满足了前一个债权人有剩余的情况下,你可以参加分配,不足部分,可以要求债务人用其他财产用于偿债。

另一债权人可以参与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第五百零九条申请参与分配,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参与分配和被执行人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事实、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  参与分配申请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终结前提出。  第五百一十条参与分配执行中,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清偿后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五百一十一条多个债权人对执行财产申请参与分配的,执行法院应当制作财产分配方案,并送达各债权人和被执行人。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分配方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1.进入房产拍卖处置。2.及时申请参与财产分配

按申请的先后顺序,轮候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

虽然当事人在法院中申请保全了财产保全,但其债权仍属于普通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在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时,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第五百一十条 参与分配执行中,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清偿后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三、财产保全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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