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时效法律保护多长_借款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05:57:46 人阅读
导读:1、借款超过还款期限七年,债权人未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再提供强制保护。2、借款虽然超过七年,但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偿还...

  

1、借款超过还款期限七年,债权人未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再提供强制保护。  

2、借款虽然超过七年,但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偿还,不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予以保护。  

3、借款虽然超过七年,但债权人在七年中一直主张权利的,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予以保护。  《民法通则》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在此期间,你必须向借款人主张债权,2年之后,法院对你的债权不予保护;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民法通则》第90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平、自愿、合法是民法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任何民事活动都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务必首先考虑对方的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同时,要问明对方的借款用途,决定当借不当借。扩展资料:处理民间借贷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种类。这里特别需要推介的是第四种方式:“诉讼”,它特指法定的一种简易程序,也即督促程序。 1991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增设了该程序。依照法律规定,对于事实比较清楚,数额不大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直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

这个要分两种情况考虑:第一,有写明还款日期的。 写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日期起两年内应当向债务人主张,否则诉讼时效就过了,除了法定的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除外。第二:没写明还款日期的。 对于没写明还款日期的,债权人可以随时向债务人主张偿还,但应当给债务人适当准备的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不主张的,法律不在保护。

借条用来作为某种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或凭证,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的书面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时起算。 因此,如果在借条中规定了具体的还款期限,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 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债权之时开始计算为2年。出借人再次主张债权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应注意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一直不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不再起算,出借人的债权丧失了法律的保护。

1、诉讼时效自你第一次主张债权被据开始算起,但是最长不能超过借款日起20年。超过20年当然也可以主张,但是债务人就可以以超过最长保护期限为由拒绝履行债务,并没有实际意义。   

2、说道举证的问题。因为这个借款合同是一个普通债权债务关系,所以适用正常的举证责任制度,也就是谁主张谁举证 如果你想证明自己不断地在主张债权,那么只能是由你来举证,债务人没有为此举证的义务;   在实际操作中最简单又有效的留证方法就是在每次主张债权的时候,如果对方承诺一个还款期限,那么就请对方留个字据 这也是合情合理的。如果对方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则你可以据此采取诉讼方式解决。   

3、在承诺期限到之日起两年内,你可以通过再次主张债权来达到诉讼时效中断的目的,同样的,不能超过20年的限制。   

4、至于借款利率,只要在国家限定的借款利率的上下限之间选择,法律就予以支持,超出的部分 法律不保护,但是债务人愿意履行,法院不强制干预《民法通则》对借款纠纷规定了2年的诉讼时效,但这里所指的2年并不是简单地从借款日起计算,而是从知道 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计算。《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 期间重新计算。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还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相关阅读:  借款合同公证需提交哪些材料   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代理人代为申请的。

借条无论几年,只要是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这个借条本身的实体权利永远是有效的,债权债务不会消灭。只不过,说到法律保护的问题,就涉及到诉讼时效期间的概念。

所谓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这个法定期间就是诉讼时效期间。按照《民法总则》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原来是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如果借条上注明还款期限,起算点应该在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计算;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可以随时主张权利,起算点从债权人第一次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起计算。

但但但,法律并不禁止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的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这些条款的规定,意思是说,在诉讼中,即使债权人出具的借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法官也应当受理,而不能主动说明、或者适用因超过诉讼时效而裁判原告败诉或者不予受理,如果被告不对诉讼时效进行抗辩,那么诉讼继续进行,而不考虑超过诉讼时效的因素。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重新计算。”根据这些规定,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其诉讼时效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

第一,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第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数的限制。但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第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债权是一方当事人请求他方当事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私法上权利。规范此类权利发生、进行及消灭之法律即为债法。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私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私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2年)。

2、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3、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4、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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