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不能继承_死亡赔偿金能否继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19:30:38 人阅读
导读:弟弟死了之后给的赔偿金70多万,弟媳出1/5的抚养费给自己的婆婆,这也算是对自己前夫的一种交代。因为这个儿媳妇做的没有错,按照法律的规定,母亲有五个孩子,那么其...

弟弟死了之后给的赔偿金70多万,弟媳出1/5的抚养费给自己的婆婆,这也算是对自己前夫的一种交代。因为这个儿媳妇做的没有错,按照法律的规定,母亲有五个孩子,那么其中一个孩子就拿出一个人的学校费,所以1/5也无可厚非。另外地理的赔偿金是他们孤儿寡女的生活支柱,所以说作为亲人的就别惦记人家这点钱了。让人家好好生活,培养自己的侄子侄女长大这才是人之常情,这才是最好的一种结果。

死亡赔偿金可以参照《继承法》的规定确定赔偿顺序。1、先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分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分配。2、同一继承顺序中,死亡赔偿金原则上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遗产是死者生前遗留的财产,而死亡赔偿金是是死者死亡后依法赔偿给死者近亲属的款项,不是死者遗留的财产,不可以继承,也不可以作为遗产偿还死者生前债务。

死亡赔偿金虽然不是遗产,但仍然按照继承人的顺序进行求偿,也就是说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是第一顺序的亲属,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的亲属的时候,才由第二顺序的亲属主张!

在实践中,很多人对于死亡赔偿金是不是遗产有争议,最高人民法院杜万华副院长对此有多次论著,如侵权责任法的解释与适用中。

  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是死者亲属的财产,不属于遗产。  首先,从遗产的含义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从《继承法》中可以明显看出,死亡赔偿金并没有包含在所列举的遗产范围内。  其次,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来看。死亡赔偿金是受害人死亡后赔偿义务人支付受害人近亲属或法定继承人的财产损失,而遗产是在公民死亡前就已经存在的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在公民死亡前并不存在,其并不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正是由于其不属于死者遗产,债权人不能对死亡赔偿金主张权利。  最后,死亡赔偿金并不符合遗产的构成要件。虽然两者都是因为公民死亡才产生,但死亡赔偿金是在公民死亡后才产生的,并不属于公民的遗留财产。针对遗产,公民可以在生前立遗嘱予以处理,但是公民在生前无法也不能立遗嘱处理自己的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的立法本意看: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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