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这个问题涉及到我国《婚姻法》,可能判离,也可能不判离。
1,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诉讼离婚(简单通俗的说,就是通过打官司离婚),法院不会判决离婚的。
具体情况,法院会根据婚姻法衡量。
2, 法院对提起诉讼离婚的,首先是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并且法院认为“感情确已破裂”的,才会判决离婚。
换句话说,如果法院认为感情还没有完全破裂 ,那么可能判决不离婚。
那么,怎么样才算“感情确已破裂”?
看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其实,对于这个问题,学习一下我国《婚姻法》,就应该理解得差不多了。
法院只有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才可以判决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我是法律解忧君,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解忧君在法院工作,一直在办理案件。民事离婚纠纷,我都办理的麻木了。接下来我会结合办案经验及司法实践,用通俗易懂的方式为您释疑和支招。
对于离婚案件,一方主张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这种情况屡见不鲜。其实法官办理起来很简单,就是看有没有法定的离婚要件,如果有,其中一方不同意也没用,如果没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在第一次起诉时是不可能判决离婚的。那么什么是法定离婚要件呢,如果没有法定离婚要件,怎么才能把婚离了呢,请往下看。
通常我们所说的法定离婚要件,最常见的就是分居满两年,司法实践中也是这种情况第一次就判离的情况最多。一般夫妻二人想要离婚,多数都是感情不合,感情不合的话,分居的就多了。分居只要满两年就符合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要件了,不论对方是否同意,第一次都是判决离婚的。当然了,分居是需要证明的,比如你外出打工两年多了,或者离开家自己在外面住两年多了,只要开个介绍信,就符合条件。还有就是分居的含义搞清楚,不同于分床,也不是说你外面住半年回来你俩又睡一起了,然后你又外住半年,这都不是分居,分居是分开持续满两年。其他的感情破裂的要件比如说他家暴,你当时报警了,警察做笔录了。比如说吸毒,你有证据证明即可,比如说遗弃,你生病了,不管你的死活。这些都是法定的感情破裂的证据。有这些证据中的一个,你第一次就可以离婚。
假如你没有感情破裂的证据或者你的证据没有证明力,此时对方就是不离,法官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但是只是说这次不判离婚,六个月后你在一次起诉,那时候就可以判决离婚了,不论他是否同意。这个六个月的起算点是你撤诉之后,或者法院判决驳回你离婚请求之后开始算,实践中这样的情况法官都会劝你撤诉,你直接撤诉就完事,因为撤诉的话就开始计算了。
综上,经过解忧君的解释,你是否明白了关于离婚的那些事呢,但还是要提醒大家珍惜婚姻,珍爱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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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判决离婚的标准是“感情确已破裂”2:具体的认定标准是: 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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