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夫妻约定财产制_夫妻约定财产制是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10:57:17 人阅读
导读:夫妻约定财产制就是法律尊重并承认夫妻双方对婚前、婚后的财产归属做出约定。根据私权利的处分原则,当事人双方约定在不违反法律、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是合法有效的。按照...

夫妻约定财产制就是法律尊重并承认夫妻双方对婚前、婚后的财产归属做出约定。根据私权利的处分原则,当事人双方约定在不违反法律、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是合法有效的。

按照本条规定,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对象,既包括夫或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也包括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法律之所以作出这种规定,是因为夫妻双方作为共同生活的当事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依法对其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进行处分,从而实现其财产利益。

约定的生效要件夫妻财产契约是特殊的民事契约,它不仅要符合民事法律契约的一般成立要件,还要与婚姻法的特殊性相符,由此夫妻财产契约的成立要件是:(1)缔约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或者未来将缔结婚姻关系。未婚同居、婚外同居者对财产关系的约定是一般的民事契约,但未婚者订立未来适用于婚姻关系的财产契约后结婚的,原先订立的财产契约即为夫妻财产契约。(2)缔约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不适用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原则上应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但若是依法达成夫妻财产契约后,一方失去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影响原财产契约的法律效力。夫妻财产约定不同于一般的财产契约,它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质,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不得使用代理。(3)缔约必须是双方自愿。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做出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契约不具有法律效力,缔约对方享有契约变更权或撤销权。(4)契约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利益。例如,不得利用约定逃避对第三人的债务,不得将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列入约定的范围。(5)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有。根据《婚姻法》第19 条,通过双方协商约定的夫妻财产制,称作约定财产制,受法律保护的约定财产制包括下列几种:(1) 共同财产制:是指男女双方对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全部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 分别财产制:是指夫妻约定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归财产取得人所有,排斥夫妻共同财产和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平等享有和处分权。但同时应约定夫妻共同生活时所需的费用和抚育子女所需的费用各自应承担的数额。(3)限制共同所有制:是指夫妻约定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部分归一方所有,部分归共同所有的约定。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及归各自所有、部分各自所有。注意,这种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婚前财产归一方所有,这种通过双方协商约定的夫妻财产制,称作约定财产制,约定财产制在下列范围内受法律保护: 一、共同财产制:是指男女双方对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全部约定为。 夫妻双方认为婚后共同生活,应当财产不分彼此,对维持家庭生活和夫妻情感有益,可约定婚前婚后财产为共同所有。 二、分别财产制:是指夫妻约定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归财产取得人所有,排斥夫妻共同财产和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有对共同财产的平等享有和处分权。这种约定分别财产制在肯定夫妻独立人格的基础上结为夫妻共同生活,在约定分别财产所有时,应约定夫妻共同生活时所需的费用和抚育子女所需的费用各自应承担的数额。 三、限制共同所有制:是指夫妻约定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部分归一方所有部分归共同所有的约定。 以上三种约定财产归共同或归一方,或部分共同部分一方所有,均是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

夫妻共同财产有约定和法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来,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定来!法定是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的一种分配方式。

何谓夫妻财产制呢?夫妻财产制即我们常说的夫妻共同财产制。而夫妻共同财产制又分为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也就是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所共同拥有的除约定外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法律上对夫妻共同财产是如何规定的呢?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两条法律规定是对法定夫妻财产制的一个最好诠释。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这外问题我来回答,我是专职婚姻家庭律师。

第一,夫妻财产约定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夫妻间互相赠予也是夫妻间财产约定的一种。

见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就狭义来说,夫妻财产约定一般是指夫妻对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夫妻共同财产归属进行约定;夫妻赠予是指夫妻一方将个人所有的财产约定赠与另一方所有。比如,一方婚前所有的房产,婚后给另一方加名,就是赠与。

第三,关于夫妻财产约定和夫妻赠与的区别,目前学界和实务界比较一致的意见是:夫妻对共同所有财产的约定,在约定生效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即便房产没有同时办理过户或加名手续,同样有效;而夫妻赠与行为,动产自交付之日起生效,不动产如房产等,以办理转移登记为生效要件。但是经过公证的除外。

这里面的关键点是,如果一方把个人所有的房产约定赠与另一方所有,属于赠与,需要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如果暂时没法办理转移登记,双方去办个公证也可以生效。

有这样的案例:男方出轨,为求得女方原谅,约定把自己婚前首付80万元购买的一套住房全部归双方共同所有,但因贷款未还清,不能加名,双方遂去办了一个赠与公证。后男方继续出轨,女方起诉离婚,该赠与行为被法院认定有效,整套房子作为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出轨有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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