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六个月_有期徒刑三个月缓行六个月是什么意思?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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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不一样。如果在考验期内有违法犯罪行为需要撤销缓刑,这个时候就变成实刑了,六个月的刑和一年的刑,区别还是很大的。

缓刑,就是对于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就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有一年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刑罚(有期徒刑6个月)暂不执行。在一年的考验期内,根据具体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有期徒刑6个月)。一年的考验期内,须遵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犯的考察和处理有三种情况:第一,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第二,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第三,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上述情况,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且应当公开予以宣告。

这6个月时间是用来缓刑察看被执行人的。

如果在这6个时间内,被执行人未有违法和严重违规行为的出现,那么6个月缓刑期之后,判处的3个月有期徒刑就免于执行。如果在这缓刑期间再“犯事”违规,就立即撤销缓刑考验期,立马收监执行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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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判处缓刑是有条件的,必须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才能适用缓刑。并且累犯不能适用缓刑,其他刑种不能适用。

可以判缓刑

缓刑是对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他具备法定的条件时,在一定期间暂缓其刑罚执行的制度。我国巜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从这条法文可以看出缓刑的4条法定条件:

1,犯罪较轻,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不适用缓刑。

2,犯罪情节较轻。情节较重不适用缓刑。

3,悔罪表现。拒不认罪的不适用缓刑。

4,不致危害社会。继续危害社会的不适用缓刑。

缓刑规定一定的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下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我们常听到"判3缓3",就是判3年,缓刑3年。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在此期间,被判刑人如果沒有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简言之,缓刑是对原判刑罚的有条件的不执行。缓刑的特点主要是判处的刑罚在一定期间暂不执行,但又保持执行的可能性。

缓刑是刑罚具体运用的一种制度,它以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为前提,不能离开拘役,有期徒刑而独立存在。

缓刑不同于监外执行。缓刑是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的刑罚。缓刑与免除刑罚区别开来。免除刑罚是法院对被告人作出的有罪判决,宣告免除刑罚,因而不发生执行刑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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