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股有没有经营管理权_普通股有哪些权利啊?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20:59:31 人阅读
导读:“优先”在于:⑴固定股息、红利的分配⑵公司进行剩余财产分配时的优先权与普通股票相比较,优先股票的特点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1).股息率固定。优先股票在发行之时就约...

“优先”在于:⑴固定股息、红利的分配 ⑵公司进行剩余财产分配时的优先权

与普通股票相比较,优先股票的特点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1).股息率固定。优先股票在发行之时就约定了固定的股息率,无论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今后如何变化,该股息率不变。

2).股息分派优先。在股份公司盈利分配顺序上,优先股票排在普通股票之前。

3).剩余资产分配优先。当股份公司因破产或解散进行清算时,在对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上,优先股股东排在债权人之后,但排在普通股股东之前。

4).一般无表决权。优先股股东通常不享有公司的经营参与权。

主要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

优先股股东没有选举及被选举权,一般来说对公司的经营没有参与权,优先股股东不能退股,只能通过优先股的赎回条款被公司赎回,但是能稳定分红。

核心提示: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代表满足所有债权偿付要求及优先股东的收益权与求偿权要求后对企业盈利和剩余财产的索取权;特别股票指与普通股股票持有人的权利不相同的股份,包括优先股、混合股、后配股、可转换股、可赎回股等股票。

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的分离

普通股东不参与日常公司经营管理

仅仅以所占股份权重对公司重大事项表达意见

分为优先股和普通股 普通股股东权利:第一,公司重大决策的参与权;第二,公司盈余和剩余资产的分配权;第三,选择管理者;第四,其他权利,包括如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的权利、转让股票的权利、优先认股权等。 优先股是指股东享有某些优先权利的股票。其具体优先条件由公司的章程加以规定。其特征是:第一,股息率固定;第二,股息分派优先;第三,剩余资产分配优先;第四,一般无表决权。

1:公司决策参与权。普通股股东有权参与股东大会,并有建议权、表决权和选举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东权利。

2:利润分配权。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赢利状况及其分配政策决定。普通股股东必须在优先股股东取得固定股息之后才有权享受股息分配权。

3:优先认股权。如果公司需要扩张而增发普通股股票时,现有普通股股东有权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从而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有比例。

4:剩余资产分配权。当公司破产或清算时,若公司的资产在偿还欠债后还有剩余,其剩余部分按先优先股股东、后普通股股东的顺序进行分配。还有不懂可以kou哦16514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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