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务合同不买社保合法吗_签了劳动合同,但公司没交社保,该怎么办?急?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18:27:42 人阅读
导读: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必须签合同,买了社保不签合同,万一被劳动部门查到或者该员工去举报、申请劳动仲裁,企业就惨了需要支付从08年1月开始的双倍工资,员工辞职...

违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必须签合同,买了社保不签合同,万一被劳动部门查到或者该员工去举报、申请劳动仲裁,企业就惨了 需要支付从08年1月开始的双倍工资,员工辞职,还要根据工作年限给补偿,工作满1年补偿1个月,没签合同双倍补偿 既然都给交社保,为什么不签合同呢,这样是对企业和员工的最大保障,赶紧协商签合同,并且时间从交社保那个时候开始,否则一样逃不了双倍工资的处罚的 补充: 双倍工资你公司肯定逃不了的,只不过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这个是从08年2月开始计算,并且,该员工辞职还要根据工作年限给赔偿,工作满1年赔偿2个月的工资,你说的那些证明没有法律效力的,只能怪你公司没有依法办事了,该员工申请劳动仲裁,你公司输定了

2019年1月1日,我们的社会保险费征缴将交由税务部门管理。于是很多用人单位就开始紧张,因为他们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给职工缴纳社保,要么是缴费基数不真实,要么是直接没交社保。

由于税务部门能够通过税务的金三系统和个人所得税申报情况,查实到用人单位的工资发放情况。因此,用人单位就害怕按照职工的工资总额缴纳社保。这样会增加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像没有交纳社保的部门,至少要增加30%的用工成本。

由于在我们国家劳务费更具灵活性,目前并没有规定要根据劳务费缴纳社保。所以一些用人单位就想通过解除劳动关系,跟职工签订个人劳务外包关系的方式来,规避社保。

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可行。

比如,我们邀请一个搬运工给我们搬一下家具,邀请一位师傅给我们挪移一下空调。这些情况,我们大家会不会给他们缴纳一天或者几个小时的社保费呢?

当然不需要。因为我们在邀请他们为我们劳动的时候,所支付的费用就包含了社保费、工资、公积金等所有一切可能的费用。

对于企业的一些岗位也确实是这样,企业记账可以招用会计,签合同、交保险,同样,企业也可以用记账公司来处理这些东西,用劳务费或者服务费,来进行处理。

这种做法有其一定的优越性。一部分职工不愿意缴纳社保,企业在支付劳务费的时候,肯定是考虑了职工要支付社保、公积金等费用的一切收入。这样职工可支配的收入更高一些。

职工也可以自己缴纳灵活就业人员保险,从60%到300%缴费基数,往往可以自己选择。而且企业交费需要交纳的比例比灵活就业要高出不少。

比如青岛市灵活就业人员交费,养老和医疗,个人只需要交纳30.8%,而企业交纳五险需要交纳38.7%以上。相当于每月省下240多元。

如果职工不交纳社保,全部获得劳动收入,到手收入能提高80%以上。

职工由于跟单位是劳务关系,职工就不应该是用人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管理,自己约束其行为。用人单位在通过迟到等方式扣职工工资,那肯定是没有依据的。劳动合同一般都约定,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务外包协议绝对没有这一点。如果有,双方又回到了劳动关系。

这种做法也有其弊端。

首先,万一发生工伤,无人处理。如果没有交纳工伤保险,这样劳动者就无法享受工伤待遇。另外,工伤调节的是劳动关系,对劳务关系并不涉及。这一方面也有待工伤保险条例含义的扩充。

但是又回到了相应的出发点,我们找人搬东西,万一出了工伤事故,要我们发包人承担到底,有没有道理呢?非常矛盾。

第二,劳务外包不会受最低工资的调节。这样很有可能劳动者会受到额外的剥削,劳动和社会保障就没有那么强。欺负老实人的现象就会时有发生。

比如我们找代理公司记账,正常原先一个月的会计用工成本是5000元。而很多代理记账公司批量报价,有的人是1月3000元,有的人甚至1500元就干。所以劳动者收入有可能下降。

这种方式将使我们国家的用工更加灵活。实际上我们国家应当纳入养老保障的人群有10亿人左右,被纳入职工养老保险的只有4亿人。还有6亿人不在职工养老保险范围内,其中处于16到60岁之间的劳动者至少有四亿。

日本有2000多万职工都是这种灵活用工,苹果公司也有40%左右的人员属于外包工。这种用工方式在国际上也是普遍被大家接受的。

如果我想的没有错,很遗憾这种方式将是未来用工的必然大趋势,劳务派遣公司甚至有可能会被其替代。

但实际上,这种方式极有可能被解释为劳动合同用工,也有可能会成为劳务用工新方式,一切就看人社部门的最终解释了。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社保新规实施以后,他的主要改革方向就是要杜绝企业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这样一个问题,所以说任何企业单位都要完全按照社保的要求缴纳这个社保的费用,而且要按着员工的一个全员全额的一个标准去缴纳这个社保费用。因为社保由税务部门开始征收,任何企业单位都不能够来拖欠这个社保的费用,因为税务征收以后,他的这个征收能力相对于以前的这个社保征收是比较强的。所以说对于我们企业单位来讲,那么在拒绝交纳社保,相当于一个偷税的问题了。

所以我们不应该考虑怎么样规避缴纳社保这样一个问题,因为本身缴纳社保就属于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任何企业都不能够拒绝为员工缴纳社保,如果不给员工交纳社保,实际上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属于一个违法行为。对于企业本身来讲也是没有好处的。

那么我们就应该按照相应的规定,为企业员工办理相关的社保手续。按照企业员工的总数去交那个社保费用,并且按照员工的工资标准来缴纳社保。因为这也是一家企业长期稳定向好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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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签合同,并承担双倍工资的责任。

(2)关于未缴纳社保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第10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13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因此,各地法院根据上述规定认为,社会保险的征缴应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职责,由此引发的争议应属于行政争议而非劳动争议,不应纳入劳动仲裁和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而应该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税务机关行使行政职权强制追缴。



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不给交社保,从法律层面来讲,是不合法的。从你个人来讲,对你影响会很大。

我在刚参加工作的时候,第一个单位也没有给我缴纳社保,只是与我签订了五年的劳动合同。当时也没当回事,只是感觉自己在这个单位就是临时的,不交就不交了。没想到在这个单位里,一干就是四年半,到快五年的时候,申请离职。后来参加入编考试成功了,但是因为那四年半没交保险,人社部门不给认定工龄,哪怕是有劳动合同也不行。

因此,还是要尽快让公司给缴纳保险。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看看到底是什么原因不给缴纳。如果是公司困难,是不是可以保证给你以后补缴。如果公司就是不缴纳保险,那这种公司你还是别待了。你也不需要担心签订过劳动合同会不会支付违约金之类的,因为公司不缴纳保险的话,这种行为就不合法,你完全可以以此提请劳动仲裁甚至走法律程序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对方的过错,你不会为此承担违约金。

我们劳动者入职的时候,有两点要注意。第一单位有没有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第二单位有没有给我们交纳社保。

签订劳动合同很好确认,本人签字即可。合同应当是单位一份,放职工档案一份,给本人一份。不过有个特殊要说明的是,即使是签了一份,也是签订了劳动合同。

缴纳社保,我们可以向单位人事核实,通过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到。新入职的职工需要重新办理社保卡,可能需要半年左右的时间才能领到社保卡。

如果,单位没有给缴纳社保,其实是对单位不利的。

首先,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社保稽核部门反映。

他们会依法责令单位进行补交。单位补缴的时候要承担滞纳金,社保滞纳金的计算标准是每天万分之五。一年18%比银行利息高多了。

一般来说,我们既然举报了单位,都是在单位混不下去了。那么我们马上提出辞职。

而且职工如果提出辞职,单位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足六个月按半个月应发工资支付,不足一年按一个月的应发工资支付。

原则上来说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也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

各地都有自己专门的投诉电话,不过通过当地的12333都可以查到。

其实,我们大家可以通过多维权的方式,来共同纠正社会的风气。只有所有的人都开始维权,黑心老板才不敢不给我们交纳保险。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有些企业不给员工买社保,每月补助几百元元,公参民也不愿购买社保,这样的做法肯定是不合法的,也是不合理的,所以说购买社保是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那么员工享有社保也是他的责任和权利。

当然有些企业会给员工购买社保的行为,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那么这种情况,作为企业来讲,为员工购买社保是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作为员工来讲,那么享受社保也是员工的责任。所以说这种情况实际上,主动放弃社保或者说不购买社保,都是一个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

那么只要是在企业工作,所在的企业单位,就应该给员工来购买社保,根据自己员工的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的一个规定,那么去给员工购买社保。所以说这种情况完全是可以通过企业的行为来确定的。只要企业愿意为员工购买社保,那么员工是没有自主选择的权利的员工,就应当依法享受这个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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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合同,社保缴纳是劳务派遣公司承担,未参保可以去社保局稽核部门投诉派遣公司 和单位直接签订劳务合同,可以不缴纳社保 只有劳动合同是必须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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