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没人交接怎么办_做财务工作,要辞职的话,没人交接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00:11:47 人阅读
导读:谢谢邀请!员工提出离职不交接工作,这是单位或企业经常遇到的麻烦事。准确的说,员工离职不交接工作,怎么办?因为员工离职不只是提出自动离职,还有单位调动离职,也属于...

谢谢邀请!员工提出离职不交接工作,这是单位或企业经常遇到的麻烦事。准确的说,员工离职不交接工作,怎么办?因为员工离职不只是提出自动离职,还有单位调动离职,也属于离职对象,都存在工作交接问题。不交接工作有可能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单位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员工本身的问题。

一、单位的问题。

一个单位的建立,有两项基本的要件必须同时建立。一是组织机构必须建立。当然,小企业不必面面俱到,可以合并综合考虑。但是,每项工作必须有人管,每一个人也必须有人管。你到底做什么?归谁管?都得一清二楚,明明白白,才不会打乱仗。二是制度必须建立。一个单位没有制度,犹如一个国家没有法律法规一样,无法无天,无章可循,仍其自然。员工离职不办交接手续,没有制度约束,没有制度管理,你当然无从下手。

二、员工本身的问题。

员工提出离职不交接工作,以家里有事请假不来上班,有可能是对单位有成见。有的单位领导或老板平常对员工既不关心也不照顾,只知道工作的重要,不知道员工的辛苦。此时的员工想法,我奈何不了你,拖着总可以。

事情发生了,总得要解决。解决的办法:首先找到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划清责任界限,是单位的问题,单位应该承担责任。是员工的问题,当然,员工应该承担责任。单位天然是主导者,必须了解员工的真实想法,进行沟通。一般的人还是通情达理的,如果是单位的问题,没有满足员工合理正当的要求,当然单位应该合情合理的进行协商解决。如果是员工本身的问题,也没有任何理由找单位的麻烦,通过对话谈心,出一出气也就算了!不论哪一方,如果是涉及到劳动纠纷或法律上的问题哪就只能另走程序了!

可能公司还需要你,想让你回心转意。领导暂时没有想好谁来接任你。你手头可能还有重要的事情没有办完需要用你。公司招人培养人也不容易,他肯定是觉得你还有价值。

看了你的问题,雷哥有三个层面的思考和建议,供你参考:


首先,如无意外,你离职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按照通常的规则,只要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并且你与工作单位之间理清了各种经责任或其他责任之后,无论工作单位是否同意你的离职,你都是依法可以离职的。


换句话说,只要你依法履行了你的责任,无论你的单位是否又人和你交接工作,工作单位都是无权以自己没有交接人员作为借口来阻碍你离职的。


当然,前面提到了,如果你和单位之间的经济责任或其他责任没有理清,会对你的离职进程有所影响。

例如:你是做销售的,产品是经你的手卖出的,但是货款却没有收回,那你就有义务和责任,把你在职期间销售出去货款完全追回之后,你才能顺利离职。


如果你与单位之间没有这些额外的责任,那只要到了30天,你都是可以离职去新单位上班的。原单位无权干涉你的自由。


其次,你的原单位真的很无赖,这种借口都找得出来。

话说,找不到交接人员这样的借口,真是很无赖的一种说法。


一个单位的员工要辞职,没有义务要等你招来一个新员工之后再来手把手教你然后交接工作,最后才走人。职场上没有这个要求,更是鲜有这样的案例。


之所以要求劳动者必须提前30天递交辞职申请,其实就是让工作单位能够有30天的缓冲期来解决后续交接人员的问题,避免工作没有人接手落到空挡中,影响工作。


所谓的交接,可以是让单位现有的员工兼职接手一下离职人员的工作,然后待到新人来了,再由现在接手的人交接给新人。这个才是基本的流程实现方法。所以,说没有人交接,这就是敷衍你、搪塞你的说法。


一个部门总不会只有你一个人吧,至少还有领导吧,如果一个员工都没有,你领导就是交接人才对,哪里能说一个交接人都没有,就拖着不让我离职。这是完全没有的道理的!


所以,从这一点上,也可以看到这个企业的管理之混乱,管理企业的水平之低劣,离开这样的企业,一点都不值得留念。


再次,你如果愿意,可以采取变通方式来交接工作。

你的工作单位说没有人交接,那你就主动一点,采取其他的变通方式来进行工作交接。


第一步,你可以用文档的方式,将你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简单描述一下,特别是现阶段正在做的工作项目情况,都可以在文档里用文字叙述情况,这样,其实也就是将工作以书面文档的方式进行了整理归纳,递交给接手的,都能很清楚的知道自己接手的事宜是哪些。


第二步,你可以将一些重要的资料、文档以及实物,收纳整理好,编好序号,装放在专门的文件盒或箱子里,便于查找。


第三部,你可以将重要客户的名单、联系方式、具体接洽内容等等信息,做出台账,形成文档,一并纳入交接的资料中。


第四步,列出移交的清单,逐项提交给你的领导,让其对应项目打钩接手,这样也就算是对口交接工作了。


最后一步,如果你是一个温和的人,你还可以给现在单位承诺:虽然你现在必须要离职去新单位上班,但是双方可以在未来等到新人到岗以后,协商确定一个日子,你再回去补充一次工作交接。当然,这个承诺的是有期限的,必须在你离职1个月之后,因为久拖不决,也许你都会把你原单位的工作事宜忘记了。


综上,雷哥在总结一下观点和建议:你的离职不会受到影响,这与单位是否找得到人交接无关。你的离职很英明,这个单位的管理是在不敢恭维。你可以采取变通方式来交接工作,以此封住单位的无赖的借口!以上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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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服务号『法律有话说』认为:

1⃣情理上:你说的是想离职,不被批准,有的领导可能认为你表现的并不是那么坚决,或者认为你性格不那么果断,不会不顾别人感受说“不”,所以在做着挽留的努力。

2⃣法律上:劳动者在提出离职请求后,一个月可以离职,也就是说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就可以走了,这个规定没有要求必须经过领导批准才能离职。

③如果有未结算的工资,应该在离职交接时或者当月或者下月发放工资时发放暂未发放的工资或者押金、加班费什么的。

④如果不能解决,就向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财务工作选人很重要也必须慎重,所以你必须也最好是等找到接班人再走人较好

  从你的情况看,可以离职。公司应无条件履行你的档案和有关保险转出等相关义务。如公司拒绝,马上找劳动部门解决,解决不成立即起诉,不要拖延。

  另外保存好您的离职申请等信息。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之日既可自离。

如果您还有法律上的疑问,欢迎关注 头条号:法律在线询问 免费私信为你解答。

劳动者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就可以单方面解除,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但是注意保留好通知的证据。

我之前的单位企业文化还不错,即便离职的人再回来也能够接纳,并且,有些离职再回来的人还能够得到重用。但是,有一种类型的人除外,就是离职不交接工作的,绝对没有再回来的可能性。

所以,题主到现在还觉得“离职不交接工作不是什么大事”,你可是大错特错了。不只原单位很难接受离职不交接工作的人,新的单位也会对离职不交接工作的人心存顾虑。这是一个基本常识。

但是,已经发生的事情当然没办法穿越回去改变事实,那么,现在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首先,从题主描述来看,招聘方有渠道可以获得应聘者的过往经历,到底什么渠道、怎样去改变需要弄清楚。

既然题主已经给很多公司打过电话了,不妨多了解一些信息,看看是什么渠道可以了解这些信息,谁上传这些信息,这样才能想办法沟通。

其次,解铃还须系铃人,如果有可能的话,尽可能跟原来的公司和解。

当初离职的时候可能有各种原因,没有办理离职交接也未必都是题主的错。但事情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大家都冷静下来,也许就没那么过不去了。如果有可能的话,尽可能跟原来的公司和解,这样新公司做背调的时候,才会更容易过一些。

最后,如果不能和解的话,那么求职方式就需要更用心了。

从题目来看,题主的业务能力还挺好的,已经有过一些工作经验,那也一定认识一些圈内人。这种情况下,如果能够找到内推的人对于应聘会更有利一些。当然,也可以如实说清楚自己当时没有做离职交接的原因,消除对方对你的疑虑。

特别要注意的是,即便是说原因的时候也就是就事论事,不要过于情绪化,去埋怨前司,过去的就过去了,尽量往前看。

最最后,求职遇到困难不要气馁,其实,不是这个原因也可能有别的原因,跳槽后求职过程中有这样那样的挑战也是正常的。而且,也是这样的过程让自己更了解自己,对未来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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