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让租客提前搬走怎么办_房东赶人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14:31:10 人阅读
导读:租客要求退租,应该书面提出要求。房东收到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市场招租。如果双方有违约金约定的,承租方应该按约支付违约金,如果造成出租房损失的,比如房屋空置、招租费...

租客要求退租,应该书面提出要求。房东收到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市场招租。如果双方有违约金约定的,承租方应该按约支付违约金,如果造成出租房损失的,比如房屋空置、招租费用等,该损失如果超过违约金,承租方还应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

如果有合同,按照你们签订的租赁合同支付违约金就可以了,如果没有合同,最好还是双方协商解决,毕竟你违约在前,我想你是不是在租赁淡季搬走的,那样房子就会空置很长时间,房东也会因此有不少的损失,如果不租给你们也就不会有租金上的损失,所以换位思考一下,还是好好帮人家转租一下房子吧,尽量在你搬走之前把房子租出去,一定要让你的房东看到你一直在尽力转租,这样的话,违约金的问题就应该简单多了!

什么意思,想久占位为业吗!租再久也是别人产业!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违约问题。民事合同纠纷主要还是要看双方的合同约定内容来界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基于双方意思自治的尊重。若双方没有合同约定,则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处理。

例如,若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房东基于房屋买卖等事由享有解除权,那房东以卖房子为由要求则不属于违约。恰恰相反,你不配合,反而属于你违约。

若租赁合同没有这样或类似的约定,那房东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之前,以卖房子为由单方要求租客搬离,则属于违约行为。作为租客,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毕竟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即便房屋买卖之后,新的买受人还是需要受到租赁合同的约束,履行租赁合同。

当然,作为承租人也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赔偿。不过因为普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般金额不高,违约金数额也不高,因为小额纠纷而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这个大多数人也就懒得去计较。

你所说的比较笼统,可分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说明



一、租房未到期

房主提前收回房屋,应按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未约定的,应返还押金并赔偿损失。首先,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消费者协会投诉调解,还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了租期,且已租金付清。房东中途赶你们走,这种行为属于单方面非法解除合同,违反了双方的约定。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租房到期

合同到期后,你找房东续签合同,房东虽口头答应,但没有续签合同。根据《合同法》第236条的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改为不定期。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的解除,《合同法》第232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所以说,此时,房东要求你搬离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但是他应该在合理期限之内提前通知你,给你足够的时间去安排。

感谢邀请。

首先合同还没有到期,房东无权要求租户搬走,如果有原因的话可以和租户商量解决,一般都是房东退还押金和剩余的房租,租户有权要求留有一个星期的时间找房子,也有权要求房东赔偿违约的租金,如果协商不成的租户可以按照合同租到房子到期。

如题房东单方面要求租户提前搬走,并发威胁短信,房东已经构成了违约和威胁人生安全,建议租户先和房东协商解决,如果房东不退押金和剩余房租(可看房东的态度要违约金),租户继续住着,如果房东继续要求租户并且还发短信威胁的话,建议租户直接报警(威胁短信保留好这是证据)说人生安全受到威胁并出示证据,在民警协调的过程中,如果你还想住就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你觉得这事都报警了不想住了就直接要求房东退还押金和剩余房租并留有1个星期的时间来找房子还要要求赔偿违约金(一般如果是在中介签的合同上面会写着一方违约赔偿对方一到三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反正都已经报警了不要觉得不好意思。

好了就到这里不多说了,希望对你有帮助,也希望以和为贵不要闹到报警来解决问题。

一般情况下,租客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提前搬走是可以的,在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内会明确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租客提前搬走但房租已交付,不存在拖欠租金及相应水电等费用的情况下,不构成违约。

正常情况下,租客应和房东说明情况,无论什么原因都该告知房东,在没有费用拖欠的情况下,双方达成一致后原租赁合同作废。这样房东可以继续将该房屋租赁给他人。否则房东如果在不确定租客已搬走不在回来的情况下,将该房屋出租给他人且原签订租赁合同未作废,房东可能会涉及到合同违约。

所以无论房东(承租方)还是租客(租赁方)遇到此类情况,都应与对方联系,确认实际情况后进行处理,不要自己认为是如何如何,在租赁合同生效期间,双方仍然是责任和义务的承担着,直至合同到期或作废,双方合同中应履行的所有条款方为终止。

你好,感谢邀请!

首先,我们所签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应,到期搬走是正常,如果没到期让搬走属于违约,赔付违约金。

当然也有人情存在,有些业主可能真的有一些不得已的原因,希望租客能早一点退,好好说,好好沟通,有的租客也会觉得,早一点退于自己也没有什么关系,也就提前给业主了,这叫友好协商,而且相对性的有些租客想提前退,业主好说话的也就给租客退了。

如果强制让你提前搬,你又不愿意提前搬的前提下,那么就按合同走就好了,不然签合同干嘛呢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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