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劳务纠纷和劳动纠纷的区别:
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如果双方不存在协商订立契约的意思表示、没有书面协议,也不存在口头约定,而是根据章程的规定而产生的一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具有整分合一性质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应当认为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
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3、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组织;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4、合同内容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如劳动合同的解除,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等。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5、内部规章制度的约束力不同。劳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雇佣契约或者说从属的雇佣契约。企业对职工遵守内部规章制度的情况有进行奖惩的单方权力。用人单位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规章制度,或未设职工代表大会的用人单位经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权力机构或依相应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尽到告知义务的,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些规章制度将和劳动合同一起作为处理问题的依据。而劳务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只有劳务合同本身可以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任何一方的内部规章制度不能成为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6、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力的支配权,归掌握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行使,双方形成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在劳务关系中则由劳务提供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
打工者在工作中受伤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工伤认定条款,就属于工伤。但能不能走工伤保险报销的程序,由以下几个因素来决定:
如果受伤的是劳务公司派遣的劳务工的话,这里要理清楚与你工作有关的两个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即你受伤的工作场所的单位与你是劳动关系,而派遣你去这家公司工作的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与你是劳务关系。
所以当工作中受伤后,即在有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受了伤,即可按工伤保险的申请流程去申请工伤治疗和赔偿,需要确认的是,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公司是否帮助你购买了五险中工伤保险。这点很重要的。
如果你所在的劳务派遣公司给你购买工伤保险,那么就按工伤保险的正常流程走,即用人单位工伤申报-社保部门工伤受理审核-社保部门工伤认定-工伤基金的工伤赔偿与致残一次性补贴。如果劳务派遣公司没有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话,那么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需要一起协商,对劳动者进行相应的赔偿,赔偿金额不低于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
如果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没有予劳动者合理的补偿,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申请仲裁,如有必要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纠纷和劳动合同纠纷主要区别为: 1、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2、劳动合同纠纷是劳动争议的一种。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都属于劳动合同纠纷。 劳动争议纠纷包含劳动合同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不适用于解决劳动争议纠纷 处理劳动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法》第24条、第26-28条、第32条、第79条、第82条、第83条、第91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15条、第20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相关规定。
劳动纠纷和劳务纠纷是不同的法律概念。
劳动纠纷适用劳动法律、法规;劳务纠纷适用民事法律法规。
有区别,劳动纠纷是员工和雇主的纠纷,劳务纠纷一般都是临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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