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交通事故作为侵权法律关系当中的一种,索赔方法有很多种,下面就来介绍一下。
第一,索赔程序。索赔程序分为调解和诉讼。而调解分为很多种,一是自行协商。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事故的责任划分,在发生事故以后自行协商调解,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调解协议对于双方都是生效的。二是第三方组织调解。生活中第三方参与调解的最多的就是交警部门,其次是律师和法院,曾经一位交警朋友说,如果交警不调解的话,法院的门会被挤坏的。诉讼的话就不详细介绍了,这是一个可以开专题讲的话题。
第二,赔偿的标准。交通事故侵权纠纷中,赔偿的项目、标准、计算方法都规定的非常明确,根据损失情况、受伤程度的不同,赔偿的项目和计算基数都是不一样的。其中涉及到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都是根据每年各地公布的收入、支出的数据,伤者的年龄、家庭情况的不同而不同。
上述只是简单介绍了交通事故的索赔方式和索赔的依据,具体如何索赔还是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来分析和选择,比如双方都不扯皮,友好协商,那这次的事故就用不到任何的计算依据和程序,双方协商一致的金额就是该事故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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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丧葬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医药费
计算公式:
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治疗费等收款凭证所载费用之和
误工费
计算公式:
A类:受害人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赔偿
B类: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受害人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
公式=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X(元/年)×误工期限(天)÷365(天)
C类: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
公式=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X(元/年)×误工期限(天) ÷365(天)
护理费
计算公式:
1、护理人员有收入(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① 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赔偿
② 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X(元/年)×误工期限(天)÷365(天)
2、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
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元/天)×护理期限(天)。
※护理期限:
① 护理至受害人恢复自理能力为止;
② 因伤致残不能恢复的,护理期限结合受害人年龄、健康状况等确定合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交通费
计算公式:
正式票据所载实际交通费用之和。(包括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票据所载事项应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吻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
计算公式:
1、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2、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此时住院伙食补助费还包括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
丧葬费
计算公式: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月)
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伤残等级确定;因伤残未导致实际收入减少对残疾赔偿金作适当调整。
计算公式:
受害人为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符合按照城镇居民索赔条件)
≤60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年)×伤残赔偿系数;
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伤残赔偿系数;
≥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5(年)×伤残赔偿系数;
受害人为农村居民
≤60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20(年)×伤残赔偿系数
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伤残赔偿系数
≥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5(年)×伤残赔偿系数
死亡赔偿金
计算公式:
受害人为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符合按照城镇居民索赔条件)
≤60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年)
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
≥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5(年)
受害人为农村居民
≤60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20(年)
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
≥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5(年)
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计算公式:
被扶养人为城镇居民
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
≤18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X(元/年)×(18-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60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X0(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
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X(元/年)×{20年-(实际年龄-60)}÷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X(元/年)×(年)5÷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被扶养人为农村居民
≤18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60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元/年)×2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元/年)×{20年-(实际年龄-60)}÷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元/年)×5(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赔偿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注意事项:
① 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的具体标准,因个案和地域经济发达程度的不同会有较大差异。目前深圳地区一般按如下标准计算:根据伤残等级从10级至1级分别对应为1万至10万,死亡的,同1级。
② 司法实践操作中:在诉讼中,注意该费用应在诉讼请求中明确提出在交强险中优先支付。商业保险中没有精神损失的赔偿项目。
财产损失
根据估损清单及相应财产有效凭证主张(包括车辆维修、施救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经营车辆停运损失;非经营车辆替代支出的交通费等等)。
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三十二条规定:“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残疾辅助器具费以补偿伤者的实际损失为目的,对使用年限具有显著可能超过二十年的伤者,其残疾辅助器具费应当按照伤者的实际使用器具的单价计算至平均寿命七十周岁。
若残疾者在年满七十周岁前便死亡的,对于未实际发生但侵权人已经支付残疾辅助器具费,应当由残疾者一方返还给侵权人。
交通事故的赔偿,其主要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里面与年度有关的赔偿项目有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误工费等等。
以死亡赔偿金为例,它的计算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户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x20年,或者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户口人均纯收入x20年。
其中的城镇户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年人均纯收入这两个指标,一般是由当地市一级统计局在次年4-5月公布,因此有些案子在公布之前要适用这两个数据就比较麻烦。
大体估算,这两个数据一般是较上一年度增加5-10%,平均7-8%左右。
1、保险可全赔,但是只能赔国家规定范围内的。
2、交强险额度内全额赔偿,死亡伤残11万、医疗费1万、财产2000元;不足部分赔偿80%。全赔不是70%。3、就算和解和谅解,还是要追究刑事责任,不是交警追究,法院检察院追究,谅解的话缓刑几率大。2019交通事故赔偿流程:
1、先由交警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然后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根据责任认定情况,双方可协商赔偿事宜,也可申请交警调解。但这并不是强制的。
3、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明细
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营养费、交通费、丧葬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评估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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