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_农村土地使用证怎么过户?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19:07:05 人阅读
导读:2018年对于农民来说农村土地确权的最后一年,土地确权完成之后,农民的土地和宅基地会颁发权属证书,各种各样的土地纠纷问题也会随之缓解。一个村的村民不拥有土地所有...

2018年对于农民来说农村土地确权的最后一年,土地确权完成之后,农民的土地和宅基地会颁发权属证书,各种各样的土地纠纷问题也会随之缓解。一个村的村民不拥有土地所有权,个人只能承包土地,只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个人只是可以拿集体土地用来耕种或者其他用途。所谓的永久性流转,就等同于买了地,但是现实的情况是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的。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农村宅基地属于土地的组成部分,所有权均属于村集体,但两者使用性质不同,使用期限也不同。

农村宅基地和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首先,宅基地和土地使用权不能自由转让。

1、《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和耕地不能自由买卖,禁止城市人购买农民土地和宅基地,禁止农民将土地和宅基地出售给城市人,农民私自买卖宅基地和土地的行为,属于非法买卖,相关部门不得为非法买卖的宅基地和土地办理手续和产权证。意思就是不是不可以转让,在合法条件下,农民是可以转让土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的。

2、所谓合法就是只能在村集体范围成员之间相互转让,不能跨村转让,不能转让给城市人。

其次,宅基地使用权和屋使用权不同。

1、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以只有村集体成员才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也只能在村集体成员之间转让才合法。

2、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房屋使用权原则上是可以自由买卖的。但由于宅基地跟房屋有密切联系,房屋使用权转让会关系到宅基地使用权的审批。所以,房屋转让后,购买者可以居住,也可以将房屋拆走,但宅基地就不能带走,宅基地永远都属于村集体的。

再次,土地使用权在承包期内可以合法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没有固定期限。

1、土地使用权在承包期内可以合法转让,转让的仅仅是承包期内的使用权,承包期到期后,政策调整,转让合同自行终止。

2、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没有固定期限,一般是房子在,宅基地使用权在,房子不在宅基地使用权回归村集体。所以,房子不在了,重新修建房子就得重新申请宅基地,符合条件有使用权的才能得到宅基地批准修建。

总而言之,土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在合法条件下是可以转让的,非法转让不受法律保护。大家对以上问题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下方发表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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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民一户只能在本集体组织范围内有一处宅基地,非本集体组织的成员和城镇人口不得在农村通过交易转让的方式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很难通过合法过户的方式取得,但在实际生活中又确实存在这种“交易”,这就是“小产权房”的由来。所以,你所说的“邻居签字”或许是当地的一些“土政策”而已。

对于您的提问,农村的土地国家禁止买卖,因为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农民只有使用权,但是国家支持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下面就一起来看看。



对于农村耕地来说,是属于集体的,个人没有权利私自将土地买卖,也不能将使用权流转给非农业建设的人,否则土地的使用权将被收回。而在政府的同意下将个人土地使用权转给用在农业建设的人是合法的,注意一定要征得政府的同意吗,私下交易也是违法。除了用作于农业建设外,也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转给具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企业,前提是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如果没有许可证,那么土地使用权也会被收回,违建被拆除而且还要面临巨额罚款。



其实土地除了使用权外,经营权也是可以转让的,其转让原则与使用权转让原则差不多,必须用作农业建设,如果用作其它,那么土地经营权也将被收回。而且承包方也必须拥有经营的能力,小编这边若想承包大片土地的经营权是要缴纳一大笔保证金的。



农村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还是很简单的,只要挣得政府同意后双方签署合同后就算完成了,但土地经营权的转让是需要在村里建设档案的,土地流转具有农业户口的本村人具有优先权。除了耕地,宅基地也是可以转让的,但是转让范围只限与本村没有宅基地的村民之间进行,而且需要上报政府,待审核完成后才可。



总的来说,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是可以转让的,但一定要征得政府的同意,否则也是违法的。

不经过本人,农村的土地使用证是不可以过户的。买方吴某户口不在本村,就不是本村集体成员,依法不能购买本村集体的房屋和土地,如果已经交易,是不能办理房屋和土地过户手续的。买方在未告知卖方的情况下把土地使用证过户了,其行为违法,卖方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投诉,要求撤销该过户手续。

农村土地使用证过户需办什么手续

一、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二、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三、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四、审批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农村个人建房土地使用证办理

五、土地登记

(一)办理程序:

受理——地籍调查——审核报批——注册——登记——颁发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

(二)办理土地登记、发证需备资料:

1、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一份)。

3、地籍调查界址确认表(一份)。

4、农村私人建房用地呈报表(已经政府批准的一份)。

5、土地使用登记表(一份)。

6、其他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

(三)、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公示)。

六、土地变更登记

(一)必须提供上述全部资料。

(二)、变更登记须村委出具证明。(提供双方情况)

(三)、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双方协议并由村委盖章。

(四)、提供双方原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

七、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一般分四步:

(一)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

(二)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三)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四)审批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沈阳证务代理制作公司提供(供参考)。

农村个人建房用地报批

1、苍南县建设用地审查意见表;

2、乡镇人民政府签发的无房户及同意个人建房报告;

3、实地踏勘表;

4、乡镇政府出具的设施费发票;

5、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公告及出具无举报证明;

6、村委会出具的无房户证明;

7、本村村民户籍证明;

8、县规划建设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村镇选址意见书;

9、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10、原批准农用地转用手续的批复及图纸;

11、县规划建设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总平面布置图;

12、建设用地现状图;

土地使用证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

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③备注。④变更记事。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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