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如果试婚合同_二婚需要试婚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18:30:06 人阅读
导读:再婚是不难的!那是你想的难而已、无论做什么事要自信!关于说试婚、怎么你这么着急结婚呀!一个人其实挺好的,作为女人、缘分很重要!!!感谢悟空邀请。“如果把现在永久...

再婚是不难的!那是你想的难而已、无论做什么事要自信!关于说试婚、怎么你这么着急结婚呀!一个人其实挺好的,作为女人、缘分很重要!!!

感谢悟空邀请。

“如果把现在永久婚姻制度改成合同制婚姻,你怎么看?”哈哈,你怎么会提出这么个可笑至极的问题?婚姻是“过家家”吗?还一年一签约,你当婚姻是“签约作家”、“合同工”呀!

这根本就不可能。我想绝大多数人都不会赞成。如果这样,那和动物又有什么区别,甚至可能还不如鸳鸯、天鹅等某些终身伴侣的动物。

如果你说结婚前彼此不了解,怕过不到一起而“试婚”,这个观点我倒有所认可。

什么叫结婚,你理解它的含义吗?两个彼此相爱的人组成一个家庭,就是“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啊,要生儿育女,要培养孩子、孝敬双方父母;要努力经营爱巢,担当未来的风雨人生,让自己和家人在家这个温馨的港湾里共同幸福生活,逐渐探索获得人生幸福的真谛。

如果夫妻实行合同制,那还有什么幸福可言!比如:

女人刚怀孕合同到期了;孩子刚会走合同又到期了;孩子刚会喊妈妈爸爸,一看换人了;孩子上学开家长会,来了好几个爸妈……

还有,老婆刚怀孕,合同到期了要“解聘”,再换一个还不知道这孩子该不该要,做亲子鉴定的越来越多;夫妻互不信任、不忠诚的越来越多;把婚姻当儿戏人的比比皆是。还有什么家庭、伦理、道德的约束,简直就是对法律法规的公开践踏,人性的一种倒退,和动物没什么两样,到时候“拍怕屁股走人”的可能都是你这种想法的人。

那,这个世界可真就乱套了。

你怎么好意思想出这么个问题来,还好意思说出来。但凡有点责任感的人都不会有这种想法,还一年一签约,你是不是当临时工签合同习惯了,才来这里开个国际玩笑!

你最好先回家问一下父母,是他们合同前生的你还是一年合同到期后生的,是亲爸亲妈吗?

以上为@亲吻生活一爱欣 的原创回答,图片来源网络,欢迎大家讨论。


中老年人因为一方配偶去世或者离异了,造成了另一方的孤独。中老年人孤独如果没有很好的自我调节能力,不仅会影响身体健康,还会对生活失去信心。所以中老年人找个配偶很有必要。

两个人突然生活在一起,会有很多的不习惯,如饮食不习惯,作休时间不习惯,生活方式不喜欢,还有兴趣,爱好,脾气,人生观等等的不同,而且,这种习惯是经过几十年培养成的,一般很难改变,所以两个从组的人在一起需要适应,需要时间的磨合,才能确定是否能长久的生活在一起。

为了确定能不能适合各种习惯,先做一个时期的适应也是有必要的。但是提到了钱,而且是十万的试婚费,觉得这种适应当成了一种买卖。两个人结合的初衷是为了爱,为了相互照顾,相互慰籍,不再孤独,为了让下一段人生找到真正的快乐和幸福。而这个十万元,完全让初衷变了味。

这个试婚费十万起步,不是高不高的问题,两个人在一起关键是有没有感情,是不是真诚的问题,没有感情只为了钱在一起的,那么这样的试婚很不值,迟早会出问题的,还不如不试,还不如孤独。

此前有媒体曾针对“二婚有必要试婚吗”这一问题进行过调查,而调查结果显示,有60%的网友认为二婚前的试婚是很有必要的,结合第一次婚姻的失败,二婚慎重以点对彼此都有益无害,只有试过才知道两个人是否合适,这也是对下一段婚姻负责的表现。

尴尬,是什么意思?

兄弟够可以的,三十岁了居然还没有尝过肉滋味,无语了。如果你不是医科大学毕业的,那么你本身对女性并没有什么吸引力!

也就是说不是什么高富帅,而且与异性的沟通能力不是有障碍,就是语言交际能力较差。

所以,如果不是缘分,让你去主动交际一个女孩子不容易,否则,就算条件一般,只要嘴上涂层蜜,也能骗过几个女孩上床了!

所以,题主就不必为对方是二婚而尴尬了,找她来谈场恋爱又有什么呢?一,可以消除原来和女性交往的障碍,捅破那层纸,将来和女生说话就能非常自如了!

二,对方是二婚,会主动教你如何牵手,接吻,拥抱,如果找个稚嫩的小姑娘,那么你的恋爱什么也得不到的。生活中有那样一个例子的,一对知识分子夫妻,婚后多年无子,上医院一查,居然不是不会生,两个人居然还都是处!

三,二婚好啊,能教你男女之间怎么发生关系的!你反正也没有做过,估计也不知道男女之间颠峦倒凤,翻云覆雨的好处!她是个熟手,保证能让你食髓知味,欲罢不能!

怀疑题主尝到肉滋味以后,不仅不嫌弃对方是二婚,在谈恋爱以后,还会拉着她步入婚姻殿堂!


二婚需要试婚吗?

个人觉得不需要。

因为大家既然认识,肯定要在一起相处的彼此也会。通过相处的时间长短来了解彼此。

试婚这个行为不好吧!!!

你好!

这个问题提的不错,有点现实意义。

近十多年来,我国的离婚率持续攀升。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不和谐,也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由于婚姻的脆弱和不稳定,使得人们结婚的愿望大大降低,对婚姻有恐惧感。因此,在当前离婚率持续走高的同时,结婚率却在不断下降。有人甚至预言,婚姻制度将走向消亡!

所以,现在的男女,不结婚而同居的人越来越多。前些年,叫做非法同居,随着社会的发现和进步,对同居也采取了宽容,取消了‘’非法‘’两个字。

记得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在内地一个省会城市执业。我的一位女性朋友,她是该省婚姻家庭研究所的研究员。当时老年人再婚出现的问题很多;因为子女们的反对,使得老年人再婚蒙上了厚重的阴影,他们的再婚往往得不到儿女的支持和祝福,以至于后来他们中的人得了重病由谁照顾、他们过世后的财产纷争等问题层出不穷。

针对这一问题,我那位女朋友撰写了一篇论文,题目就是关于老年人试婚的。这篇论文当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地反响,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们都很保守,对婚外同居普遍排斥甚至认为是不耻。但是后来这个观点却得到了老年人和他们子女的接受,因为我朋友在发表这个论文时,事先跟我做过探讨;试婚是要签合同的,合同的大致内容是:不登记结婚,在一起生活就是为了晚年有个陪伴,平时老人自己互相照顾,一旦一方病重,則由患病一方的子女照顾,日常开销AA制,老人过世后,遗产全部由过世一方的子女继承。这样在经济利益上没有了瓜葛,子女也就不反对了,老人的生活也没有了精神负担,不但他们心情愉快,双方的儿女们也能和平共处,甚至越来越亲近。

此后,中国社会又前进了三十多年,当下,同居成了普遍现象,而且不但老年人同居,中年人、青年人也同居。有人认为,这种同居没有了婚姻的牵绊,开心了就在一起生活,不开心了就一拍两散,双方都来去自由。

但是,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我深切地体会到,这种同居,对于强势一方确实有利,而对于弱势一方,則没有任何保护。远的不说,就拿前几天(8月13日)我在头条号‘’悟空问答‘’里(在我的回答里可以看到)回答的一位女士的问题来说,就证明了这一点。这位女士没有结婚证,只办了婚礼,她认为她是事实婚(1994年2月底之后,国家就不承认事实婚姻了,而她刚同居三个月),她说她‘’老公‘’家庭暴力,她‘’老公‘’还赶她走,她问:如果男方提出分手,彩礼是不是就不用退还了?

对于这种同居关系,法律上不禁止,但是也不保护。比如,《婚姻法》规定:重婚的、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对家庭成员虐待或遗弃的,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但是这位女士跟她“老公”,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家庭关系,她‘’老公‘’打她,不属于家庭暴力,只有打成轻伤以上的伤,法律才管。她“老公‘’赶她走,也不属于虐待或遗弃,她也无权要求赔偿,而且彩礼也必须退还。如果是婚姻关系,她老公不是想赶走她就可以赶走的。女方婚后没有任何收入,离婚时也能得到一半的共同财产,而同居关系在同居期间没有任何收入,分手时啥也得不到。

因此,我倒赞成男女在同居时,可以尝试着签订同居合同,把同居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分手时对没有收入而全职打理家务、照顾孩子的女方如何给予补偿等约定清楚。这种合同,只要不违反《婚姻法》等法律规定,就应该受到法律保护。就比如像上述那位女士,如果能签定一份同居合同,也不至于遭到同居男友的殴打求助无门,最终退了彩礼,还会被赶出家门。

同时,同居的弱势一方也应该有自我保护意识,当你选择没有结婚证的生活方式时,就要考虑未来你可能面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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