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劳动合同履行地_有多个劳动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0:07:32 人阅读
导读:劳动争议仲裁阶段,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地均可,劳动者可就近选择所在辖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提起仲裁。根据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

劳动争议仲裁阶段,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地均可,劳动者可就近选择所在辖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提起仲裁。

根据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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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履行地就是劳动者实际的工作地点,可能会与公司注册地不一致,以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答: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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