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工伤赔偿流程_工伤该怎么找老板赔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22:37:13 人阅读
导读:建议您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以下规定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

建议您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以下规定

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九级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相关法律责任: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先看一下工伤保险条例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二、十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

此外,还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工伤康复费、辅助器具费等项目。

员工工伤索取赔偿可分四步进行。

1、和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一致后单位支付工伤赔偿金额即可。

2、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部门进行协调,单位支付员工工伤赔偿费用。

3、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安排劳动仲裁裁决,要求单位赔偿。

4、在仲裁后任然不支付的,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工伤事故应如何赔偿?

工伤事故应如何赔偿:工伤事故赔偿的计算公式如下所示: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3、交通食宿费赔偿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4、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5、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6、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24(一级伤残)22(二级伤残)。。6(十级伤残)7、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90%(一级)85%(二级)。。75%(四级)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9、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10、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40%(配偶)30%(其他亲属)(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上增加10%)1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到60个月)

发生工伤事故后怎么申请工伤赔偿?

出了工伤之后首先应当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可申请工伤赔偿,具体流程如下: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者各区(县)社保分中心。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现在工地上工伤事故如何赔偿?

这个问题比较宽泛,涉及到赔偿的范围、程序、主体等方面。首先说一下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的,涉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发生工亡的,还包括被抚养亲属的抚恤金。其次说一下赔偿的程序,这相对来说比较漫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工伤认定后,在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计算赔偿标准。最后再说一下赔偿的主体,如果单位缴纳过工伤保险,除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需要公司支付外,其他项目一般都是由工伤保险支付的;如果单位未替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开户的,所涉及的所有赔偿应全部由单位承担;如果单位替劳动者办理过工伤保险登记只是未缴纳保险费用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后能及时补缴的,相关费用由社保和公司协商承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发生工伤事故怎么处理?

发生工伤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其次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可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此时,工伤职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事故死亡的赔偿有哪些?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也就是说工伤认定最长应该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一是职工所在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

需提交的材料有: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的医疗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工伤职工的身份证。

主要程序如下: 1,得先认定工伤。 2,进行劳动伤残能力鉴定。 3,按鉴定级别进行赔偿。所以没有鉴定出来级别,赔偿数额不好确定。

注意:时效为一年。自受伤之日起算。

你想快速解决

首先当然是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按双方约定直接履行即可以快速解决你的工伤赔偿问题。

协商不成,只能走法律途径,因为程序多,解决也就快不了

①公司拖着不签字申请工伤认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你可以在发生工伤后一年内以自己的名义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表和所需材料一般在各地劳动行政部门的网站上有说明和下载。

②等工伤认定书下来即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至于申请表和所需材料,可在各地劳动行政部门网站查看说明和下载。

③等伤残等级鉴定下来,即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工伤赔偿。

提示

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诉讼过程中你也可以随时与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一旦双方协商一致,即可以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作为一个曾经的人力资源工作者,十分愿意为你解答。

问题是:工伤赔偿有哪些程序,劳动者如何获得工伤赔偿?

一、

工伤事故发生后,基本上,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获得赔偿三步主要程序。


第一步

工伤认定,是关健的第一步程序,只有认定为工伤,才能走到下二步,走到获得赔偿的终点。

第二步

在医疗结束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残,这是第二步程序,是获得赔偿的依据。

第三步

按照伤残程度,依法获得赔偿。

二、

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必须在30日内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60日内做出认定与否结论;

并于医疗终结提出申请60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符合条件确定工伤保险待遇。

总之,发生工伤事故后,一切处理事故程序都是用人单位办理。

如用人单位不予办理,本人或家属就必须自己站出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可向用人单位工会、直至上级工会求助,维护合法权益。

工伤认定须由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不予办理,超过时限,责任在用人单位。

本人或家属可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

必须搜集、保存发生工伤事故人身伤害的原始资料,以后无论走到哪一个程序,都要靠证据说话。

二、

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政策规定,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力争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

三、

与用人单位 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人事爭议仲裁委员会或劳动人事爭议仲裁院申请工伤仲裁。

四、

也可以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诉,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协调解决。

五、

上列行政途径解决不了,直至走法律程序,就是要打官司了,法律是太专业的事情,必须要聘请律师。

如果经济条件有限,可申请法律援助,免费提供律师服务。

相信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会主持公道正义,给你公道正义的。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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