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
残云收夏暑,新雨带秋岚。
父母留下一套房子,没有留下遗嘱,那就是法定继承。
根据《继承法》规定,男女平等,都享有继承权。所以,以前传统的“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不能继承财产”观点都是与法律规定相悖,作为女儿,也享有继承权。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这是遗产继承的人数以及遗产继承分配的原则。所以,你们兄弟两人与妹妹都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都同等享有继承权,原则上应当均等继承,所以每个人都可以继承房子的三分之一份额。
当然,《继承法》也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但因为扶养义务这个不好证明,所以实践中原则上都是平分。
每个人三分之一,这是法律的原则。若你们能够自行协商,那以你们的意思为准。但不管怎么样,不必要因为一点遗产继承问题而破坏兄弟姐妹的情谊。
我相信你,在你母亲生存期,你照顾了百分七十。但是,在继承母亲遗产时,其他俩兄妹他她们也会说,对母亲的赡养也是功臣!只要他她们在主要赡养上尽了力,按继承法之规定,应大体均等继承为佳。除非,那二人一致认同你应多继承一点份额良心上好过一点。否则,你也没必要硬去争执了!以亲情,团结和睦,相谅互让为基础,协商一致有效!首先,排除你百分七十,那二人只占百分之三十的观生,那是不理性的!建议你可提出方案一,你占遗产的二分之一,那二分之一就他她们去处分。二,要马你占百分之四十,他们名占百分之三十。这样有利于平息分配遗产风波!人在做,天在看,但求你无愧于心吧!并希你们兄妹三人,在遗产继承上和平共处,不要闹得死去的父母在另一个世界里不得安宁啊!!!
按父母的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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